质监局工作要点(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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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以“法治质监”建设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局长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把建设“法治质监”的具体工作方案纳入年度工作安排中,并对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切实加强建设“法治质监”的领导。此外,召开“法治质监”建设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法治质监”建设,确保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的推进工作。

2、制定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法治质监”实施意见,以提高全局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为主要内容,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责任落实。

3、强化队伍建设。以“法治质监”建设为契机,进一步配强机构,配好人员,明确法制工作专兼职人员。切实履行法制机构在“法治质监”建设中的统筹规划、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等职责,努力提高法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参加全市系统法制人员学习交流研讨会、法院庭审旁听、省局法制业务骨干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法制人员的能力素质,夯实“法治质监”建设基础。

二、围绕“法治质监”建设,切实提高普法工作有效性

4、做好“六五”普法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要围绕中心,做好“六五”普法规划。要建立和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要全面落实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及时组织有关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要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与公务员考核工作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相结合,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5、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舆论宣传。精心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质量月”等普法宣传活动,使全社会支持法治质监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以各类生产企业、特别是特种设备、食品以及重点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切实抓好“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努力营造企业和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法制信息宣传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法制信息。

三、以强化法制监督为手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6、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清理依据、明确职责、定岗定责、检查考核、落实奖惩”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针对行政许可事项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档案规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保障质监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7、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和检验检测行为。以规范行政许可案卷为抓手,切实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使行政审批程序和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加强对技术机构的法制监督,开展对检验、检测、检定行为等技术活动的监督、规范和指导,重点加强对技术机构参与行政监管活动的监督制约,完善技术机构法制工作联系人制度,强化事中检查,加强对检验检测行为的监督制约,促进技术机构依法施检。

8、加强案件审理和法制审核工作。严格执行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有效发挥初审职责,提高初审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

9、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复议应诉案件中发现的共性的或者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和措施。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更加重视实地调查、听证,探索建立行政和解、调解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重视司法建议,和谐解决行政争议。

四、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质监局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1.深入学习,把握实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认真开展好十精神的贯彻学习,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开展交流研讨,利用OA系统等平台建好学习园地,确保学习效果。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素质,严格政治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把学习十精神与抓好质监工作紧密结合,与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人民政府关于用产品质量和标准化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相结合,与我县《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相结合,以十精神审视和指导质监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完善思路措施,推动事业发展。

3.解放思想,积极作为。按照市局部署,在全局扎实开展“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改进作风关注民生”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年、提质增效年、作风改进年“三个年”活动,在全局营造科学发展、创新实干的浓厚氛围,努力用质监工作的成效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提升质监工作对全县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二、围绕服务全县转方式调结构大局,深入抓好质量强县战略

4.推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市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及《县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做好质量强县工作,积极推动建立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体系。积极协调县政府出台《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的意见》,并进行宣贯培训。继续推进省长质量奖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名牌和服务名牌的培育和监督工作。力争争创名牌10个、市长质量奖1个。

5.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提高质量总体水平。按照新修订出台的《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加大对《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宣贯和培训力度,引导更多的企业导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追求卓越的经营绩效,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我市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设工作。认真实施《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推动大中型企业率先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深入推进名牌战略,发挥品牌引领带动作用,服务经济发展“转调创”大局。

三、围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着力抓好技术基础建设

6.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创造标准化工作的良好局面;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力争在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分别制(修)订国家标准1-3项,行业标准1-2项,新增采标证书1-2个;物流、金融、服务外包等生产业领域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1个;继续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和联盟标准制定工作,争创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家,争取《小家电企业联盟》和《家具企业联盟》的立项和制定与工作,并做好其他企业联盟的培育工作;加大标准信息服务工作,做好企业标准登记、备案工作;条(代)码的新办、年审、换证、变更等工作。

7.加强计量管理和服务。完善我县加油机、电子计价秤等重点计量器具的计量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组织热量表等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计量器具和部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加大计量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推动作用。组织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建设及应用,完善重点用能企业档案;继续在重点用能企业推行能源计量示范活动;加强能效标识监督。组织落实省局《计量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规划》,按计划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计量技术机构能力达标任务,梯次推进我省计量技术能力差异化发展。

8.提高认证工作有效性。继续组织开展认证推广工作,围绕产业集群的建设和龙头企业的培育以及企业节能减排行动,配合省局重点组织好质量管理体系、节能产品、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制度的宣贯和实施。依法做好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监管,促进行政许可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加强对资质认定实验室的监管,积极组织有关实验室参加省局开展的能力验证工作。推动3C认证产品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责任的落实,积极做好有机认证产品的监管,重点查处虚假认证、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围绕提高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突出抓好质量安全监管

