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研究论文(精选5篇)

| 婕音

推荐文章

菁英职教网 培训啦 留求艺

高等教育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等教育;会计教育;教育国际化;策略问题

一、明确中国高等会计教育国际化的目的和方向

经济全球化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拉动了教育的国际化,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但作为一个国家的教育体系肩负着传承民族文化、发展民族传统价值的责任。教育国际化是在充分考虑本国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习俗的基础上,实现的一种国际上的教育和文化的交流,而不是简单的接轨。教育国际化是按照先进国家的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教材建设、师资水平、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改革和开放。通过这种改革和开放,能够实现按照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一大批了解国际市场、熟悉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贸易规则的高素质人才。因此,明确教育国际化的目的,既是一个认识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高等会计教育国际化的目的,是通过国际交流来提高本国高等会计教育的水平,使之能被国际社会承认和接受。通过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够提升教育的互补性,并有利于推动高等会计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能够自觉地在教育理念、内容和方法上主动调整并适应国际交往和发展的需要(阎达五,2000)。

我国向教育国际化靠拢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本国的教育事业,使我国的高等会计教育能够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是一种促进本国经济和教育发展的手段。教育国际化,是一把双刃剑,既是武器,又可能受伤。为避免受伤,就应正确处理好以下关系:

(一)要正确处理好国际化和民族化的关系

教育上的国际化与民族化的矛盾,虽然存在不同文化、不同价值观的碰撞,但并不是不能沟通协调的,而是可以通过交流增进了解达到共识的。这里需要正确认识中国高等会计教育国际化的使命。教育国际化是国家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结合本国国情,吸纳和借鉴国际上优秀和通用的科技文明成果,对国内高等教育不断改革和优化的过程。因此,会计教育的国际化必须与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相结合、与教育改革的长远规划相统一、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相联系、与各学校自身的发展规划和培养目标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以本民族文化背景为基础,超越国家范畴,实行人才教育培养的国际化。

(二)要处理好学习和借鉴的关系

学习是吸纳和分析,不是简单地模仿或照搬;借鉴是吸收和扬弃,不是全盘西化。在教育国际化的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它带来的有利机遇,积极消除它的不利影响。针对中国改革开放的需要,针对中国市场经济的特点,理论联系实际,贯彻洋为中用的原则。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高等会计教育的办学经验和成熟的教学方式、教学成果及教学资源运用的能力,弄清楚我们与发达国家在教育理念、教育规格上的差距,进而改善我们的教学条件,提升教育水准,参与教育和科技领域的国际竞争。

对教育国际化必须要有一个正确认识,首先,它是一种平等的、双向的交流过程,而不是单向的依附流,如果在交流中没有平等做支撑的话,这样的交流应该予以放弃。其次,要注意所有的国际交流一般都是有代价的,只不过这种代价的表现形式不同而已,在交流中没有免费的午餐。所以,在国际交流中要懂得计算交易成本,要用价值标准衡量所要实施的交流是否物有所值,应当避免盲目崇拜。同时,在国际交流中也应计算提供服务应收取的报酬。在教育国际化的过程中,应当从容对待,不卑不亢,这才是我们应持有的态度。

二、高等会计教育国际化的应对策略

(一)确定国际化理念,对教材、课程实施改革,加快课程建设步伐

课程国际化是教育国际化的核心,只有课程实现了国际化,在客观上才具备了人才培养的条件。设计国际化的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能在经济全球化和多元文化的社会环境中,具备适应生活和工作的基本能力。课程国际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与培养目标相贯通的基础建设,它需要根据人才培养的特点,对教材内容、课程体系进行改革。在课程开发中可以由国内的几所高等院校共同设计开发,并实现资源共享。在教材管理上,应采取评估和专家认定方式确定课堂教材,并且要求教材有更新换代的时间,以便保证课堂教学的质量。

作为会计学科,由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入中国比较早,中外办学开展的也比较早,课程国际化的建设程度相对比其他学科也早很多,目前,一些重点大学已开始双语教学,选用的教材基本是国外优秀的原版教材。但从全国的角度看发展非常不平衡,有一些学校不仅不加速教材的更新,不选用优秀教材,反而是几年一贯制使用自编教材,如果自编教材可用也行,实际上很多自编教材内容陈旧落后,甚至有的教材错误百出,这种现状必须进行改革。所以,教育国际化是一种教育理念的实施,它所贯彻的精神是围绕学生的成长进行课程体系的建设。尤其是教学中采用的教材,必须是先进知识的载体,必须是密集的、有用的信息流。

各个学校通过优秀教材的选用,能够实现培养目标的一致性,达到培养标准的统一。通过课程与教材的统一,便于消除与国外教育水平的差距,能够加快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在学分、学历和学位方面的相互承认和资格认证等。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教育国际化的关键因素是师资队伍的国际化,即具有能够讲授各类国际水平课程的教师队伍。作为大学教师,他们既是知识的传播者,又是高深学问的研究者。通过他们的劳动能够使社会文化的发展和科学研究后继有人。但教师队伍的成长不能一蹴而就,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要使教师队伍快速成长,必须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通过合作办学、互派访问学者、开展项目合作、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多种渠道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进行多种方式的人才培养。通过这种交流与合作,学习国际上先进的科技知识及传授知识的手段,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以及高效率的管理学校的模式,使师资队伍的能力培养和素质的提高实现同步。

