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安全履职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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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安全履职总结范文第1篇

一、考核范围、分类及内容

(一)、范围:本方案用于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未纳入市安委会的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以下统称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考核。

本方案所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人,包括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指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指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及分管工作范围涉及安全生产其他分管负责人。

(二)、分类:根据被考核单位职能及对安全生产履职要求不同的情况,按区别对待、分类考核原则,将被考核单位划分为辖区管理、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和协助管理等四种类型。具体分类为:

1、辖区管理类。具体包括:全市21个乡(镇、街道)和参照考核的__、__2个工业管理区。

2、监督管理类。具体包括: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经贸委、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农机局、地矿局、水利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工商局、林业局、旅游局、房管局、供销社、中小企业局、文化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公路养护公司、地方海事处。

3、部门管理类。具体包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民政局、教育局、物资局、粮食局、商业局、二轻局、外贸局、广电局、体育局、农业局、果业局、畜牧水产局、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火车站。

4、协助管理类。具体包括:市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总工会、人寿保险公司、人民保险公司。上述所列部门、单位,根据本年度单位职能变动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在组织年度考评时作必要分类调整;未列的部门、单位,也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在组织年度考评时作必要增列。

(三)内容:安全生产履[本篇文章来源于文秘站 -网址为-未经过文秘站网站同意转载此文均为抄袭后果自负]职考核实行责任目标管理考评,主要考核各单位及其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责任制度、隐患治理、监督管理、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事故控制和履行协助管理义务等方面。考核的具体内容、指标和评分标准,按《南康市安全生产履职分类考核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考核表》)实施。

二、考评办法

考核工作由市安委会负责实施,从四种类型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办法如下:

(一)、履职年度时间指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各类安全事故统计年度时间从有关规定。

(二)、考核分单位考核和责任人考核,采取单位考核与责任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统一组织实施。单位考核分自评和组织考核,坚持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责任人考核只作自评,不另外进行组织考核。对责任人考核的等级评定参照单位履职考核的情况进行。

(三)、安全生产履职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依照《考核表》加、扣分。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三、考评程序

1、自评。各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在20__年1月6日前,撰写好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责任人述职报告,对照《考核表》进行自评,并量化自评得分。

2、考核。考核小组通过听取被考核单位责任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工作资料和记录,召开由有关部门、企业人员参加的[此文若非在文秘站 =站出现,那均为抄袭,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网,更多原创]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按照《考核表》评分标准对被考核单位作出量化评分,并提出改正意见。对各考核单位有“日常考核”项的考核工作,由市安委办综合年度内各考核情况,按加权平均方式考核量化评分。

3、评定。市安委会负责召集各考核小组组长召开考评工作会议,综合“日常考核”情况,对各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履职等级作出初定,报市政府审定。

三、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划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70~90分(不含90分)的为达标单位,60~70分(不含70分)的为挂牌警告[此文若非在文秘站 =站出现,那均为抄袭,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网,更多原创]单位,60分以下的为未达标单位。责任人考核结果以上述对应分数分四个等级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二)对考核评定为先进单位和优秀的责任人,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三)被考核单位或所监管职责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和责任人评先评优(奖)资格,并对考核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1、考核结果为黄牌警告或不达标单位的;

个人安全履职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紧扣“四点”;推进;规范化

办案工作区是由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用于自侦案件的讯问、询问、辨认,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专门场所。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和省院的《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们以更好地服务检察办案为目标,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服务”的原则,紧扣“四点”,着力推进了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做法是:

一、把握立足点,办案工作区硬件建设迈上新台阶。

我们从充分保障办案安全的角度出发,利用高检院《规定》颁布的有利时机,有效推动了办案工作区的硬件建设。

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规定》下发后,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规定》精神,大家一致认为办案工作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是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和自身监督的重要载体,是检察机关文明办案、安全办案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程序公正的重要保障。检察长指示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把高检院《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好,使办案工作区的改建和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院成立了以主管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工作区改建领导小组,法警部门为牵头单位,行装部门、技术部门协调配合,抓好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是抓好落实,措施到位。工作在于抓具体,一具体就突破,一具体就深入,一具体就落实。首先,大队组织全体法警对《规定》进行了系统学习,并逐款逐条进行了详细解读,将条款细化,制成图表,找出办案工作区需要改建的地方,确保不漏项、不缺项。其次,成立一个考察组,到周边各县、区院参观学习,及时调整方案。

