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城一代人(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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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城一代人范文第1篇

人们不会想到,1个月后,这首诗的作者顾城,在新西兰的一个小岛上杀妻自缢,以令人震惊的方式离开了这个世界。伴随着诗人离去的,还有贯穿上世纪整个80年代的朦胧诗潮。

20年过去了,对于顾城的死,无论是憎恨谩骂还是悲悯同情都随时间沉淀了下来,这个总是戴着奇怪帽子的诗人在人们的回忆中越来越面目模糊。顾城自己在1981年的诗作《遗念》似乎早就预言了这一切:我将死去/将变成浮动的谜/未来学者的目光/将充满猜疑/留下 飞旋的指纹/留下错动的足迹/把语言打碎/把乐曲扭曲/这不是孩子的梦呓/不是老年的游戏/是为了让一段历史/永远停息

时惊时喜时忧患

顾城去世的时候只有37岁。1956年9月24日,因母亲的健康原因,顾城提前7周剖腹产于北京白塔寺边上的人民医院,在暖箱里度过了人生最初的47天。他的父亲顾工是名诗人,在父亲的眼中童年的顾城“时惊时喜时忧患”。顾城常常凝视在雨云下忙于搬家的蚂蚁;在护城河里游动的蝌蚪和鱼苗;在屋檐下筑窝的燕子和觅食的麻雀……但他不太凝视人。

年幼的顾城缺少玩伴。男孩们打青蛙、扔野猫的野蛮游戏会令他脸煞白、浑身冷汗,这样的反应引来了男孩子们的嘲笑。他羞于表达好意,就只能示以蛮横。

顾城3岁多些时曾经从窗户摔出去,头撞在砖尖上,缝了好几针,后来他说他的数字概念给撞坏了。但他的文学天赋早早地便显露出来。6岁的时候,顾城创作了人生的第一首诗:“星星在闪耀,月亮在微笑。我的姐姐呵!等得爸爸回来了。”由顾城口授,大他两岁的姐姐顾乡记录在一张明信片上。

体弱多病的顾城,断断续续地只上过3年学,但这并没有影响他的阅读。到1966年,顾工被抄家时,顾城已经将家里满满两柜书差不多读遍了。他几乎过目不忘,因而像是无所不晓,在父亲的同事友人中得一雅号:有问必答博士。

工军宣队来收书时,顾城正在看法布尔的《昆虫记》,工军宣队想看看他在看什么,10岁的顾城一掌拍在书上眼里忽然冒出火来,3个队员面面相觑,居然就说“算了,走走走”。这本幸存下来的文学性极强的科普读物,对顾城影响甚巨。在后来的很多次演讲中,他都会提到《昆虫记》中的一句话:“它来到世界中,没有谁欢迎它,石头是摇篮……”顾城认为法布尔描绘的昆虫世界里显示了人的命运。“这使我理解到每个细小的生命都有它们的生活,从而也使我想到了自己。”

1968年,12岁的顾城第一次用笔写下诗歌《星月的来由》:树枝想去撕裂天空/却只戳了几个微小的窟窿/它透出来天外的光亮/人们把它们叫做月亮和星星。在人人都高喊万岁打倒、唱语录歌、写大批判稿和思想汇报的年代,这样的诗让姐姐顾乡既惊叹又替他发愁,担心他以后该怎么办。

一年后,顾城全家随同父亲下放到山东昌北的火道村,顾工被分配去养猪,顾城帮忙拾柴、喂猪还给每头猪取名字。父子俩经常在烧猪食的灶口旁对诗,顾城说:“火焰是我们唯一的读者。”十三四岁的顾城那时还没有想成为诗人,《生命幻想曲》、《我赞美世界》这些后来广为流传的诗歌被他抄在一个小本子上,命名为《无名的小花》。

1974年,顾城离开渤海边的荒滩回到北京,开始在《北京文艺》、《少年文艺》、《北京日报》等报刊零星发表作品。他主动要求去最苦最累的街道集体单位工作,被分配做木工。淘阴沟,拉大锯,刨树根,油漆家具,在高温的熔炉边拌糖浆……分配给他什么工作就干什么,并且充满热情。1975年在西城区厂桥服务系统的运动会上,顾城获得了100米和铅球的冠军,1977年还被评为先进团员。顾工回忆当时的顾城“他为自己能成为一枚螺丝钉而自豪、而得意。”这期间他先后借调到护国寺电影院画电影广告,到体育报社任编辑,在《人民电影》(即《大众电影》)任美术编辑,但都因所有制限制在借调期满后回到原单位。直到1980年,街道集体单位解散。