9.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乳制品企业主动报告工作,全县乳制品企业主动报告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着重加强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6类产品生产企业原辅料查验环节的监督力度,严控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环节。大力开展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工作。强化对承检机构和后处理工作的检查考核,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风险排查,确保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完善风险预警专家分析研判制度,对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和“潜规则”,集中专项整治。密切关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依法依规组织应急处置,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强食品监管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40小时。扎实开展食品企业年度审查和样品检验比对工作。

10.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水平。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开展专项整治,为实施气瓶电子信息化管理打下基础。加大对电梯维保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提高维保质量。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总量的25%,使用单位总量的5%”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规范行为,保障安全。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工业锅炉的节能检测目标和任务,引导企业进行节能改造,抓好节能监管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注重风险防范,整治安全隐患。

11.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认真组织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力度。做好工业产品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和年审、巡查、回访工作。深入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工业产品获证企业100%实施分类监管,完善差别化监管与动态升降级管理措施。组织开展安检机构监督检查活动,规范安检机构的检验行为。

12.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深化区域整治和重点产品专项执法,重点办好倍受社会关注、事关国计民生、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加大无证生产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等重点产品执法打假和区域整治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大对大桶水、长山及高新小化工整治工作力度。加强与省、市局联合办案,加强与法院的联合与沟通,在查处大案要案和案件的强制执行上下功夫。严格办案流程,规范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加强舆情研判,做好12365群众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妥善处理产品质量申诉案件,办理及时率95%以上。按照省、市局部署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全面加强全县稽查队伍正规化建设,继续组织全县具备条件的执法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资格考试。

13.深入做好行政许可工作。继续深化行政许可改革,严格行政审批。完善行政许可现场审查观察员管理制度,加强对现场审查工作的监督。加强证后监管工作,促进许可准入和后续监管等各环节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许可流程,建立行政许可联动机制,做到“有准入、有监管、有退出”,实现动态管理,实现全局各项工作的相互带动、共同提高。

五、围绕强产业,提能力,大力抓好技术能力建设

14.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做好食品定检和委托代检工作。继续加快建标立项步伐,计划新上温度二次仪表、真空表、温度计等15项计量标准。继续做各类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工作,特别是对民用四表的检定、校准。继续做好能源计量、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完善企业能源计量器具建档和能源数据消耗网上直报制度。

15.加大科研创新力度。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比武等活动。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科研项目研究,在科研成果上有所突破。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在技术改进、新产品研发等领域的帮助。

16.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安全能力建设,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结合省局《信息化技术服务平台规划》做好各业务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深化业务信息系统应用。保持各业务网络的畅通,创造良好的信息化工作环境。

六、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抓好自身建设

17.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支部的改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十精神主题实践活动,把十的理论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认真组织理论学习,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坚决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开展“基层党建创优年”活动。认真组织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统领能力。

18.加强人事管理。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规范公务员、稽查人员、事业人员、编制外聘用人员信息管理,做好工资晋档晋级及调整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事业编制分解落实工作,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落实事业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岗位设置和绩效工资实施。继续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工作。

19.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加强预算控制,做好预算执行。进一步梳理财务工作流程、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票据、协议、资金、预算的精细化管理。做好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日常经费、公务接待、重点项目建设等费用支出,杜绝浪费。建立健全财务预警防范机制,保证资金安全。

20.加强法制建设。深化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工作,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结合案卷抽查通报,促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全员法制培训,重点对执法人员、案审委成员、行政复议人员加强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从源头做好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工作。

2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县纪委3个1号文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开展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夯实廉政建设思想基础。扎实开展“作风改进年”活动,组织开展好2015年承诺、践诺活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加大明察暗访和督查力度,重点放在制度落实、服务态度、协议收费、执法监管、检验检测、工作效率、行风建设等方面,严格执行“十不准”、“五公开”等纪律。抓好廉政风险分析、评估及预防工作,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加强投诉举报和案件管理各项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组织开展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工作。

22.加强机关内部建设。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狠抓工作落实。搞好上传下达,做好综合协调,加强应急值守,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全面做好行政后勤节能、车辆节能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按照市局部署,落实行政质量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机关建设。

质监局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一)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要把学习党的十精神作为中心内容,列出专题进行研讨,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要深化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认识,深化对改革开放的认识,深化对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美丽中国的认识。要广泛开展理论宣讲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开展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倍加顾全大局,倍加推动发展,倍加维护稳定。