另外,还要加强对青年教师实践环节的训练,提高其实际动手能力。很多青年教师阅历非常简单,从校门到校门,没有任何社会实践,从课本上拷贝下来的知识有时难以自圆其说。更多情况下是不知道实际工作中是怎样干的,不能解释程序中的合理连接。因此,应鼓励教师到实践中去锻炼,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应当建立教师进修和培养计划,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形式、不同途径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这也是提高教师基本素质的重要内容。

(三)更新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进是会计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应由灌输式向启发式转化,由单向交流向多向交流转化。采取的主要措施应包括:

1.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方式,实现教学环节的互动功能

中国的会计改革变化很大,如果用正常的课堂讲授,很多问题难以全面阐述和介绍到,利用多媒体课件和其他辅助教学手段,可以将大量信息在课堂滚动传播或通过网上公布,增加教学的信息量,实现教学内容的及时更新。同时,通过网上的答疑、讨论、测试、意见反馈等,可以实现教学中的互动链接,使教学方式更加生动灵活。

.运用案例教学法,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具有启发性、实践性,能够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一种新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既能够向学生传授知识,又能发展学生的智能,并具有培养学生实际动手操作的功能。设计典型的会计教学案例,进行理论分析和系统说明,这在中国高等会计教育领域是一种重要的尝试和改革措施,它可以使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熟悉各种分析方法。案例教学法使学生从被动听讲变主动参与,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是指在教学改革的过程中,按照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由被动学习变主动学习所形成的一种共识。教育的功能就是传输知识和培养能力,而且高等会计教育还应为学生终生学习奠定基础。应该看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类知识层出不穷,我们不可能在学校将工作所需的知识全部学到,一般只能领略其中的一部分。因此,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并使其形成独立的学习能力是学校的重要任务之一。即学校的教育重心应从传统的知识传授型向能力培养型进行转换,学校要注重培养学生探索新知识、领悟新方法的能力,学生只有拥有了学习能力才能把握掌握知识的主动权,所以,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在今天比传授知识更重要。这正如“国际会计公司”在1989年的白皮书中所指出的:“必须把重点放在培养全面能力上,只有这样才能支持一个人一生在执业上的成功。”除学习能力需要培养外,作为会计专业还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决策能力、应变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要求学生必须主动配合,否则很难将老师的讲授转化为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四)加强会计实践教学管理,培养具有专业技能的会计人才

会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管理活动,它涉及到许多具体的操作方法和各种专业行为规范,实践能力的提升是要通过会计实践教学来完成。对会计专业的实践教学可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在大二学年结束后,用一周时间进行实习。此阶段的实习,重点是对会计处理流程的了解和熟悉,通过实习应全面掌握会计核算的各种方法,并能正确运用各种方法进行日常的会计处理。第二阶段,在大三学年结束后,用两周时间进行综合实验。综合实验的目的是让学生受到综合训练,培养学生实际的操作能力,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阶段的实验在会计模拟实验室完成。会计实验资料应全部是企业仿真的信息数据,实验内容应包括会计、财务管理、税收、成本管理会计、金融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实习,要求学生重点掌握公司制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能够正确处理各种复杂的经济业务事项,在此基础上能够进行基本的数据分析。第三阶段,在大四学年最后学期进行,以校外毕业实习为主,并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这一阶段,主要是对学生进行基本的研究训练,以便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以适应社会用人单位的需要。

三、建立科学的会计教育评价体系

我国高等会计教育改革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还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会计教育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能够实现会计教育管理的量化考核,以便突出体现人才培养的阶段性和整体性的综合水平。建立高等会计教育的评价体系,其意义主要是:一是可以向社会传达学生能力的信号,通过能力形成和分解的量化指标,能够比较真实地概括学生的成长过程和学校的培养方式,对于用人单位能够一目了然地知道学生的能力状况,一般可以准确地判断用人的取舍。二是通过会计教育评价体系,可以综合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情况,相关的评价指标可以与国内、国外相同专业进行比较,并能准确地判断学校的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通过这些信息的提供便于衡量与国外名牌学校的差距,也有利于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三是建立会计教育评价体系,引入竞争机制。教育评价指标是会计教育的评价标准,它能够发挥指挥棒的作用,指引教师实施自身提高和自身修炼工程,并且在工作中不断研究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方式,从而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评价体系的内容,包括各种评价指标和评价指标的评价说明。评价指标的结构,应包括知识、能力、素质三大类,知识是基础,能力是核心,素质是综合。课程设置是知识形成的主要途径,又是各种能力形成的基础,因此,对知识的考核实际上就应是对各门课程的考核,在考核中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传统的考核标准,主要是通过考试方式检验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这种考核方式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在此基础上还应实行学年综合能力测评,根据学年培养目标的要求进行综合测试实施学年的综合考评。学年的综合测试是一种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检验,主要从综合能力的角度进行出题。通过这种综合测试,主要考核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和解题的思维方式,并在不同的学年逐步提高测评的要求,使能力的培养逐步升级。除此之外,还应通过学年实习、案例教学、案例策划、小组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应变能力和一定的综合能力。评价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有很多东西还需要进行广泛调查和系统研究,所以,这里只是提出一些基本设想,还有待于今后继续研究。

另外,在高等会计教育国际化的进程中,还应建立严格的课程评价管理制度,借助于这种制度定期对会计教育课程体系中的各种课程进行评估,以便及时调整和纠正课程设置中的不合理、不科学的地方,达到自我改错、自我纠偏的目的,这是推动我国高等会计教育国际化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参考文献:

[1]阎达五.面向21世纪会计学类系列课程及其教学内容改革的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王一兵.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制[J].高等教育研究,2002,(1).