三是注重细节,责任到位。在设备的选择上严格把关,充分考察,优中选优;在设备的安装上细致周全,即要求美观又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在施工中,每天都要对施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在工程验收中,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如软包是否有折皱、桌椅是否有棱角、开关是否有防护、电源是否有外露等等。目前,我院按照《规定》要求,先后投资14余万对办案工作区进行了改建、扩建和美化。

二、找准关键点,办案工作区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

硬件达标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办案工作区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建章立制。我们先后制定了《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制度》、《办案工作区出警登记制度》、《办案工作区出入证使用制度》、《办案工作区安全检查制度》、《办案工作区警务值班制度》、《办案工作区应急处置预案》、《办案工作区接待制度》、《办案工作区卫生制度》等等,将制度的触角延伸到办案工作区的方方面面,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管理事。

二是理顺关系。使用办案工作区,须由办案部门填写《办案工作区使用申请表》,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法警部门安排讯问、询问室。

三是把好关口。首先,办案部门使用办案工作区时,须领取出入证,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其次,犯罪嫌疑人被传讯到办案工作区时,执勤法警对其携带的随身物品进行检查、登记,并暂时保管;配备急救药品,并与合作医院取得联系,确保嫌疑人身体发生意外状况时能够得到无障碍的有效救助。再次,根据办案工作区的使用情况,配备流动值班人员,以处理突发事件,做到防范于未然。

三、用好结合点,办案工作区的服务作用跃上新层次。

本着“服务办案,保障办案安全”的工作理念,法警部门积极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彰显办案工作区的服务功能。

一是在管理服务上分工协作。法警部门负责办案工作区的开启、关闭、定期检查等日常管理;技术部门负责办案工作区电子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行装部门负责办案工作区水电、门窗、家具等办公设施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彻底将办案部门从繁杂的后勤事务中解放出来,确保办案部门能够专注办案,提高效率。

二是在服务检察办案上形成合力。使用办案工作区时,办案人员与法警、技术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其中办案人员负责对案件审讯方案的制订和落实;法警在办案人员的指导下,承担看管涉案人员、维护秩序、处置突发事件、监督办案行为是否违法等各项警务职责;技术人员负责监控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各部门既按照岗位要求各负其责,又在服务检察办案上形成合力,共同构筑办案安全保障防线。

四、抓好创新点,办案工作区的综合效能取得新进展。

创新是灵魂,是发展的动力。工作中,我们不是单纯地进行办案工作区的改建或扩建,而是将办案工作区建设与队伍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办案工作区建设为载体,不断推动队伍建设健康发展;以队伍建设的成果,有效保障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一是加强安全防范教育,提高队伍免疫力。在抓好“视安全为己任,视安全为荣誉,视安全为生命”的经常性教育的同时,依托办案工作区这个履职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灵活多样的安全事故教育。如法警在办案工作区履职期间,大队领导不定期进行检查,看履职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此不断增强法警的责任意识,消除麻痹、松懈情绪,切实在思想上筑牢安全防线。

二是领导带头履职,提高队伍执行力。大队领导主动带班,参加履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带好头、领好路。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队伍影响力。教育全体法警,将办案工作区履职作为展示法警部门形象的“窗口”,在履职中做到:大局观念多一点,依法规范多一点,平和理性多一点,真诚待人多一点。

个人安全履职总结范文第3篇

第一,提高履职能力必须坚持奉献为先。在新的历史时期,机关党员面临着权力和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提高机关党员的履职能力,首先要加强奉献教育,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西安市委采取正面教育和典型示范相结合的方法,树立和宣传“铁案法官”李增亮、“当代愚公”任宏茂、“小巷总理”邓菊梅等先进典型,带动和引导机关党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个人的进步追求与西安的改革、发展、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并落实到尽心尽力履行自己职责的工作中。