一个任性的孩子

顾城在1976年参加天安门广场的“四五”集会后,对诗歌有了新的认识。当时中国大地上流行着强烈的寻找“自我”的呼声。《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是顾城这个时期的代表作。诗歌带有很强的个人的、心理的,甚至社会的色彩。

顾城近乎盲目地给全国各种大大小小的报社、杂志社投稿,每个信封塞一两首诗。大部分都是退稿,然后换一个信封,重新寄出去。多年以后,顾城回忆起当年的“投稿生涯”对记者说:“我觉得这就跟玩电子游戏机似的,你这边儿往信筒里一扔,扔着扔着,那边儿‘哗啦’来一张汇款单。这是实际的,就跟那个‘老虎角子’机似的,比较省心。”

1979年3月,北京西城区文化馆《蒲公英》报第三期,在头版以半个版的篇幅发表了顾城《无名的小花》诗集中的作品,首印5万份很快销售一空。那一天,顾城特地买了100份报纸,兴奋地沿街狂奔。

由于反响热烈,《蒲公英》开始分期选载顾城的其他作品。著名诗人公刘写了《新的课题――从顾城同志的几首诗谈起》一文,认为他的诗歌是新生事物,值得重视。顾城也随之在诗坛受到关注。1979年4月,顾城写下了他被流传最广的诗歌《一代人》。

同年,顾城在姐姐顾乡的带领下,来到《今天》编辑部认识了北岛、芒克等诗人,并以“古城”为笔名在1979年秋天出版的《今天》第三期诗专号上发表《山影》、《海岸》、《暂停》和《雪人》。后来,他们一起被称为“朦胧诗人”。

今天的人们已经很难想象当年诗人受欢迎的程度。1986年12月,《星星》诗刊在成都举办诗歌节,举办讲座的票由2块钱一张炒到20块钱,是当年人们40元钱工资的一半。为了防止出现意外,开幕那天,主办方专门安排了工人纠察队维持秩序。但后来还是出现了“事故”,一些没买到票的读者爬窗子进入会场,大量听众冲上舞台,要求诗人签名,有的人还把钢笔直接戳在诗人身上。诗人们招架不住,赶忙逃进更衣室,关掉灯缩在桌子底下。有人推门进来问:“顾城、北岛他们呢?”一个尚未来得及躲藏的诗人急中生智,用手一指后门:“从那边溜了。”于是,观众潮水般往后门涌去。

对于诗人们的动向,成都的电视台每天在新闻中报道15分钟,其受关注的程度不亚于奥运火炬传递。当主办方为“十佳青年诗人”颁奖时,为了避免被“粉丝”们抬着往天上抛,顾城躺在地上高呼“反对个人崇拜”。

童话般的爱情

顾城的婚姻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看来,都颇具传奇色彩。1979年7月,23岁的顾城在上海至北京的火车上遇到上海文学女青年谢烨,两人一见钟情。顾城曾这样描述他们的相遇:我知道,我有两次生命,一次还没有结束,另一次刚刚开始。后来在开往北方的火车上我就遇见了她。我们坐在一起,我一看见她就知道是她。

在长达4年的异地恋中,两人写下了大量情书。一开始,这段恋情遭到了谢烨父母的反对,为了显示诚意,顾城曾搬了一只大木箱子睡在谢家门前,最终将谢烨的父母打动。

1983年8月8日,顾城和谢烨在上海登记结婚。半年后,移居北京。顾城在生活上完全依赖谢烨,连开笔会也必须带着她,因为他自己连买火车票都弄不清楚。谢烨的生活能力比顾城也没有强多少,两个在文学世界里游刃有余的人在现实世界中磕磕绊绊。

有一次,顾城收到了150元稿费,非常开心,便跟谢烨一起手拉手,穿过一个大广场和两条街,把钱存到银行里。可是几个小时后他们发现没钱买菜了,两人又手拉手,穿过广场和街道,去银行取了10元钱。第二天早上,他们又发现自行车胎破了,便再次去银行取了10元钱。银行营业员有些不耐烦,半生气半开玩笑地问:“你能不能把下午的10块钱一起领了?”