[3]项贤明.当前国际教育改革主体与我国教育改革走向探析[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5,(4).

高等教育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战略发展措施保障条件

自第三次全教会以来,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就,成为全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力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数以万计的用得好、下得去、留得住、信得过、离不开的应用性专门人才。同时,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人才,特别是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要相比,与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的艰巨任务相比,我们还必须对2o1O年、2015年乃至更长时间内高等职业教育进行前瞻性的规划。

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成就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成就。

1.高等职业教育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是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要生力军和主力军。

从1998年至2003年,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数从43万人增长到200万人,在校学生从117万人增长到480万人。2003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占普通本专科生的52.24%,在校生占43.24%;2004年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占普通本专科生的52.5%。1998年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432所,2003则达到9o8所,占全国普通高校学校总数的58.5%。已基本形成各地市至少拥有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合理布局结构。1998年我国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只有9.8%,到2003年则提高到17%,2004年则达到19%。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已成为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要生力军和主力军。

2.丰富和完善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结构体系和高等教育类型结构,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的类型、目标和模式比较单一,学科型的普通高校占高校的绝大多数,并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要目标。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改变了我国高等教育比较单一的结构模式,形成了学术型、工程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并重的局面。现在,已基本形成了每个地市至少设置一所高等职业院校的格局,使高等职业教育的布局结构得到了突破性进展,增强了高等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能力。

确立了“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策略,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了一大批高技能人才,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日益提高。2003年底,高职毕业生的就业率达到87.6%;至2004年9月1日,高职毕业生的就业率为61%,比去年同期提高了6个百分点,部分省市高职毕业生整体就业率甚至达到或超过了本科院校。

3.初步形成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道路的高等职业教育战略发展思路。

教育部在2002年10月、2003年12月、2004年2月,先后在湖南永州、武汉、无锡召开了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第一、二、三次产学研结合经验交流会,明确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道路,产学研结合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已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战线的共识。产生了“订单式”培养、“工学交替”、“2+l”等富有特色的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初步形成。高职教育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同社会需求之间的匹配程度不断提高,办学特色日益鲜明。

(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如下问题:

1.社会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紧迫需求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规格、质量之间存在矛盾。

据统计,2004年全国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岗位人员的比重为4%,远远低于发达国家3O一加%的比重。在仅有的4%高技能人才中,也存在年龄老化、学历偏低等问题。这说明,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需求之间的匹配程度还存在较大距离,因此,要加快对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学历水平。同时,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等同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要求之间还存在较大距离。

2.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与高等职业教育所起的重要作用之间存在矛盾。

一是高职教育的投入机制不完善。国家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高等职业教育投入的机制,国家、省市在高等职业教育投入中的职责不明确,导致有些高职院校生均经费不足,发展困难;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够,长期以来,高等职业教育没有取得同普通高等教育相同的政府财政支持,更没有取得政府如“985工程”、“211工程”等财政支持。

二是国家在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的税收政策不配套。由于企业对高等职业院校在办学上的经费支持、设备投入等无法在税前列支,影响了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深层次产学研合作的开展,影响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建立。

三是国家还没有建立起同高职教育相适应的教师评价标准。师资是办出一流高等职业教育的关键条件,高等职业教育需要一支具有企业工作经验、实践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师资队伍。但目前国家的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使学校从企业引进需要的师资存在着困难;目前。国家还没有建立起符合高职教育特点的教师评价制度,如以学术性标准评定高职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同的专业技术职务之问不能相互认定等。

3.高职教育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办学条件不足、人才培养模式不鲜明、就业率不高等问题。

由于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数量的急剧扩张,办学条件不足、实训基地建设薄弱等已成为制约高等职业院校发展的瓶颈问题,并直接影响到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同时,我国还没有形成特色鲜明的具有国际影响的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的数量、质量还难以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还不高,到2004年9月1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73%,而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的就业率只有6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

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思路

1.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目的,以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的应用性专门人才为目标,建设好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中国高等职业教育。

2.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

到2010年,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道路的办学思想指导下,高等职业教育要由主要注重规模扩张,全面转向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到2015年,形成规模巨大、结构完备、质量过硬、效益较高的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3.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

(1)发展规模。

继续推进高职教育的稳步发展,并在全面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充分考虑东部、中部和西部发展特色的基础上,建设100所左右综合实力强、特色鲜明的部级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

(2)专业设置。

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要同国家的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要面向市场设置专业,国家要建立专业设置公共信息平台,重点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急需的一、二、三产类专业。重点建设经济发展急需的大类专业和主干专业。

(3)课程设置。

建立综合化、模块化、弹性化为特征的高职课程体系;构建校本课程、地方课程、国家课程三级课程体系,抓好省级和部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在今后五年内,重点建设一批省级精品课程和部级精品课程。

(4)师资队伍。

要建设一支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双师型”比例合理的、数量上满足教学需要的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到2010年,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的研究生比达到50%以上专业教师的“双师型”比例达到80%以上,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和实验实训教师的比例达到30%以上。培养1000名以上的高等职业教育的部级名师和技术能手。

改革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评聘制度,打破用学术性大学教师标准评聘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的做法,建立有利于高等职业教育教师技术实践能力发展的教师评聘标准,并单独成立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5)实训基地建设。

进一步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加大对实训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未来五年,国家要集中财力建设一批区域性、资源共享程度高的公共实训基地和专业实训基地,增强实训基地面向市场的服务能力,提高实训基地的综合效益。