(二)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廉洁从政之风、低碳环保之风。实施文明交通、文明引导、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传播等“文明大行动”。开展“书香八闽”全民阅读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社会组织。开展“崇尚科学、反对”教育活动。

(三)开展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参与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第三届省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典型人物•事迹征集展示暨全国质检系统第一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弘扬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举办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论坛等,引导人们见贤思齐。进一步完善关爱帮扶机制,推动形成好人好报的良好风气和机制环境。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加大“中国好人”、“好人”推荐工作力度。全面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集中在食品行业、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等领域进行,着力解决诚信缺失、公德失范两个突出问题。大力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做到有固定场所、有经常化活动、有规范性流程、有浓厚氛围,使“道德讲堂”成为干部职工省身悟道、净化心灵的精神家园。

二、不断深化群众性文化活动,抓好文明创建活动

(一)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围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七个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富有文化内涵、浓郁地方民俗特色、体现人文关怀、时代特色以及未成年人乐于接受、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把“我们的节日”过成文化节、爱国节、仁爱节和传承节。大力推动全民健身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文明单位的创建与管理,切实加强“四个一”建设,即一堂(举办道德讲堂)、一队(建立志愿服务队伍)、一牌(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一桌(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一传播(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窗动。在机关继续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三)加强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以诚敬精神为核心,推动参赛行业建设道德行业、文明行业。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激发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工作热情,在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城市创建等公益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一)普及一个理念。广泛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运用文艺作品、志愿者心得等各种方式,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吸引和感召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服务行列,增强人们做志愿服务的自觉,让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成为一项常态化活动,成为人们的价值追求、自觉行动和生活方式。

(二)打造一个品牌。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重点组织好体现人文关怀的关爱老幼弱残志愿服务行动和体现生态文明的关爱山川河流志愿服务行动。积极参与“省百万志愿者学雷锋十大行动”。认真组织党员、共青团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大力推动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文化志愿者等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学雷锋志愿服务的辐射力、影响力。

(三)突出两个重点。紧紧抓住重点时段和重点场所,充分利用重要节假日、传统节日、重大活动、主要假期的重要时段作为志愿服务的重要节点,突出社区、车站、重点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场所,有部署、有行动。积极参加“宣传十亲情暖八闽”──红红火火过大年志愿服务主题活动。

四、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突出净化环境,积极投身于青少年维权活动中,紧紧围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这一主题,突出加强青少年食品、用品的质量监管,加强对青少年用品和娱乐设施的监督检查,确保青少年消费和娱乐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危害青少年健康安全的产商品的违法行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维护广大青少年合法权益。

五、着力抓好110社会服务联动,切实提高社会联动工作质量

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社会联运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进一步完善接警处勤、调度指挥、业务咨询、投诉举报服务,创新服务手段,切实落实好各项制度和服务承诺。加大联动工作硬件建设,改善联动设施条件,提高联动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联动组织领导,加强检查督促,促进工作落实。

质监局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以食品、食用农产品(米、面、油)、乳制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为重点,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等重点场所,开展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打击“黑心棉”、“粉末砖头”、“瘦身钢筋”、“中药材造假”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工信委、农委、工商局、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参加)

(二)制定实施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加强对石化、煤化、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强医疗质量监管,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建立实施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工作。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风险应对和处置水平,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环保局、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委、商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加大执法力度,防止违禁投入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完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立健全市、区(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自律性检测网络。加强对检测人员和监管人员的培训、管理。加快推进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开展重点监管产品风险监测。(市农委牵头,市工商局、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

(四)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准入审核,加强交易管理,完善监督机制,保证建设质量。大力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应用,提高建筑业质量效益。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打造“精品工程”,对因责任过错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严肃处理。(市城乡建设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管局、地铁办、水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监局参加)

(五)强化环境质量控制。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格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切实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降耗水平;打造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资源消耗低的行业领军企业。重点推广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和低污染的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各类污染,提高城乡环境质量。(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城乡建设委、科技局、林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监局参加)

二、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六)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促使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及合同规定,切实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在企业管理绩效考核中,试点推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推动企业实施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对质量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推行产品质量企业声明制度,引导企业通过产品质量自我声明,承诺和履行保证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及质量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督促企业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切实履行产品修理、更换、退货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工信委、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农委、商务局、工商局、旅游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

三、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以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共享应用为平台,启动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注重诚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引领示范作用,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加强质量信用社会监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工信委、国资委、城乡建设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旅游局参加)