中山装和像烟囱一样的直筒帽是顾城装束的两个特点,甚至可以说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他的帽子是自己设计的,用平绒、灯芯绒、牛仔布做成,因此有人讹传他是把牛仔裤裤腿剪掉戴在头上。顾城说:“当我完全不在意这个世界对我的看法时,我就戴着这顶帽子,也就是说,我做我想做的事情。不过这顶帽子确实是我和外界的一个边界。戴着它给我一种安全感。它像我的家。戴着帽子,我就可以在家里走遍天下。”

一个时代的终结

1986年6月,顾城夫妇参加北京市作协举行的“新诗潮研讨会”,有人在会上攻击顾城,《诗刊》编辑李英(英儿)为其辩护,会后三人成为朋友。当时李英正在与著名诗人刘湛秋谈一场纠结的婚外恋。多年后,在接受采访时,李英说:“这个世界上一些人是用心在生活,一些人则是用观念在生存。伦理道德在我眼里有些滑稽,人要活出本性来才是美丽的,相反就是丑陋的。”

李英与顾城夫妇在北京的交往并不多,一年后,顾城夫妇应邀赴德国参加明斯特国际诗歌节,开始了周游世界的旅程。随后,顾城和谢烨先后到奥地利、丹麦、瑞典、法国、英国等国家讲学和访问,其间顾城接受新西兰奥克兰大学亚语系的聘请到该校任教。1988年3月,谢烨在新西兰奥克兰的妇女医院生下一个男婴,顾城给儿子取名“小木耳”,英文名Sam。3个月后,夫妻俩以符合技术移民条件被准许在新西兰永久居留。两人在奥克兰海湾的瓦西基岛(激流岛)建了一座简单的木头房子。1990年1月,顾城辞去了奥克兰大学职务,开始了隐居生活。

顾城自己动手在山上建造了一所鸡舍,想靠卖鸡蛋维持生计。但因过于吵闹遭到邻居投诉,被要求在短期内将200只鸡全部杀掉。后来很多人据此想象出顾城杀鸡的血腥场面,并作为他有暴力倾向的佐证。但据顾乡说,执行杀鸡任务的是谢烨,顾城只是负责帮忙拔毛。儿子小木耳的到来,让顾城感到极度不适应,夫妻俩经常因为儿子吵架,谢烨不得已在儿子3岁时将他寄养在当地人家里。

李英一直和顾城夫妇保持着通信联系,厌倦了胡同生活的她想去新西兰投奔顾城,刘湛秋也并不反对。顾城给人的印象是单纯而且不近女色的,因此刘湛秋说:“我告诉英儿,你一个人去新西兰,到顾城那儿我最放心。”1990年7月,由谢烨作担保并出机票,将李英接到了激流岛,随后三人共同在岛上生活了一年半。

那段生活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已经无从知晓。从后来顾城与谢烨合著的小说《英儿》中可以看出最初的生活是很融洽的,谢烨对李英付出了全部的真诚,她表现出的善意时常让李英感到惊讶。两个人经常一起到集市上卖春卷,岛上的当地人以为她们是姐妹。顾城在《英儿》中写道:有一天她做炸酱面,你做南方菜,她做北方菜。我把两辈子的爱都用完了。爱情挺不自然的,爱情从来就不自然。而李英在后来写的《魂断激流岛》一书中,将自己描述成他们生活中的“影子”,并不愉快。

1992年3月,在谢烨的坚持下,顾城夫妇赴德国从事文学创作,李英陷入了更加尴尬的境地。一年后,顾城得知李英跟岛上一个传授气功的洋老头私奔了。李英的离开给顾城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英儿》是顾城的忏悔录,也是自我疗伤之作,谢烨也以笔名雷米参与部分创作。但小说的完成并没有使他们得到解脱,反而更加重了矛盾,顾城曾在激动中掐住谢烨的脖子。

小说的开篇写道:“死了的人是美人”,顾城在书中给自己设计的结局是自杀。从顾乡《我面对顾城的最后十四天》中可以看出,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顾城一直认为谢烨、李英都希望他死。比起李英的离开,谢烨提出离婚,对顾城的打击更大。

1993年10月8日,惨案发生,新西兰媒体的报道中援引警方的说法,顾城用斧头袭击了谢烨,然后上吊自杀。而顾乡的说法是顾城“打了”谢烨,但没有使用斧子。

顾城和谢烨以这样惨烈的方式离世,喜欢他的人不肯相信、不忍提及,不喜欢他的人坐实了他是疯子的污名。顾城留下的最后一封遗书是写给儿子的:木耳,好孩子,你的日子长呢,留给你的屋子里有你爸爸画的画,124号。你爸爸想和你妈妈和你住在那,但你妈妈拒绝。三木,我只有死了。愿你别太像我。

1993年,诗人们已经风光不再,大学校园里会弹琴唱歌远比会写诗更受欢迎。顾城之死只是让人们在震惊之余对诗人投以惋惜或者厌弃的目光,转头就看《北京人在纽约》去了。评论家张颐武视顾城之死为“一个时代的终结”, 80年代中国大陆的“诗歌热”,也烟消云散。

