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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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本规定所称的师生员工是指学校的教师(包括外籍教师)、学生(包括外国在华留学生)、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三条学校的师生员工以及其他到学校活动的人员都应当遵守本规定,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维护学校的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

学校应当加强校园管理,采取措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制止校园内的违反法律、法规、校规的活动。

第四条学校应当尊重和维护师生员工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教育和受教育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不得限制、剥夺师生员工的权利。

第五条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持有本校的学生证、工作证、听课证或者学校颁发的其他进入学校的证章、证件。

未持有前款规定的证章、证件的国内人员进入学校,应当向门卫登记后进入学校。

第六条国内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在通知学校有关机构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外国新闻记者和港澳台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机关或港澳台办的介绍信和记者证,并在进校采访前与学校外事机构联系,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第七条外国人、港澳台人员进入学校进行公务、业务活动,应当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并告知学校后,或按学术交流计划经学校主管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自行要求进入学校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当在学校外事机构或港澳台办批准后,方可进入学校。接受师生员工个人邀请进入学校探亲访友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当履行门卫登记手续后进入学校。

第八条依照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入学校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的制度,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危害校园治安。

对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和本条前款规定的人员,师生员工有权向学校保卫机构报告,学校保卫机构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或者责令其离开学校。

第九条学生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校外人员,遇有特殊情况留宿校外人员,应当报请学校有关机构许可,并且进行留宿登记,留宿人离校应注销登记。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异性。

违反前款规定的,学校保卫机构可以责令留宿人离开学生宿舍。

第十条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对于张贴、散发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公开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的当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在校园设置临时或者永久建筑物以及安装音响、广播、电视设施,设置者、安装者应当报请学校有关机构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安装。

师生员工或者有关团体、组织使用学校的广播、电视设施,必须报请学校有关机构批准,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擅自使用学校广播、电视设施。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学校有关机构可以劝其停止设置、安装或者停止活动,已经设置、安装的,学校有关机构可以拆除,或者责令设置者、安装者拆除。

第十二条在校内举行集会、讲演等公共活动,组织者必须在七十二小时前向学校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目的、人数、时间、地点和负责人的姓名。学校有关机构应当最迟在举行时间的四小时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通知组织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许可。

集会、讲演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规、规章,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国家财产和其他公民的权利。

第十三条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组织者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前向学校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内容、报告人和负责人的姓名。学校有关机构应当最迟在举行时间的四小时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通知组织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许可。

讲座、报告等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违反我国的教育方针,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第十四条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

禁止师生员工、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第十五条师生员工组织社会团体,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成立校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应当在成立前由其组织者报请学校有关机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成立和开展活动。

校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和校内报刊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和遵守学校的制度,接受学校的管理,不得进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动。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的,学校有关机构可以责令其组织者以及其他当事人立即停止活动。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损害国家财产的,学校有关机构可以责令其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禁止无照人员在校园内经商。设在校园内的商业网点必须在指定地点经营。违反前款规定的,学校有关机构可以责令其停止经商活动或者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经过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师生员工,学校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师生员工对学校的处分不服的,可以向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对违反本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校外人员,由公安、司法机关根据情节依法处理。

学校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及北京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基数和收费标准计算编列;在编制其他收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结合上年情况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学校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校;教学管理;制度

不管是哪所学校,从小学、中学、大学以及其它一些专职学院,都会有一个管理制度,而每所学校的管理制度都会不一样,但是却出奇统一有一个共同点,大部分制度都是针对学生进行编写的,极少一部分会提及教师的所要遵守的一部分规章制度。大家都知道,一般都认为老师是为学生好,不得不承认,几乎所有老师都希望自己的学生成龙成凤,所以,在一个老师为学生好的情况下就会不设立其规章制度。在中国,即使老师犯了错误,也是在为学生好的前提下才有的,而此时大多数人都不会追究,有的父母还会感恩戴德,毕竟老师还是管自己孩子的。然而久而久之,老师和学生之间容易产生隔阂与矛盾,虽然在我国尊师重教的情况下很少会有将矛盾升级成语言攻击或者肢体冲突。不过大部分学生将不满都会埋藏在心里,慢慢累积,结果就是学生对老师的误会越来越大,越来越不想听老师所讲的课程,教学与学习质量不但不会提升反而下降不少。所以,完善高校教学管理制度已经刻不容缓。