第二,提高履职能力必须坚持服务至上。作为党的机关干部,服务就是履职,提高服务能力就是提高履职能力。为此,我们着重抓了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吃透精神。不具备相应的理论素养,吃不透政策精神,为人民服务肯定无法落到实处。为此,西安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努力在机关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建立鼓励学习的长效机制。除了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以外,我们还把研读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作为机关党员的必修课,通过党课培训、读书研讨、心得交流、专家解读等方式,组织仔细研读、深入研读,掌握政策的条文和精神实质。

二是深入实际,提高服务水平。履职能力最终体现在服务水平上。为此,西安市委把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作为提高机关党员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让他们在深入基层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检查落实,在为民排忧解难中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在深入实际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经过努力,我们的机关党员搞调查研究时,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并从中发现带有规律性、普遍性的东西;组织协调时,能够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注意多沟通,多配合,把各方面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办事服务能够超前、主动、规范、高效,谋事在前,成事在后,做到脑勤、手勤、腿勤、嘴勤,闻风而动、掷地有声,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疲疲沓沓,很好地发挥了机关党员“以文辅政、调研参谋”的作用。

个人安全履职总结范文第4篇

夯实基础,做好代表履职环境建设工作

多形式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今年新补选的代表较多,协助常委会抓好新代表的履职学习,是联络室的重要任务。为此,联络室除安排代表参加静安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履职学习外,还逐一与新代表进行沟通,告知代表履职的有关注意事项,组织新老代表座谈交流,让新代表分享履职经验、尽快进入角色。

多渠道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联络室主任定期带队走访代表及其所在单位,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协调解决代表单位与周边环境矛盾等问题,做到社区为代表服务,增强了代表对社区的归属感;加强对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利用《家在江宁》杂志、社区报、有线台等平台对代表履职典型事迹应报尽报;积极推进代表述职工作,今年联络室共组织了4场“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会”,有8位代表就“如何当好群众代言人”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评议和监督;使用好代表履职情况信息库,以信息平台记录代表履职痕迹,拓展代表履职反馈渠道,增强代表责任意识。

多方位提升代表履职成效。为确保代表书面意见和各类建议的办理效果,联络室多方位做好支撑。对今年代表提出的51件书面意见和建议一一进行登记,持续跟踪办理情况,实时向代表反馈;根据代表意愿,积极搭建平台,约请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与代表恳谈,促成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协助代表向群众告知办理结果,进行必要解释或说明。例如,今月7月份,代表提交的“关于在我区试行医疗救助对象就医实时结算的意见和建议”,被静安区民政局研究采纳,有力推动了全区医疗救助对象就医实时结算问题的解决,受益面近两千户低保家庭。

创新方法,做好代表闭会期间履职保障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代表专题调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联络室围绕社区集中反映的老龄服务、城区管理等2个热点难点问题,组织26位代表深入实际开展调研。调研期间,联络室牵头成立调研项目领导组和保障组,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分析、方案设计、工委联络、实地视察、专题访谈,问卷调查等相关准备。通过代表的深入调研,形成了内容丰富、对策详尽、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对进一步推动社区服务和管理效能的提升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是努力丰富代表汇集民意渠道。今年组织了75人次市、区人大代表集中深入居民区倾听社情民意;依托居民区人大代表联系点,以季度通报形式,将居民区动态筛选梳理后提供给代表;邀请代表参加街道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安排12位代表参与街道接待;及时向代表寄送区和街道工作信息资料等,为代表提出书面意见和发表审议意见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是切实保障代表参与社区自治工作。邀请代表定期参与居民区议事协商,提升社区事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汇集代表和群众的集体智慧,在社区杂志中增设“共商共治”专栏,就难点问题共同出点子、想实招,初步形成了人大代表参与社区自治的新局面,推动了社区事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的深化。