(参考资料:刘春《一个人的诗歌史》,顾城、谢烨《英儿》,张穗子《无目的的我――顾城访谈录》,朱伟《有关品质》,顾乡《我的弟弟顾城》)

顾城的经典诗篇(摘选)

顾城一生共创作了两千多首诗歌,

以下是其中部分具代表性的诗作:

《远和近》

一会看我

一会看云

我觉得

你看我时很远

看云时很近

《土地是弯曲的》

土地是弯曲的

我看不见你

我只能远远看见

你心上的蓝天

蓝吗?真蓝

那蓝色就是语言

我想使世界感到愉快

微笑却凝固在嘴边

还是给我一朵云吧

擦去晴朗的时间

我的眼睛需要泪水

我的太阳需要安眠

《墓床》

我知道永逝降临

并不悲伤

松林中安放着我的愿望

下边有海

远看像水池

一点点跟我的是下午的阳光

人时已尽

人世很长

我在中间应当休息

走过的人说树枝低了

走过的人说树枝在长

《遗嘱》

当泪的潮涌渐渐退远

理想的岛屿就会浮现

那时请摘下一叶征帆

来覆盖我创痕累累的长眠

《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节选)

也许

我是被妈妈宠坏的孩子

我任性

我希望

每一个时刻

都像彩色蜡笔那样美丽

我希望

能在心爱的白纸上画画

画出笨拙的自由

画下一只永远不会

流泪的眼睛

一片天空

一片属于天空的羽毛和树叶

一个淡绿的夜晚和苹果

我想画下早晨

画下露水

所能看见的微笑

画下所有最年轻的

没有痛苦的爱情

画下想象中

我的爱人

她没有见过阴云

她的眼睛是晴空的颜色

她永远看着我

永远,看着

绝不会忽然掉过头去

我想画下遥远的风景

画下清晰的地平线和水波

画下许许多多快乐的小河

画下丘陵――

长满淡淡的茸毛

我让它们挨得很近

让它们相爱

让每一个默许

每一阵静静的春天的激动

都成为一朵小花的生日

我还想画下未来

我没见过她,也不可能

但知道她很美

我画下她秋天的风衣

画下那些燃烧的烛火和枫叶

画下许多因为爱她

而熄灭的心

画下婚礼

画下一个个早早醒来的节日――

顾城一代人范文第2篇

关键词:顾城 《英儿》 自我误认

一.离众――超然的遗世独立

顾城曾评价自己是一个生活于现代的原始人。[1]他内心矛盾冲突的根源在于对人的社会性的根本否定,追求绝对的精神至上,这也直接导致了诗人内心与外在世界出现巨大裂痕。这种裂痕一方面是外在环境对于诗人内心的压抑所致,另一方面是诗人自己内心对于纯净纯美生活的偏执追求所致。

1.他者的压抑――童年的创伤性经验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显示,童年的某些记忆或经历对于人类的影响往往是如影随形、终其一生的。十岁,一个不谙世事、纯洁无瑕的年纪,在小顾城和云朵、土地、瓢虫蚂蚁对话时,“”悄然发生,可以说他是目睹并亲身经历了那个充满灾难与荒诞的时代,从这里开始,小顾城的内心与外在的世界便出现了第一道裂痕,现实世界的黑暗以及由此的带来的痛苦,在促进他内心早熟的同时,也剥夺了他正常心理情感向着健康方向发展的权力。他多次提到自己是一个不愿长大的孩子,心理年龄永远停留在八岁,拒绝成熟,是因为内心已经过于早熟,对于外在的事物看的过于透彻而不愿承受这种清醒的认识所带来的痛苦。这种拒绝是一种逃避,一种自我保护,把自己包裹在与自然界融为一体的象牙塔中,隔绝一切外在世界的入侵,那是一个只有童话的王国,而他是隐居其中的王子。童话,对于顾城来说,不仅仅是自然的本性,更是后来他向外界抗争的一种方式。期间,那段与父亲一起被分配到渤海荒滩上养猪的生活是顾城记忆中难得的快乐时光。在那个荒滩上,顾城亲密地与自然相拥,融为一体,用一个孩童的视角观照着自然界中的万生万物。从小居住于城里的顾城,在乡村待的时间并不久,但这却成为他童年生活中难得的一段快乐时光,并且在后来的人生岁月中,一直固执地坚持这种封闭的情绪记忆,蓝色的大海、湛蓝的天空、布满露水的清晨,这些都构成其诗歌中重要的元素。