三、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措施

1.科学定位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的目标、模式长期以来比较单一,造成盲目追求高层次的“升格热”,这同高等教育的合理定位、科学分类长期以来未得到有效解决有较大关系。国家应该用新的思路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根据实际需要,在高等职业教育内部构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学制应当根据相应的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的复杂程度和综合素质的要素而定。可以考虑2年制、3年制为主,在发展成熟时期可以发展本科和研究性层次的应用型高等职业教育。

2.启动高等职业教育的部级示范工程建设。

(1)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目前,我国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已影响到经济发展的质量,我国企业的产品合格率平均只有70%,由于工艺不精等原因,全国每年因不良产品而造成的损失近2000亿元,因此,要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为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培养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确保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同步。教育部要加强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协调,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要为高职院校设立技能鉴定站、开展技能鉴定提供“绿色通道”;启动“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强化高职毕业生的职业能力培训,使高职毕业生具备“双证书”,提升就业能力;共同开展精品专业认定工作,对精品专业的毕业生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提升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以满足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2)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工程。

教育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要抓紧实施“职业院校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工程”,扩大参与培训的高职院校数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数控技术、汽车维修、计算机与软件技术、护理、建筑技术等专业,在300所左右高职院校建立高技能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为相关职业领域培养100万名以上毕业生,职业培训技能400万以上人次;积极参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50万技师培养工程,提升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服务胄色力。

(3)示范性高职学院建设工程。

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是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国家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高等职业院校的区域布局和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重点投资建设100所左右的全国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多数省份建设一所,重点省份建设二所。国家应启动高职院校建设的“211工程”,明确国家、地方政府在全国示范性高职学院建设中的职责,加大对示范性高职学院的投入力度,改善示范性高职学院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提升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

(4)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程。

进一步深化产学合作教育机制,完善产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职院校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形成3~5个具有国际影响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3.设立中央职业教育专项基金,积极发展西部高等职业教育。

我国地域辽阔,东西部在社会、经济、教育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在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上,西部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数、在校生人数、招生数、毕业生数、学生就业率低于东部地区,这同西部地区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不高,对人才的吸纳能力有限相关。因此,目前西部地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求还比较有限。我们认为,西部地区高等职业教育需要发展,但要适度发展,其规模应小于东部地区;国家应加强对西部地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这既是平衡东、西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西部地区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的需要。

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保障条件

高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相应的保障条件,如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需要国家的财政投入等。

1.建立一种有效的政府投入机制。

加大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完善国家、省和市三级投入体制,使高等职业院校同普通大学一样,能获得稳定的政府投入资金。国家要督促地方政府、高职学院举办者给高职院校核定生均拨付经费标准,并足额拨付;国家要加大对高职院校举办者经费投入的监督,建立经费拨付定期公布制度。国家应启动部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工程,“十·五”期间由中央财政拿出50亿,省级财政按1:1配套,共计100亿,重点支持入选示范工程高职学院。

2.制定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深化育人模式改革。

教育部应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投资举办高等职业院校、捐资助学高等职业院校、捐赠实验实训设备等,对投入和捐赠的资金应在税前给予列支,提高企业家参与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的积极性。从而深化产学研结合育人模式的改革,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

3.加强评估,实行分类指导。

高等教育需要分类指导发展,分类发展才能与社会协调发展,才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才能实现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国家要建立起具有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水平评估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内涵方面的评估内容,特别要重视对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的评估。国家要建立水平评估同国家财政投入相结合的制度,对水平评估优秀的高职学院要加大投入,通过评估,实行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评估,使高职学院在分类指导中准确定位,办出特色,提高水平。

高等教育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基础权利;核心权利;程序性权利

Abstract:Theessay,undermarketeconomy,makesaelementarydiscussionabouttherightrelationin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henceitexpatiatestherelationofthebasicrightrelation,thecorerightrelationandtheproceduralrightrelation.Theessaystatesthattherightrelationinthefieldof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isoneoftheadmixtureofpublicrightandprivateone,ofbothantinomyandunification,amongwhichprivaterightrelationisfullofrichconnotationasitisinthevaluecenterof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relationundermarketeconomyandconstitutesacorerightrelationof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

Keywords: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basicright;coreright;proceduralright

在高等职业教育由最初的国家福利性质向市场福利性质转变的过程中,市场力量的介入和市场机制的引入,形成了一种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不同的新型高等职业教育关系。这种新型高等职业教育关系最重要的特征是权利主体的多元化和权利内容的多样化①。认识和把握这种新型的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权利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高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权利关系

在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首先存在着一种基础性权利关系。这种基础性权利关系,决定了政府、学校、企业及学生等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主体各自的权力、权利及义务的基本属性和基本内容。

首先是公权利②关系。此处公权利指法律所表达的由高等职业教育过程和结果所体现的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及社会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既是为了从一个方面满足公民和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此系政府责任,同时也是为了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此系全体社会成员义务。在高等职业教育活动中,就政府、学校而言,是通过权力的运作来实现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就学生及其家长作为公民来说,是以积极履行受教育义务以及其他相关义务的形式来实现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高等职业教育活动的所有参与者,均为义务主体,都必须为特定的公权利的实现而承担相应的义务。

此外,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公权利还包括学生作为公民依《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权利和劳动权利(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权利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劳动者必须具备相当程度的职业素质与技能,而职业素质与技能通常需要通过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获得。因此,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权利可以说是受教育权利和劳动权利的具体结合)。学生作为公民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权利,仍属于公权利。公民可以依《宪法》及《职业教育法》(第五条)向政府主张的权利,此时,公民是为该项公权利的主体,而国家负有给付义务,政府应通过行政权力运作,满足学生作为公民的该项权利要求。