一、管理制度的不明确和不重视

每个学校学生从开学到毕业,基本上都不会清楚学院内的管理制度是怎么一回事,一般都是学校老师口头上不许这样做也不许那样做。极少一部分学校会在开学第一天和学生讲解学院历史与规章制度,以及制定这些规章制度的宗旨。还有一些学校虽然有学校的规章制度牌,但所存放的地方不明显,有的干脆挂在学校办公室里,学生们更无法看到学校所谓的制度管理。这些情况导致了学生对学校本身的管理制度缺乏认知,更别提这些制度里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而没人指正修改。管理制度随意设置,没有任何意义,学校不重视,学生不遵守,只抓学习不讲德行,就算学习再好毕业了也不会是为社会做贡献的人才。想要学校更好的管理学生,让学生有一个愉快的学习环境,首先当然需要学校宣传,开学期间应普及学校内部的管理制度,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分门别类将管理制度用心和学员讲一遍,比如在食堂该遵守什么,图书馆该遵守什么,教学楼该遵守哪些等等,诸如此类都应耐心讲解,然后就是将存放制度牌的地点告诉学员,宿舍管理制度在哪里,实验室管理制度在哪里,一一告知,深入人心。

二、管理制度的不公平和不人性化

学校管理制度一般都只是针对学员的,很少有对老师的,这就产生了学生和老师之间存在不公平管理制度。比如说学生迟到了一般就会受到处分或者体罚,而老师迟到了却以工作为借口,并且绝大一部分老师会占用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和体育课时间,这就导致了学生对这类老师的有不小抱怨,影响学习心情,却是事倍功半的效果。针对这些问题,学校并没有相对应的管理制度,成为一种惯例,反复恶性循环。极大多数的管理制度都是以命令口吻来完成的,比如说在一个草坪花坛上有些有些管理制度是这样写得“严禁踩踏草坪,严禁摘取花朵”,这样词语容易让人产生反感,有的学生心中想着你不让我踩草我偏要踩,你不让我摘花我偏要摘。像这类死板不人性化的管理制度词语在大多数学校每个角落都会有,如果我们把这些词语改成“为了您和它人有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请不要踩踏草坪和摘取花朵,谢谢!”,像这些人性化的管理制度,我相信同学们会更容易接受。

三、管理制度的落后与单一

有一些学校的管理制度历经很多年都没曾更换过,然而随着时展,每个人心里的想法都在改变,而几年前甚至几十年前的管理制度仍然存在校园类,这些制度已经不符合当代人的思想观念,所以制度不服人心,也不利于管理,故而需要根据当代时局进行改进。基本上绝大部分的学院管理制度上只有严禁不许和处分这几个字眼,很少有学校的管理制度上提到奖励方面,这就打击了学员对遵守管理制度的积极性。而所谓的管理制度也成了处罚制度,而管理制度的奖惩方式应当建立起来。

四、管理制度的制定缺乏建议

在研究制定管理制度上,绝大部分都是由学校老师提出的建议,而这些建议都是站在老师的角度上去考虑的,却忽略了管理制度所对应的大部分都是学员。学校老师制定了专属管理制度,存在大量漏洞,而这些漏洞往往只有身为学生的他们才会意识到,所以在制定管理制度的同时应当多收集一些学生们的意见,然后在这些建议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样的管理制度才会让人信服。教学管理制度其实是开往知识海洋的一把钥匙,一个好的教学管理制度往往会提高学生学习的氛围与质量,也是衡量一个学校是否存在弊端的标准。在我国,不论是学校的管理制度还是企业的管理制度,都很难落实到位,究其原因就是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而管理制度的完善关键还是要看管理人员是否站在所被管理人员身上着想,而不是管中窥豹,单一用死规矩去约束别人。关于高校教学管理制度的完善,其实是与企业管理制度相辅相成的,关系学生出社会是否能适应企业。学员们终究会步入社会,而借鉴企业管理制度能让学员尽快的适应社会,少走许多弯路。企业和学校的管理制度相互融合,共同借鉴,得出一套既适应学校也适合企业的管理制度,这样能使学员在最短的时间里实现最大的价值。在完善高校教学管理制度上,肯定会遇到不少困难与阻碍,而管理制度关系着学院与企业及国家的发展,不管如何困难,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作者:张琼 单位:长江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参考文献:

[1]韦巧燕,李瑞贵.高校教学管理制度人性化问题探讨[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6):32-34.

学校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本文以高校学生参与管理实证调查为基础,剖析了当前高校管理中学生参与现状及存在问题,并阐释了导致功效理性”缺失、制度性支撑不足、大学生参与能力较低等问题的三大原因。研究表明,实现高校管理中学生的有序参与,需要增强学生自我意识和权利意识、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逐步形成法治化育人环境。

关键词:

高校;法治;思想政治教育

一、构建管理制度需要的理念

1.树立维护学生权利的理念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国已步入法治时代,大学生的自我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维权意识也随之增强。因此,高校的管理者要转变管理理念,树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构建制度时,出发点从以学校为主体转变成优先考虑学生问题,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学生的权利,使学生的权利得到保障。以往都是强调学生的义务是什么,忽略了学生权利的享有。法治时代,学校在管理学生过程中应更加人性化,既要明确学生应履行的义务,又要明确提出学生能享受的权利,这样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才会提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才会变成一种自主意识,自我管理、自我提升才可能成为一种趋势,也更有利于提升学校管理的效果。

2.树立按规”行事的理念

按规”行事,是目前高校管理工作实现法制化的前提和保障。高校里的规”既包括国家的定性规定,也包括学校的自主管理规定。国家定性规定主要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规范了高等教育的法律关系,而学校的自主管理规定主要是在遵循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各大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制度和规定。这些法律规定的存在是按规”办事的法律依据,是管理的可靠保障。有了按规”办事,就要树立规定”的权威,一切按照规定行事,并使之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主动与违背规定的行为做斗争。但是,目前许多高校出现了违规现象,随意更改管理规定,破坏了制度的严肃性。

3.树立制度的教育功能理念

《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高等学校的首要任务就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第三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在对学生的管理过程中,一味去追求对学生的约束,只会与管理初衷背道而驰。因此,要树立制度的教育理念,变被管”为自管”,由制度约束和强制变成制度服务和制度导向,充分发挥制度的教育作用,促进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要制定良好的制度,摒弃过去以制度强制管理的理念,强化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学生的自管。

二、建立高校法治学生管理模式的策略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法治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新时代的大学生法制意识不断增强,自我意识和权利意识也随之增强,传统的大学生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因此,加快高校管理模式法治化建设,坚持走以人为本”的道路,是实现高校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

1.坚持德法并蓄,宽严并济”的高校学生管理原则

在高校的学生管理过程中要坚持德治与法治的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校,使学生明确权利和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履行义务。依法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尤其是实施惩罚措施时,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教育在前,惩罚在后,注重教育的效果与惩罚的力度。尤其是在新生入学时更需要做好法治与德治的教育工作。入学之初,让学生明确自身的权利,以及应履行的义务,明确规定违反校级校规要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这样的做法就在无形中减少了违纪的出现。对于违纪的学生不能一味批评,要辅以德治,既让学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又使学生从思想的高度认识到错误的危害性,鼓励自我纠正、自我发展。

2.不断完善学生管理制度

法治化管理的背后需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形成有法规可依,有法规必依,违反法规必追究责任,形成公开、透明的管理体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宪法制定好高校管理过程中所需要的法律法规,让各大高校的发展纲纪明了,便于开展学校的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学校做好本校的立法工作。从自身实际出发,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适合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的规章制度。在制定法规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①统一原则,学校的规章制度要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精神相一致,不能相背离;②公平、公正原则,学校的规章制度要维护好学生的正当利益,确保学生享有法律权益;③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发挥学生的参与作用,切实做到一切以学生为主,听从他们的建议和意见,使规章制度更加人性化、科学化,执行起来更加便利。