2.本我的冲动――对于纯净纯美的追求

弗洛伊德把人格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属于人的无意识结构,遵循“快乐原则”,自我属于意识结构,遵循“现实原则”,超我则是理想化、道德化的自我,奉行“理想原则”。正常人格中,这三种力量往往是互相制约存在。但在顾城的人格当中,完全依照快乐原则,超我几乎不起任何作用。

从小,受诗人父亲的影响和熏陶,顾城对自然就有一种特殊的感受能力,八岁的时候就会将自然中的各种景物和事物变成充满童话色彩的诗句,“那是塔松和雨珠的故事;是云朵和土地的对话,是瓢虫和蚂蚁的私语。”从写诗开始,他就十分注意观察自然,与虫鱼鸟兽对话,闻草木花香,观潮涨潮落,看繁星满天,这种对于自然的深切关照与体验是促使他成为“童话诗人”的重要因素。他笔下的自然是一种被关照过的人格化的自然,有自己的感官、自己的语言动作,人与自然中的动植物可以自由自在的对话。拟人化的写法在顾城的诗歌当中随处可见,宛如来到一个童话王国。对于自然的体验其实就是对于生命的感悟,诗歌与自然或者说是生命对于顾城来说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发现了自然也就发现了生命,顾城对于自然的讴歌实际上就是对生命本身的一种赞美。也正是由于这种在自然殊的生命体验,使得顾城无法容忍外在世界对于他心中理想王国的破坏,他对于人的社会性的否定实际上也是对自己人格中超我制约的直接摒弃,他认为生命价值的实现应该是本我的自然流露,这也促使了其在偏执的道路上愈走愈远。

二.自我误认的典型

在顾城《远和近》的诗句中,我们能明显地感觉到一个“你”和“我”的对立,诗中的“你”可以看成是诗人内心一个反观的自我,即想象界的自我。这个自我超脱世俗与自然相近。诗中的“我”则可以理解成一个活在现实界的存在,这里的“看”则与拉康镜像理论的“照”相类似,“你”之于“我”是一个镜中之象,活在想象界的“你”有被抛至现实界的“我”所o法到达的领域。

镜像理论是拉康针对人的自我认识而提出来的。婴儿在镜中识别出自己的形象,人类的自我由此开始确立,并且在后来的一生都会去寻找某种形象将其视为自我。但这种自我从一开始就是在虚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类对于自身主体性的完整感都是通过镜像阶段来获得的,自我即他者,自我是人类自身想象的、期待的、扭曲的甚至是被误认的一个对象。而顾城或许就是这样的一个对自我误认的典型。

1.审美的乌托邦

在顾城的内心,一直在极力寻找一块镜花水月般的人间天国。他说他要修一座城,把整个世界关在外面。[2]后来,他也终于得偿所愿,找到了这样一个地方,那是位于南太平洋的一个小岛――激流岛。诗人多次提到:“推开窗,我就看见了海,我知道这是我要找的地方”,“这是我找了二十年的地方”。那个四面被蔚蓝色海水围困的小岛对于顾城来说就是一个隔绝外在一切喧嚣的桃源胜地。在激流岛上的生活对于顾城来说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在那里他隔绝与外在的一切联系,拒绝学习外语,不与妻子和英儿以外的人交流,走到哪都带着一顶自己制作的烟囱帽。对于他来说,这种生活才是一种理想性的生活,但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决定了其社会性,顾城这种完全脱离社会性的生活实际上是一种以话语建构起来的如前面诗中提到的“看云时很近”的想象界的生活。乍看起来,他所描绘的激流岛上的生活是一副多么和谐令每个人都心向往之的和谐图景,他摒弃现代社会对自己的所有束缚去构建一个只属于自己的太虚幻境,所有的快乐都源自自己内心的期待,但是这种美好终究是诗人内心的一个幻景。顾城曾在《英儿》中多次提到与妻子在岛上养鸡以及妻子通过卖鸡蛋来维持生计的,在我们看来,这种基本回归小农社会的生活令人神往,但后来在他好朋友的回忆中,顾城夫妇因为在激流岛上养了几百只鸡,一到晚上,鸡叫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当警察来到家中劝说谢烨卖掉所有鸡时,顾城一气之下拿着剪刀剪下所有的鸡的鸡头并扔给警察。在这里,我们会发现,顾城在岛上的生活并没能真正做到不受世俗的干扰,换句话说,他理想中的生活无法在现代社会中实现,他在书中所描绘的桃园圣地般的生活终究是在虚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2.爱情的乌托邦