但是,当高等职业教育在较大程度上由国家财政福利转变为市场福利之后,根据公共经济学的公共产品理论,至少已不完全是公共产品,而属于准公共产品甚至私人产品。近十余年来,政府主导的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实践,正是在不违背高等职业教育公共性原则的前提下,以选择性而非普遍性的资源分配取向和分担式的支付方式进行的,从而逐步形成目前有限财政拨付、个人给付、市场供应的局面。

我们认为,如果个人全额给付或者给付比例足够大(这同时意味着学校没有获得政府财政支持或财政拨付额度极为有限),则学生与接受给付的学校之间的关系,除了教育伦理上的契约关系外,还存在双方作为权利主体的以财产利益、精神利益为客体的私权利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或其他民间财团作为办学主体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后,其经营可以是赢利性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这实际上确认了非政府的社会力量在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时,享有向学生收取高于其经营成本的费用的权利。该权利主体即民间财团或学校(法人)本身,而义务主体应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在这样一种权利关系中,双方均为平等主体,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当属于私权利。

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基础权利关系,是上述公权利与私权利对立统一的混合权利关系。其中的私权利关系内涵丰富,处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关系的价值中枢,构成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二、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私权利关系主要表现为学生与学校之间所缔结的高等职业教育合同中的权利关系。这是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最现实、最具体、最直接的双边权利关系,因而可视为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高等职业教育合同关系,因合同主体之不同而大体上有三种:一是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合同关系,一是学生与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一是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合同关系。

实践中,最主要也最典型的,是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又分别有三种不同情况:在双方义务呈对价关系的情况下,为真正双务合同;在双方义务不构成对价关系的情况下,为非真正双务合同;在仅部分构成对价关系的情况下,则为不充分的双务合同。学生同完全以市场方式运作的职业学校之间的职业教育合同关系,双方的义务呈对价关系;学生同公益性质的职业学校(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管理范围的职业学校)之间的职业教育合同关系,双方义务不构成或仅部分构成对价关系[1]。

对高等职业教育合同中的对价关系作出上述区别,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因为对价关系及其充分程度,将具体决定合同当事人的合同权利。比如,在为真正双务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享有充分的合同履行抗辩权利,在为非真正双务合同的情况下,学生作为享有合同权利的一方,其履行抗辩权利就要受到严格限制。

在这种合同权利关系中,对学校一方来说,作为合同权利要素的,首先是财产利益,包括学校一方按规定所应收取的学费及其他费用。其次是学校一方基于教育服务的特殊性而产生的其他权利要求,比如要求学生遵守学校某些规章制度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遵守学校所制定的与实现特定的职业教育合同目的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学生一方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合同权利表现在学生一方,其标的是由特定的职业教育结果所包含的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

学生通过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而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尽管以人身为载体,但并非人身组成部分,因此不属于人身利益范畴。就其内在价值而言,主要还是一种财产利益,我们甚至可以按一般标准,对该财产利益的市场价值进行测定①。

①比如数控专业学生所应具备的数控技工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其所包含的内在价值,可以目前行业平均工资3500元/月标准为基本参数来计算;空乘专业学生所应具备的空乘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则可以目前行业平均工资5000元/月标准为基本参数来计算(/job/JobInfor588.aspx)

这种可能性使附着于人身的职业技能和职业资质,可以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标的,并且可以形成明确的合同对价关系。

此外,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高等职业教育合同标准的良好职业资质,不仅可以在经济意义上为个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生存与发展的条件,还包含某种预期或潜在的精神利益,比如较高的社会地位,良好的职业声誉,等等。

因此,就学生一方来说,合同权利包含了上述两个方面的利益成分,一种兼括财产利益与精神利益的复合权利,并构成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鉴于学校一方处于强势地位而学生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法律应向后者倾斜,当然也不能以牺牲学校一方合同利益为代价。也就是说,学生应对学校一方履行的合同义务,一般不可以打折扣。只有在双方相互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才能最终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合同目的,双方才能实现自己的合同权利。

实践中,在学生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某些义务的情况下,学生可以免除该义务,但是该义务本身不能缺省。比如,当学生无力支付学费或者不能按时足额交纳学费时,学校只能针对极少数的贫困生减免学费或允许其延缓交纳学费,并以不影响学校基本财政状况为限。而多数学生的该项义务可以在政府或社会公众的帮助下得到履行,如政府提供的奖学金,金融机构对学生的助学贷款,还有来自社会公众的对学生或学校的捐赠,等等。这些做法实际上可视为直接、间接地代学生履行给付义务。这也正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公益性质的具体体现。

就学校来说,如果出现重大违约的情况,比如学校方面未尽义务而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没有达到相应的职业素质与技能的培养标准,则学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中,除了退还学费、免费补课或“召回”外,鉴于教育的不可逆的特殊时效性,还应包括特定精神利益方面的损害赔偿(精神利益损害赔偿不同于精神损害赔偿。后者属于广义的人身伤害所引起的法律责任,限于侵权行为领域;前者则可以纳入违约责任范畴。理由是:职业技术人才的规格与价值存在一个通行的市场标准,学校对学生的培养不符合依合同可预见的市场标准而致学生精神利益如社会地位、职业声誉等损失,大体上是可以确定的,学生对学校所履行的给付义务与这种特定的精神利益同样构成对价关系,故应将其视为学生的合同利益之一,一旦学校违约致其受到损害,理应赔偿)。高等职业教育的公益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以学生权利为本位来理解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三、高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中的程序性权利关系