3.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逐步形成法治化育人环境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制教育也逐渐走进了大学生的课堂,在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规范学生的行为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现在的法治课课时少,内容单调而枯燥,导致一些学生学用分离,重学轻用”,法治意识淡薄,行为不符合规定。因此,要大力加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因为他们是未来的接班人,也是社会上需要的法治化人才,这样不仅是为了提高大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也是在刺激和推动高校的依法治校进程,两者互相推动,互相呼应,既规范了大学生的学法、用法行为,又带动了高校法制工作的开展,从而影响了整个社会的法制化进程。法治化育人环境的塑造不仅仅要靠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高校管理者的法律意识也要上一个台阶。

作者:王璐 单位: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学校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学籍管理,根据《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中对学籍管理的描述是:学籍管理的内容包括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的检查、考核与管理。学校应制定本校的学籍管理办法,并建立学籍档案。在日常学籍管理中应重点管理好成绩卡和学籍卡,做到完整、准确、规范、及时。学籍管理属于教学运行管理的一部分,而教学运行管理是按教学计划实施对教学活动的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其基本点是全校协同、上下协调,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和各项制度,保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保证教学质量。学籍管理制度,是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和高校用来规范和调整大学生在校期间入学注册,成绩考核与记载,升级、留(降)级,转专业与转学,休学、停学、复学、退学,奖励与处分,毕业和毕业资格审查、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2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2.1忽视学生发展的特点

大学的学生来自于不同的城市、地区和民族,各自的生活和学习习惯有着很大的不同之处,也由此形成了不同的个性和习惯。而在大学的教学中,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教学管理部门决定任课教师、授课时间和地点,由教师决定授课的方式、内容和进展等方面,学生通常只能被动地接受。我们可以看出,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能够主动参与的情况很少,他们没有选择的自由。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上来看,能保证他们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学习,以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习惯进行学习显得十分必要。而在高校的教学改革实践中,虽然对人本管理已经有了各种尝试和探索,但仍然存在忽视学生的个体差异和阻碍学生自由学习的问题。

2.2弹性学制的实施困难

某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普通本科学制为四年或五年,专科学制为两年或三年。按照学分制管理机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即四年制本科学生学习年限为三至七年,五年制本科学生学习年限为四至八年,二年制专科学生学习年限为二至五年,三年制专科学生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第二条规定:学习优秀、能力较强的学生,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所在院(部)教学院长(主任)批准,每学期可以适当多选或提前选修课程,提前达到所学专业本科培养目标要求,取得毕业资格。”但在具体的制度实施上,弹性学制的执行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制度制定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使每位学生学有所得,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和潜力。但具体执行起来却受到很多因素的阻碍。比如,一名学生在大二提出申请希望提前一年毕业,首先要经指导教师或是辅导员的同意,再经由教学院长的批准方可取得提前毕业的资格。在之后的学习当中,他要在一年时间内完成原计划两年的课程,除了大量的必修课,他很难再自由地选择其他课程进行修读。也就是说各个学校虽然在教学管理制度上提出了弹性学制,但其执行的教学大纲仍然是四年制的标准,学生想要提前毕业会给学习带来很多的困难。