对于正常人来说,看完《英儿》这本小说后,可能都会被顾城在激流岛所建立起来的女儿国所震惊到。他在《英儿》的开篇就说:“你们是我的妻子,我爱过你们,现在依旧爱着......。”虽然在这里,诗人将自己对两个爱人的感情都是给予肯定的,但他不论是对谢烨或是对英儿的爱,都是一种映照在他者的形象上的感情。诗人对于他们的爱不过是经过自己内心关照过后将心中理想形象附着在外部形象上的一种心理。

《英儿》中,顾城提到只有谢烨真的爱过他,但这种爱却并非我们所理解的爱情,而是一种类似于光芒的东西。这里的光芒,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混杂了爱情以及母爱的复杂情感。谢烨对于他来说相当于阳光和空气,他对谢烨的爱源于自己内心无意识的恋母情结。前文提到,顾城从小与父亲一起生活,母亲在他的整个童年生活中一直处于缺席的状态,他对于母亲的崇拜源自其内心遥远的女性崇拜。从小,母亲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因此,他潜意识中的恋母情结也会比常人更加严重。《英儿》中顾城的朋友就有讲到在生活上顾城极度依赖自己的妻子。从这些都很容易看出顾城对于妻子谢烨的爱更多地像是一孩子对于母亲天生的依恋。如果说对于谢烨的爱是源自他内心深处无意识的恋母情结,那么对于英儿,则更多的像是顾城在爱着另一个自己。英儿可以说是他心中的一个阿尼玛原型。阿尼玛是荣格用来形容男性内心存在的女性原型意象的,也是男性对于女性的一种个人情节。其发展分为四阶段:从夏娃到海伦到玛利亚再到索菲娜。而这四个阶段与之对应的是男性心中的母亲形象、对象、爱恋的神性以及男人内在的创作源泉。而在顾城的情感世界里,谢烨对应的就是夏娃的原型,英儿对应的就是海伦,女人性的谢烨温柔、宽容,拥有慈母般的博爱胸怀,而女儿性的英儿活泼、任性,充满活力。如果说谢烨对于顾城来说代表阳光,那么英儿则更像是另一个自己。在小说中,顾城在提到英儿时曾讲到:“我听到一声发自内心的叹息,那是英儿的,也是我的。”

从这些,我们会发现,与其说顾城死心塌地的爱着这两个女人,不如说他爱的从来都是他自己,他爱的不过是他自己心中的一个王国。他将自己内心的理想形象印照在外部形象上并执着于此,由此,他自我的裂痕也越变越大。

三.幻象破灭后的死亡

对于顾城来说,谢烨与英儿都是他在激流岛上构建的女儿国中重要的元素,英儿与谢烨的相继离去,打破了他内心幻境的平衡,也成为顾城自我形象否定的根本力量,从而导致了他焦虑甚至仇恨心理的产生。他多次强调:“出书的时候我不一定看得到了。”知道自己不一定能等到成书的那一天还执意书写,这是一种对于痛苦的反复性体验。虽然有提到《英儿》的成书是源于妻子谢烨的催促。但在根本上还是源自诗人内心极力对想象界的召回。在那个想象的王国里,他是唯一的国王。英儿的离去对于顾城可以说是一个致命性的事件,虽然它逐渐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但拉康说我们都在语言中栖身,记忆的倾向性也决定了语言所涉及的是我们内心所无法忘怀的。激流岛、英儿、谢烨以及顾城自己所创作的所有作品都构成了诗人的一个“看云时很近”的想象界,他是诗人通过“想象”这面镜子看到的影像,同时被这种影像所引诱,将其融入到自己的“此在世界”中。诗人一直活在这种他者目光的温存中,他还未来得及确认出自我,英儿的突然离去以及后来妻子谢烨的离去造成了他想象界与此在世界的断裂,一直以来他所坚守的执念被两个女人毫不留情的背叛,所有的幻象终被打破,还剩下什么,或许对于他来说,只有死亡吧。顾城曾在自己的诗《的确,这就是世界》中说过:“我没有在世界上活过”,这一观点在某种层度上也与拉康的“人只活于幻象之中”不谋而合。

注 释

[1]《墓床―顾城 谢烨海外代表作品集》,虹影、赵毅衡,北京:作家出版社,1993

顾城一代人范文第3篇

原告:顾工,男,69岁。

原告:胡惠玲,女,66岁。

原告:顾杉木,男,未成年人。

原告:谢文娥,女,64岁。

原告:张生同,男,70岁。

被告:深圳青年杂志社。

被告:广东省期刊实业公司。

第三人:肖聪,男,35岁。

第三人:作家出版社。

顾城、谢烨(笔名雷米)系夫妻,《英儿》作品系该二人合作创作并共同署名。1993年10月8日,顾城、谢烨在新西兰双亡。原告顾工、胡惠玲系顾城之父母,原告张生同、谢文娥系谢烨之父母,原告顾杉木系顾城、谢烨之子。