在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还存在两种重要的权力关系。其一是政府对学校的行政管理关系,其二是学校作为法律授权组织,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关系。

第一种权力关系有法可依,自无问题。第二种权力关系则较为特殊,故法律没有也不可能对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行为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学校主要还是依传统的教育伦理规范而制定校规,并依校规对学生行使教育管理权力。

一般说来,校规除了可能存在实体意义上的不合理甚至不合法外,更容易出现的问题在于无视学生作为相对人在具体的教育管理行为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

多年来,高校学生诉学校当局及教育行政管理行为违法的案件甚多(最早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有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刘文燕诉北京大学案[2]),其中主要的问题是,学校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程序违法,不尊重甚至恣意剥夺学生作为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通常的做法是:当查实被告确系程序违法,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允许被处罚者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未直接向被处罚者宣布或送达,等等,一律判决被告败诉。至于原告在案中有否应受行政处罚的违规情节,在所不论)。

赋予并保障学生在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作为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其意义有二:其一是程序性权利所具有的“工具”价值,能使学生的实体性权利得到更为有效的维护,进而从一个方面更好地巩固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核心权利关系;其二,程序性权利本身还具有另一些独立的价值,这些价值包括民主参与、个人尊严、理性、公正等等。在学校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无论实体结果如何,学生都应受到公正和富有尊严的对待。教育管理行为过程本身对学生就是一种教育,一种合法、合理的教育管理行为过程,非常有利于学生的人格培养和民主意识的培育。

因此,确认并保障学生作为相对人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也是教育本身的价值体现。

学生作为相对人在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听证权。从一般意义上讲,听证的内涵就是在行政主体作出影响当事人权益的决定之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从而保障相对人平等有效地参与有关决定。就学校教育行政管理而言,学生作为相对人的听证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收费,一是行政处罚。

在收费方面,传统的做法是,基本学费标准由政府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决定,其他收费额度由学校决定。

学校既为行政主体,同时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的一方而为民事主体。在兼有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主体身份的情况下,学校与教育部门共同或由学校单方面制定收费标准,不能绝对保证公平合理。所以有必要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教育收费听证的内涵就是要求收费一方,主要是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听证会上说明收费的理由。而交费的一方,主要是学生或学生家长,则应该说明反对收费的理由或者是提出自己的收费方案。听证的结果应该是各方利益的平衡,并不仅仅是学生及其家庭权益的保障,当然更不是维护教育部门利益的保护。

对于高等职业教育来说,收费听证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高职专业门类较多,不同专业的教育成本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别。通过听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收费合理。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实际上可以将收费听证过程视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双方就收费条款磋商或谈判的过程。因此,听证程序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权利关系提供了一个有效的保护机制。

在行政处罚方面,现行法律没有就学校当局对学生的行政处罚作出特别的具体规定。前不久,北京市教委出台《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要求,学校拟对学生处以开除学籍处分时,应当书面告知拟被处分的学生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拟被处分的学生要求听证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的,学校应组织召开听证会。我们认为,除开除学籍以及勒令退学外,作出其他较重的处分决定,也应实行听证制度。

学生因为违纪违法被学校开除或受到其他较重处分,他理所应当享有提出申辩或异议、请求校方减轻或取消处分决定等权利。但以往的情形常常是,学校开除学籍的决定一旦正式作出,就没有任何回旋余地,被开除的学生即便深感委屈,也只能被动接受。在学校与学生“实力”对比如此悬殊的情况下,这个决定从程序意义上讲则可能是不公平的。建立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一则可以弥补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在程序意义上的不足,更重要的是为拟被开除的学生提供了一条权利救济渠道,将有助于推动学校权力和学生权利之间的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行使听证权,应当由违纪学生本人决定。学校在送达违纪学生的处分意见书中须明确告知学生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该违纪学生及其监护人对学校处分意见书中关于其违纪行为的事实认定和拟给予的处分并无异议,或者认为听证无必要,则可以书面申请放弃听证权。学校应当尊重其放弃听证的决定。

其次是要求学校说明理由的权利。当学校对学生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时,必须向当事学生说明作出该处分决定的理由,包括事实理由与法律理由。整个程序的进行,应当是一个说理和以理服人过程。当然,也可以是当事学生不断抗辩的过程。虽然行政处分本质上是行政强权的表现,但是学校在作出处分决定的过程中的强权主义作风是非常有害的。

最后是申诉权(程序抵抗权)。学生申诉权是《教育法》赋予学生的一项法定权利。它是指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过程中,认为其受教育权以及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或教职员工的侵害,依法向教育行政机关或学校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学生申诉权作为学生的一种救济权,本身是一种抵抗权、监督权,它在权利结构体系中起着安全通道和反馈调节的作用,同时是对学校管理权的一种抑制和监督,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制约程序主持者操作程序时的恣意和专横,从而保护学生受教育权利与其他权利免受侵害。

[参考文献]

高等教育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分析

一、选题缘由

1984年,厦门大学获得我国第一个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予点,截止到2014年恰好走过了30年的历程。学位论文是传播学科研究的理论成果和普及学科知识的重要资料,统计分析一个学科以往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可以勾勒出该学科发展的历程,明确该学科未来的研究方向,促进研究者更好地把握该学科的研究重点。而且,具有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氛围浓厚、科研水平高,代表了我国高等教育学研究生培养的较高水平,其涉及的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对高等教育学发展具有重要启示。