(八)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健全质量举报和投诉处理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充分发挥“12315”、“12365”、“12331”等投诉热线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积极推进社会性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公众的质量维权意识,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市工商局牵头,市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

四、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九)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制定考核和奖励政策。将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和建设“质量强市”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市“质量强市”工作实施意见,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地方政府“质量强市”工作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推动区、县(市)政府广泛开展“质量强区、质量强县(市)”活动。研究制定品牌培育、市长质量奖等奖励办法,市质量管理先进、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全力推进区、县(市)政府质量奖励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发改委、农委、环保局、旅游局、责任办,以及市“质量强市”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参加)

(十)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建立健全质量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将质量统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之中。初步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质量统计制度和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评估分析质量状况,完善《质量状况白皮书》制度,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扩大顾客满意度调查的覆盖面,不定期公布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产品、工程、环境和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指数。(市统计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城乡建设委、农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

五、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十一)创建品牌示范区,提升地方品牌知名度。制定并实施培育品牌发展的制度措施,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和市名牌培育和评选工作,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打造省、市知名品牌。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地方名牌产品的保护工作,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企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十二)提高服务业质量。以面向生产、面向民生、面向农村的服务业为重点,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在全市建立3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鼓励商贸、餐饮、宾馆等传统服务业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商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知名度。以标准化推进房地产、物业管理、旅游、社区服务、商务服务、中介和信息服务、教育培训等新兴服务业的规范化,引导提升服务质量。吸收借鉴国外服务先进技术和标准,促进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旅游和文化等现代服务业的信息化、国际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带动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进一步完善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调查评价体系,切实提高顾客满意度指数的公信力,强化对服务业质量提升的指导作用。对重点服务行业实施服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害的服务主体,责令其退出服务领域。(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参加)

六、强化质量法治建设

(十三)加快质量法制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质量法规体系,推动有关质量责任、质量奖励、质量信用及消费品安全等立法项目的研究制定。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农委、商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

七、加强质量基础工作

(十四)实施标准提升工程。加大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力度,抓紧制(修)订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标准,制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标准规范10项,累计建设市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家。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力争我市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2项。加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大相关部门合作制(修)订标准化的宣传实施和监督力度,提升标准化的影响力和实施率。加强全市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及标准专家库建设,有效整合技术资源,健全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农委、卫生局、国资委、旅游局参加)

(十五)强化计量技术支撑作用。完善计量法规体系,夯实计量技术基础。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步伐,加强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加强计量科研,保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能满足量值传递、溯源需求,增强计量技术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能源计量工作,建立健全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管理制度,为政府节能减排和实施节能管理提供准确数据。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定期开展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大力实施“计量惠民”工程,着力抓好集贸市场、加油机、民用“三表”和定量包装商品的专项监管,加强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管理,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及计量市场监管,大力推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参加)

(十六)加快质量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建设部级和省级区域综合共享检测平台,不断提高食品、药品、餐饮质量安全监管技术保障水平,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的检验检测,包括材料、设备、产品及工程完工项目等。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部级或省级行业检验检测中心,力争在我市建立3至5家部级质量检测中心、6至8家省级质量检测中心,重点建设国家节能建材检测中心、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农产品、生物制品、新药、医疗器械等质检中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农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

(十七)全面整治民生领域计量器具。以医院、眼镜店为重点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活动。开展燃油、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提升能源计量检测能力,完善企业能源电子档案。开展计量服务走进中小企业活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参加)

(十八)加强认证认可管理。组织开展轮胎、电线电缆、有机产品等认证产品专项整治。配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认证、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行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委、环保局、农委、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参加)

八、加强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

(十九)建立“质量强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全面推进《质量发展纲要》和“质量龙江”建设重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建立“质量强市”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质量强市”工作规划和政策,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协调和推动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开展“质量强市”建设工作;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通报“质量强市”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区县(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质量强市”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城乡建设委、旅游局参加)

(二十)推进质量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的试点创建工作。动员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在大型企业开展企业质量文化建设。(市教育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牵头,市科技局、工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

质监局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经贸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

(三)治理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在县域范围内逐步推行冷却肉上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鲜牛奶抗生素超标等)的检出率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提出全县加强私宰肉、病死猪肉监管的措施与办法,构建杜绝私宰肉、病死猪肉上市的有效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县经贸局负责,县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2.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加快划分农村屠工区域,推行农村屠工制,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县经贸局负责)

3.落实《福建省无害化处理染疫、病死畜禽管理办法》,加大养殖场治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县农业局负责)