1993年,被告深圳青年杂志社和广东省期刊实业公司发起成立了‘93深圳(中国)首次优秀文稿公开竞价组委会(下称组委会),新闻媒介对此进行了广泛宣传。该组委会于1993年5月制定的活动章程(下称5月版章程)规定,本次活动的目的是探索精神产品商品化,最大限度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组委会保证竞价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组委会在取得作者书面委托授权的情况下,为作者版权交易事宜。由组委会制定并作为章程附件一的“授权委托书”第2条规定,组委会保证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品通过适当方式平等地参加公开竞价,以出价最高者为签订合同的基础。作为章程附件七的“关于《章程》中有关问题的说明”第四条规定,凡竞价成交后的作品,其作者须向组委会缴纳成交价10%的中介服务费;第七条规定,对未取得竞价资格,但仍具有出版价值的文稿,经作者申请,组委会同意,也可由组委会通过常设的交易机构,继续为作者提供版权交易服务;第九条规定,未成交的文稿将在1个月内退还作者。

同年7月,原告顾工从报刊上得知上述文稿竞价活动的消息后,便转告当时在德国的顾城和谢烨,并将组委会制定的章程及附件复印寄给顾城和谢烨。同年8月,顾城、谢烨自德国向组委会寄来署名为顾城、雷米的《英儿》文稿及“著作权说明书”。该“著作权说明书”中写明:《英儿》,22.6万字,纪实小说。他们还通过顾城在德国的经纪人史明另寄一份《英儿》打印稿给组委会。同时,顾工也代《英儿》的著作权人向组委会报名参加文稿竞价活动,填写了《英儿》参加竞价活动的“授权委托书”和“著作权说明书”等,并在这些文件的著作权人签名处剪贴上顾城已预先写好的签名,连同报名费从北京寄给组委会。

1993年9月1日,组委会了一个新的活动章程(下称9月版章程)。9月版章程在强调组委会拥有对作品参加公开竞价会的审读权同时,明确表示一些作品可以不参加公开竞价会进行交易。9月版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未取得竞价资格,但经审读委员会审读认为仍有一定的出版价值的作品,在作者标明文稿的最低起价及授权范围的前提下,经组委会同意,可以由组委会作者进行版权交易。9月版章程附件一“授权委托书”第六条将5月版章程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同条“在作品未能竞价成交时,委托组委会通过其他渠道版权交易事宜”的内容改为“若作品未能参与竞价,本人委托组委会通过其他渠道版权交易事宜”。9月版章程附件六第五条规定,从1993年9月15日至10月25日止,竞买者可随时前往组委会所在地,依照本次文稿竞价活动的规定,进行阅稿及版权交易。

1993年10月11日,组委会与第三人肖聪(组委会总策划兼秘书长王星的妻弟)签订《英儿》专有出版权买卖合同,约定:肖聪取得《英儿》专有出版权,合同期限5年,使用费为人民币33000元(22万字,按千字150元)。组委会给肖聪开具了购买《英儿》版权的正式发票,深圳市罗湖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见证书。肖聪所交款现仍保存在被告深圳青年杂志社处,组委会从中扣收了中介服务费3300元。11月,肖聪将其购买的《英儿》文稿转给李春燕。11月18日,李春燕将此作品捐赠给第三人作家出版社。作家出版社于同月出版了《英儿》作品。