规范运作,做好代表联络室建设工作

个人安全履职总结范文第5篇

一、主要做法

开展机构编制评估,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利于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性,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为切实做好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区编办认真研究,提前谋划,确保检查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向区领导汇报,按照要求,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要求。制定下发文件,明确此次检查评估的目的、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及要求,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把握重点,做好准备工作。评估工作涵盖部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运行等情况。实地评估前,组织检查组成员认真学习《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认真收集整理被评估部门的机构编制批文和相关业务材料,特别是对部门主要职责和责任情况进行梳理,为开展检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严格程序,确保检查效果。根据评估方法和程序,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先后对区环保局、区农发局(挂区水务局牌子)、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5家单位进行了实地评估。通过听取单位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核对机构编制管理证、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被评估部门的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落实改进措施,确保检查效果落实到位。

二、检查情况

各部门严格按照检查评估内容进行自查,认真贯彻执行“三定”规定,基本实现了机构按规定设置执行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职能调整到位、职责履行到位、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关系协调理顺到位、人员和编制的严控到位。总体来看,5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良好。

(一)按照“三定”方案,职责调整落实到位。5部门新“三定”规定中明确取消的职责共4项,划出的职责共1项,划入的职责共1项,新增的职责共3项,加强和强化的职责共8项。5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全面梳理部门职能,及时进行职责调整,将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认定,将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职责划出部门职责,有效促进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有效避免了职责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及职能配置盲区,有力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二)职责关系明确,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对于涉及部门职责交叉的事项,各部门按照“三定”规定,坚持“归口管理、上下衔接、权责一致、利于工作”的原则,注重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建立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努力形成相关部门之间责任明确、有权有责、权责对等、部门协调、运转顺畅的工作格局。做到一个事项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各部门协调配合。

(三)职责履行充分,服务民生效果明显。在职责履行方面,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三定”规定,坚持全面履职、科学履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本行业均取得了较好的业绩。一是确保履职有据。及时将“三定”方案中明确的保留、取消、划入、划出、增加、加强等职责迅速调整到位;二是落实履职责任。按要求调整内设机构工作职能,制定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调整相关人员任职,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岗位职责。三是跟进履职考核。将部门职责纳入单位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强化跟踪督查,促进全面履职,保证履职成效。从4部门履职的总体情况和成效来看,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得到了加强,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得到了强化,部门履职更加服务民生。如:区农发局(挂区水务局牌子)强化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配置、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加强水生态建设,促进水环境改善的职责,每年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强化人民群众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同时结合“12345”热线问题处理,每年处理举报问题180件次,查出封闭违法取水的自备井100眼以上,强化了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

(四)机构编制控制严格,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提升。对“三定”规定的执行,5部门普遍较为重视,机构编制法规意识较强,管理规范,控制严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市编委、市编办的机构编制决定事项,注意把严格执行“三定”规定、规范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作为依法行政的源头性工作来抓。对“三定”规定明确的机构数、编制数和领导职数,能严格控制。对涉及职能、机构编制等事项的调整变化,做到充分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批。5部门中除少数部门由于政策性人员安置等特殊因素造成人员超编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均按规定严格执行,没有出现擅自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等情况。机构编制的严格控制带来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存在问题

(一)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仍不够完善。2010年机构改革以来,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合理调整部门职责。实际工作中,各部门职责明确,但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协调难度大,配合不够紧密。如区安监局2010年机构改革中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问题,区编办于2013年1月3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济天编办发〔2013〕4号文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细化分工,分别由区卫生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总工会4家部门负责。实际工作中,区卫生局这项工作相应职能未能承担,导致区安监局的工作不能有序开展。

(二)评估指标操作性不强。目前评估指标无评分标准,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

(三)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配置不足。各部门普遍存在内部机构设置较少,对应上级多个处室的工作,工作人员均承担着多项工作任务,业务繁重,内设机构及人员配备不足。以区环保局为例,内设科室为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环境管理科,行政编制11人。环保局大部分业务职能由环境管理科承担,该科室对应市局8个行政处室(科级标准处、总量处、环评处、污防处、生态处、应急处、水处、计财处)和1个事业单位(评估中心),科室人员均承担着多项工作任务。现有内设科室以及行政编制数很难适应日益增加的环保工作职责。

(四)评估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目前,评估工作人员仅限于编办工作人员,相对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这一项全新的工作,编办工作人员的机构编制管理专业应用能力明显不足。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增强监管力度。建议增加相关内设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切实增强各部门工作的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

(二)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加快对口衔接,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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