4.在全县开展生猪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5.加强县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制度。(县农业局负责)

6.加强对规模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县域内奶牛生产企业(户)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7.加强对全县乳品生产企业购进生乳原料检查验收、鲜奶成品卫生质量自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负责)

8.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购进的卫生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

(三)治理目标: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率、上市主要水果农残超标率、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大米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等主产区环境污染状况的普查工作,开展农药残留产地监测,建立和完善全县产地定点监测网和主产区监测点,并开展农药残留和蔬菜重金属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2.加强对禁用限用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查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果蔬用药和农药店经营剧毒农药的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县供销社负责做好系统内农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

3.开展对上市蔬菜、水果、茶叶、大米重金属、农药残留的抽检。(县卫生局负责)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三)治理目标: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抓好渔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对重点养殖单位、重点养殖产品、重点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县农业局负责)

2.开展县级水产品药残等有害物质检测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3.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4.开展对全县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织纹螺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畜牧水产局配合)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水利局、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建设局。

(三)治理目标:县城区供水管网末梢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覆盖率乡镇所在地达 到100、村级70。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自来水水质、二次供水及其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城区市政供水单位设施及水质卫生状况,督促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2.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加快现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工作方案,提出长效性的解决意见;继续加强对二次供水清洗队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清洗、消毒和水质送检;继续开展县城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质量考核,确保市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3.对全县瓶(桶)装水生产企业(户)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规范管理,开展对全县瓶(桶)装饮用水市场和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户)的抽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负责)

4.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福建省村村通水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县水利局负责)

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质监局。

(二)协办单位:县卫生局、工商局、粮食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酱油、食醋、鱼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食用油黄曲霉素B1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食用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市场抽检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米、面、油、酱油、醋、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粮果制品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GMP要求;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老五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力度,全面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新十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按国家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全面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全面启动挂面、茶叶、啤酒、黄酒、葡萄酒、酱腌菜、果脯密饯、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巧克力)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质监局负责)

2.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落实。(县质监局负责)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特别是强化对传统食品小作坊的管理和引导,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企业和犯罪分子。(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卫生局配合)

4.开展全县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以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为重点,查处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皮蛋、酱油、月饼、密饯等)的卫生质量抽检。负责核发并加强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县卫生局负责)

5.在全县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监督散装食品零售单位严格按规范组织经营。(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配合)

6.加强对粮食系统内大米加工企业和粮油销售点、军粮供应点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县粮食局负责)

7.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品质监测,严格执行《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配合工商局做好陈化粮流向跟踪监督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县粮食局负责)

8.开展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工商局负责)

9.加强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个品种,以“六查六看”为主要监管内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负责流通领域加工食品的抽检及治理。(县工商局负责)

10.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格审批和标准备案的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以及超范围、虚假宣传保健功能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药监局配合)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教育局、工商局、环保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宾馆、旅社、饮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标准。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监督落实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不合格原辅料退市销毁等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的监督检查,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落实 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县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七、其他

(一)落实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并按要求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负责)

(二)组织协调、指导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县广电局负责)

(三)落实安排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治理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饲料生产基地的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扩大无公害生猪、禽蛋、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品牌产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管理,推进监管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管理的模式。(县农业局负责)

(五)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抓好全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负责)

(六)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农产品安全。农药标签抽查合格率要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县农业局负责,县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七)继续推动城区开展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即“农改超”工作。(县经贸局负责)

(八)继续在县城区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有计划地培植一批能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场所。(县经贸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九)县经贸局负责牵头,会同工商局、供销社、药监局,制定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方案,其中:由县经贸局、供销社制定“农村现代流通网”方案;县联席办、药监局负责制定“监管责任网”方案;县工商局负责制定“群众监督网”方案。“三网”方案经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十)建立和完善食品店经营主体准入和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要达到95以上;设立12315站(点)的各类大中型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县工商局负责)

(十一)落实《福建省食品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点建设,加强各有关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进一步完善全县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系统,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监测,选定几个高风险食品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试点,逐步建立有害物质暴露危险性评估技术,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预案,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卫生局负责)

(十二)《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及县联席会议其它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三)组织实施福建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县交通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十四)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及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全县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总体状况的动态评估,适时预警。(县农业局负责)

(十五)开展食品商标、标识、包装物印刷业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印刷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单位和个人。(县文体局负责,县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配合)

(十六)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行政执法。(县政府办法制科负责)

以上就是360范文网的小编对质监局工作要点(精选5篇)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看完之后能有所帮助。(本文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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