二、选题概况

以高等教育学实力最强的14所高校为研究对象,其中拥有高等教育学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2所(厦门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师范类院校8所(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综合类院校4所(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大学、西南大学)。这14所高校均拥有高等教育学博士点,代表了我国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较高水平。

选取CNKI—《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万方—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进行网络检索,学科专业名称为高等教育学”,检索时间段为2010-2014年”,学位为硕士学位论文”,以这14所高校为学位授予单位,经过两个论文库的比对和筛选,去除重复的论文篇数,检索出共1056篇硕士学位论文,其收录情况如表1所示。

在所选的1056篇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论文中,作者最后入学时间是2011年,该年全国有高等教育学博士点16个。其中浙江大学和清华大学近5年的硕士学位论文数量为0,因而本研究未对这两所高校的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分析。

三、选题领域分析

将所选的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研究领域分析,所借鉴和参考的理论或分类标准如下。一是李秉德先生的教学七要素说,即学生、目的、课程、方法、环境、反馈、教师等七个要素。如,高校教师和学生是两个不同的研究领域,高校课程教学和科研是极其重要的研究领域。二是参照《高等教育研究》编辑部关于高等教育学杂志的分类标准: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教育基本理论、教育体制与结构、教育经济与财政、院校研究、民办与职业高等教育、教师教育与教师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程理论与教学改革、学生工作与学生事务、教育学学科建设、高等教育史、国际比较高等教育等基本栏目。三是受陈学飞分类方法的启发,并借鉴赵苁蓉有关高等教育研究主题的划分法,对1056篇高等教育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主题分析,得到如下分类结果及主题释义表。

原则上每篇论文只统计到一个主题中,如果研究内容涉及两个主题,则以比重较大的主题为准。

按照本研究的统计标准,对近10年刊载的1056篇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论文研究主题进行数量统计,并按照数量多少进行排列,刊载论文研究领域的分布情况见下表。

第一类是大于10%的主题,有高校课程、教学、科研工作研究,高等教育宏观管理研究,比较高等教育研究和高校管理研究,总计比例为51%,关于这些方面的研究都在100篇以上;

第二类是大于5%而小于10%的主题,有高校学生研究、高等教育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高校德育工作研究和高等教育评价研究,总计比例为38%;

第三类主题的研究比例低于5%,分别是高校教师研究、高等教育史研究及其他方面研究,总计比例为11%。

通过对CNKI和万方论文库数据库中有关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的分析,可以明晰当今高等教育研究的热点重点所在,为今后硕士研究生选题提供一定参考。

参考文献:

[1]李秉德.教学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

高等教育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等教育研究 高等教育改革 依附理论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07-0023-02

我国近代的高等教育研究可追溯到清末时期。那时,一些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如张之洞、梁启超、王国维等对传统的高等教育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之后从到新中国成立,我国对高等教育的研究都是相对零散、不成体系的,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78年,幸运的是改革开放迎来了高等教育研究的春天。1978年,潘懋元先生《必须开展高等教育理论的研究》、《开展高等教育理论的研究》两篇文章揭开了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序幕。在潘先生的号召下,各种研究高等教育的著作、刊物等不断涌现。1984年,潘先生主编的《高等教育学》正式出版,它的问世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学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学科正式确立,从此我国的高等教育研究进入一个新阶段。当前,我国对高等教育的研究是以学科建制开展的,我们的疑惑是:普通教育理论的研究难道不足以指导高等教育的研究?怎样才能更好地认识高等教育理论研究?

一 高等教育理论研究

什么是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是建立在普通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它立足于普通教育而又超越普通教育。高等教育研究即对高等教育现象和理论有意识、有目的的反思与探究。其理论研究旨在揭示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基本原理等。普通教育学有明确的教育对象、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和一整套的研究方法论。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与普通教育的基础研究在教育的本质、共产主义教育目的等方面存在共同之处。然而,“高等专业教育有许多特殊问题要研究,是教育理论工作重要与广阔的园地。它的研究工作是整个教育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却不是以普通学校教育为对象的普通教育学所能概括的。”它涉及许多普通教育所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是长期以来,这种区别却没有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以至于忽视了高等教育的理论研究。潘先生指出:“许多教育科学工作者形成了这样的传统观念:只有普通教育才是教育科学研究的对象,才需要教育理论。”

二 开展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潘先生在他的文集中从“三个方面”、“三个维度”、“两大特征”揭示了普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区别,进而论证开展高等教育的理论研究的必要性。

1.“三个方面”

潘懋元先生认为,普通教育和高等教育在智、德、体三方面存在不同。(1)在智育方面,高等教育最为突出的地方在于它的“专”与“高”。普通教育传授的是基础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旨在提高学生的基本文化素质。而高等教育传授的则是更为高深的专门知识,旨在把学生培养成各种专业人才。(2)在德育方面,普通教育一般是通过思想政治课、班会等来开展的,主要是让学生学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高等教育一般是通过公共政治课、社会实践活动等进行的,它注重指导学生从接受外在教育向自我教育转变,对学生的自主性和反思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在体育方面,普通教育通过体育课的开设来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一般无法兼顾到学生的个性需要。而在高等教育中,学生要加深体育理论知识的学习,他们可以根据不同的兴趣需要选修不同的体育课。

2.“三个维度”