2.3转专业的限制

学生要求转专业的原因大多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学生高考填报志愿时,由于大多数都缺乏主见,对家长的意见和要求言听计从,而家长大多又是从社会需求和就业来抉择报考专业,忽视了学生自身的爱好专长以及长远的发展,从而导致部分学生对所学专业不感兴趣,产生叛逆心理;二是录取时由于调剂的因素,导致了学生不得不接受原本自己并没有考虑过的专业方向。虽然第一方面的原因是学生自己的原因,但是对一个对专业方向和未来发展的关系了解甚少的学生来说,他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不能完全理解专业的实质,所以要求转换专业也是情理之中;而对于第二方面的原因,更是因为学生是被动接受,所以也应该给他们一个选择自己真正爱好的专业的权利。作为学校层面,当某些学生有转专业的意愿的想法时,应该让学生充分了解和认识到该专业的特点以及在学习过程中的一些必要的要求。学校在制定相关的转专业的制度时,应该以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意愿为前提。如某学院的《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规定,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每位学生只可选择报转一个专业: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从规定上看,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所要表达的诉求点让人捉摸不透。比如,怎么去判定确有专长呢?由谁来判定?用什么样的方法和方式来确定这个判断标准呢?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为什么一定要强调确有专长”而不是出于对专业的热爱和兴趣呢?由此可见,现行制度的出发点并非是完全出于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没有真正体现允许学生入学后再次自主选择专业的实质性意义。实际管理工作中,能有幸转专业的学生少之又少。这在客观上压抑了学生的专业兴趣,扼制了学生的求学意愿。

2.4制度执行程序不够规范

提高学籍管理制度的透明化不仅能优化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和效率,也可保障学生权益,同时有助于建立以人为本,信息畅通,改进完善”的沟通平台,因此,这就要求管理执行过程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对于学籍管理制度内容的透明化,大多数高校都停留在新生入学时人手一册的发放和公布,但后期制度章程的宣传工作有所欠缺。要做到学籍管理制度的高透明化,就要求学校以不同的方式和手段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对学生进行宣传与普及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此外,在加强学籍管理制度内容的透明化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章程建立有理有据、公正公开、科学合理的机制保证制度执行过程的透明化。只有同时做到学籍管理制度的内容与执行的透明化,才能充分发挥学籍管理制度的作用和保障学生的各项权益。

3建立以人为本”的高校学籍管理制度

人本”就是在自然、社会与人的关系上,人是本体,人是主体,人是目的,人是标准,人高于自然和社会,一切为了人的生存、发展和完善。以人为本的基本内涵是:人类社会的任何活动都要以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为目的,它强调人是自然、社会、自身的主体;人是价值形态中的最高主体。”以人为本观念是自文艺复兴运动兴起而出现的,但真正从哲学上把从抽象人”的关注转移到对个体生命价值的人”的关注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只有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以人为本才得到了真正的科学说明,并广泛地渗透到政治、经济、教育等领域,人”的主体地位也不断得到提升。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性的觉醒,以人为本的教育成为必然。以人为本”的管理,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人本管理,简单地说,指的是在教学管理管理活动中把人作为管理的核心的对象。

3.1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方式

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来部分不合理的教学管理制度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学生的发展,而我们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学籍管理制度上要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建设:课程的免听,即允许学习成绩好且自学能力强、学有余力的学生申请自学,经过批准后免听有关课程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不跟班听课,但须参加平时测验和实践教学环节,完成作业和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该课程学分;课程的免修,即学生已经修读过的课程或者自学过的课程可以申请免修,对于专业分流者允许其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免修,而对于其他情况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免修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在规定的标准以上者可以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3.2鼓励学生参与学籍管理

让学生尽可能个性化民主化,使之拥有自,从而带有责任感地参与到教学管理和教学管理制度建设中来,这是教育管理制度的突破与创新,也是当今我国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所需要发展的。大学生是高等院校选拔人才培养人才的主要核心,院校和学生不是传统的教育和被教育的角色,是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交流的关系,这就需要院校在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进行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时,要负有责任认真切实地调研和总结学生的要求和建议,要有纪律有组织有规划地与学生交流,多一些沟通多一些关怀,最大范围内收集整理学生的需求信息。例如,一些高等院校在建立教育行政学生助理制度上,就是通过学生助理参与讨论并合理地采纳了学生助理对教学管理制度的修订意见,而学生更愿意自觉遵守这样民主产生的教学管理制度。

3.3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便捷化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学校管理制度(精选5篇)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对你有用。访问360范文网了解更多学校管理制度 精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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