普通教育与高等教育除了在德、智、体三方面存在不同,潘先生还从以下三个维度进行区分。(1)从人才培养类型的维度讲,高等教育要培养的是能够满足国民经济建设以及无产阶级各个部门需要的专门人才。这种专门人才能够运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解决社会的专业问题,而普通教育是以培养通才为目标的。(2)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的维度看,根据高等教育培养专才的目标,其教材内容也要随之调整。此外,要正确处理好许多关系,如专业课与必修课的关系、公共课与选修课的关系等。这些问题在普通教育中是不需要考虑的。(3)从教学方式与教学方法的维度分析,普通中小学的课程门类相对大学而言少许多,分科教学方法比较简单。而在高等教育中,课程门类成百上千,教学方法也千差万别。另外,在高等教育的授课中,教师一般只传授相关知识的重点、难点,而在普通教育中,教师讲得较多。

3.“两大特征”

为了更进一步地指出两者的区别,潘先生还从大学生的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两方面来进行分析。高等教育的对象是十八九岁以上的青年,他们的身体已经发育成熟或基本成熟,能够担负起艰难的、深刻的脑力劳动。另外,高等教育中学生的中枢神经活动和大脑皮质的发育已经成熟,学生的感觉和知觉要比中小学的学生精密和深刻,逻辑记忆能力也有了较大的发展。而且大学生的定向注意力可以持续很久,因此课堂时间可以持续3~4个小时。

通过上述比较分析,潘先生认为高等教育科学要比普通教育科学复杂许多,普通教育学理论显然不完全适合指导以专业教育为特征的高等教育学的研究,从而论证了开展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必要性。

三 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策略

不可否认,我国至今为止在开展高等教育理论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不可回避的是,我国高等教育的理论研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研究起步较晚,其理论体系、方法论体系还不完善。鉴于此,我们需在今后对教育实践不断积累、反思、总结的过程中不断地加以完善;另一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我国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存在理论脱离实践。针对后者,潘懋元先生在1997年全国高等教育学研究会第四届学术研讨会上就犀利地指出,高等教育研究如果不去接触火热的高等教育实践,就会走入死胡同。倡导研究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问题。因而,开展高等教育的理论研究必须紧密地围绕高等教育的改革来进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高等教育的理论研究要直视当前的重大现实问题和热点问题,为教育改革与实践服务。例如,如何捍卫高等教育市场化的底线;如何处理高等教育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关系;如何平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校长职业化”是否等于“去学术化”;如何完善大学教师的聘任制度和升迁制度(大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谁来监管学术论文的规范性;如何处理专业课与公共课、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等。还有一些当前更急需解决的问题,如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大学生就业等。这些问题都希望能够从高等教育的研究中找到解决的途径和方法。潘先生认为,“对于教育实践中的这些问题,科研研究工作者必须深入教改的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找出问题症结,上升到理论高度加以分析,提出有科学根据的意见、建议”。他自身对高等教育研究所关注的问题大都是高等教育领域尤其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的重大现实问题,如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等。与此同时,潘先生强调,教育研究不应仅仅局限于解决当前的具体问题,对于有利于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础理论的研究也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四 立足于学科范式,进行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理论研究

国外一直把高等教育作为一个研究领域进行研究。在我国,高等教育的研究从1978年以来一直是以学科的姿态开展的。然而国外甚至国内的一些学者认为,高等教育的研究除了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其理论体系及研究方法论等方面都是不成熟的,因而不能称之为学科。对此,潘先生指出,高等教育是一门多学科研究领域,但与此同时,它也是一门正在走向成熟的学科。国内一些高等教育的研究者把国外的研究视为“真理”,出现了“西方中心主义”现象。于是,有人将中国高等教育近代化笼统归结为“依附性发展”,提出了“依附理论”。

对这种归结的认识,我们首先应对“依附理论”有大致的了解。依附理论,最初是用来解释和指导拉美和“”地区经济成长的一种发展理论。也就是说,“依附理论”最初是用来指经济不发达的国家对经济强权国家的依附,之后这一概念的外延不断扩大。把经济领域的“依附理论”套用在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中是否合理这是值得商榷的。一般认为,依附含有被动的意义,是一种丧失主体意识的现象。起初我们的许多研究是通过翻译外国的著作、照搬移植过来的,带有一定的依附性,但这并不是我国高等教育研究近代化的总体特征,用“依附理论”对其进行概括有失偏颇。可以说,我国近代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从总体上看是一个摆脱依附、民族性和本土性日益增强的过程。对于“依附理论”,我们除了批判,还应加以反思。尽管我国建立了高等教育学科,但是我国高等教育研究的独立自主性不够、创新不足。潘先生就指出:“如果中国的高等教育研究只能仰仗于西方理论的‘辐射’,那么中国的高等教育学科只能被边缘化,这是应该引起警惕的。”

笔者认为,我国的高等教育理论研究要走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一方面,我们要避免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入侵,坚决摆脱“依附理论”,提高我国的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自主意识和文化自觉,坚持立足学科发展范式,发展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另一方面,我国的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不但要“引进来”,也要“走出去”,不断地发展、壮大我国的高等教育研究,扩大其在国际高等教育与学术交流中的话语空间,与各国展开平等的对话。

参考文献

[1]潘懋元.新编高等教育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5

[2]李均.中国高等教育研究史[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4

[3]潘懋元.高等教育:历史现实与未来[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14

[4]黄赞发、陈梓权.潘懋元高等教育学文集[C].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1997:22、26、64、117

[5]潘懋元.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必须更好地为实践服务[J].高等教育研究,1997(4):1~4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高等教育研究论文(精选5篇)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对你有用。访问360范文网了解更多研究论文 精选 高等教育相关内容。(本文共字)

菁英职教网文章归档 教育资讯 留学攻略 七品教育网站地图xml
279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