原告五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1993年7月从报刊获悉深圳举行优秀文稿竞卖活动,于是代在德国的顾城向两被告所主办的′93深圳(中国)首次优秀文稿公开竞价组委会报名并交费。《英儿》书稿则由作者自德国迳寄深圳,并亲自填写“授权委托书”。9月中旬,顾工接到组委会的电话,问《英儿》能否在公开竞价前私下交易,顾工回答一定要公开竞价,不能私下交易。但组委会却于10月12日以33000元将《英儿》私下卖给组委会总策划兼秘书长王星的妻弟肖聪。被告的上述行为违背了组委会所制定的章程,超越了委托权限,是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人利益的侵权行为。为此要求法院判令:1、确认两被告主办的组委会与第三人订立的《英儿》作品买卖合同无效。2、判令两被告因侵权行为赔偿30万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第三人因无效合同而得到的《英儿》文稿交还原告。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被告深圳青年杂志社和广东省期刊实业公司答辩称:1、著作权人对组委会的委托关系成立。1993年8月,顾城、谢烨自德国向组委会寄来署名顾城、雷米的《英儿》文稿、“授权委托书”、“著作权说明书”,这表明组委会转让《英儿》是经被人同意的。顾城给其亲属的信件及遗书,对《英儿》权益拟预先处分,这证实被人已经知道人以其名义实施行为,其并未作否认表示,应视为同意。作为证据,原告与被告对上述事实均无异议,应认定组委会的委托权成立,著作权的授权委托行为具有法律效力。2、组委会未违反章程,成交《英儿》的行为有效。人成交《英儿》是按9月版章程进行的。在9月版章程生效时,5月版章程已自动失效。被告在《英儿》成交前将两个章程均寄交顾工,顾工只承认收到5月版章程,但现在无证据表明其将章程转交被人。顾工不是顾城的人,无权替顾城收受章程。因此5月版章程与本案无关。即使被人收到5月版章程,因该章程列明了人有审读权和章程解释权,其对《英儿》未通过审读标准不能上竞价会集中交易时,应撤回文稿未明确说明,相反其后却有书信对文稿收益进行处分,因此法律上应认定顾城愿意接受《英儿》任何形式的交易结果。《英儿》交易中,被人是顾城、谢烨,人是组委会,买受人是李春燕,赠予人是李春燕,受赠人及出版人是作家出版社。《英儿》的实际交易是在上述当事人及第三人之间履行的,其结果应受法律保护。

审 判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英儿》是顾城和谢烨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两人共同享有,两人现已死亡,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依法转移给其继承人即本案原告。两被告成立的组委会制定明确的章程及具体的附件,并向有关作者发出,应视为组委会向作者发出版权交易的要约行为,对组委会产生约束力。顾工向顾城、谢烨转寄组委会5月版章程及其附件,顾城和谢烨直接并通过史明分别向组委会寄两份文稿,并亲自填写《英儿》“著作权说明书”寄给组委会,顾工代作者向组委会报名并交报名费,原告和被告对上述事实均承认,应认定作者对组委会就《英儿》5年期专有出版权交易的委托行为成立。依照组委会5月版章程的规定,文稿竞价实际是作品5年期专有出版权拍卖,对未通过组委会审读标准且决定不拍卖的作品,组委会若处分作品应经作者申请或取得作者特别委托授权,否则需将作品退还作者。9月版章程规定经审读委员决定不参加拍卖的作品,可由组委会通过其他渠道作者进行版权交易。被告主张9月版章程已通过顾工送达《英儿》作者,但顾工否认,被告也无其他证据支持这一主张,不应认定9月版章程对作者的效力。因此,组委会未得到作者申请,也无证据证明作者另有特别委托授权行为,就将《英儿》5年期专有出版权转让给肖聪,属超越权限的行为,应就此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原告就此要求被告赔礼道歉,也应支持。至于原告主张组委会将作品卖给组委会成员之亲属,属于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人利益的行为,因缺乏证据,不予认定。原告要求判令两被告赔偿人民币30万元,无充分证据,不予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于1997年10月17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深圳青年杂志社和广东省期刊实业公司连带向原告赔偿人民币5万元(两被告各负担人民币2.5万元)。

二、被告深圳青年杂志社和广东省期刊实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在《深圳法制报》上就超越了权限行为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评 析

本案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文稿竞价的法律含义。文稿竞价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因此我们必须在法律中找到适当的对应规定,才能够正确地把握它。我们认为,本案中的文稿是指作品著作权中的使用权,竞价则应理解为《英儿》作品著作权中5年期专有出版权的拍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精神成果一直被排斥在经济生活之外,仅作为纯粹意识形态中的表现形式。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的健全,精神成果开始纳入法律调整的领域,成为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必然结果,著作权当然与其他财产权一样,可以进入交换领域,成为拍卖关系的客体。按照法律规定,财产拍卖,系指委托人委托拍卖机构,以公开竞价或标卖的方式,将特定财产出售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活动。本案中的拍卖机构就是组委会,它是依照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设立的临时著作权拍卖机构。法律也同时要求,从事或参加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价高者竞得的原则来进行。

其次,作品的拍卖委托和拍卖机构行为的性质认定。我们认为,著作权人对《英儿》作品的拍卖委托行为成立。组委会制定明确的章程及具体附件,并向有关作者发出,应认定是拍卖机构向著作权人发出著作权拍卖的要约行为。著作权人向拍卖机构提交了拍卖作品的原件、委托文件和作品资料,并且事后双方当事人对上述事实均无异议,应认定委托拍卖关系的要件完整,合法有效。但组委会未能依其向委托人承诺的程序和条件办理委托拍卖事务,而是将作品5年期专有出版权通过非拍卖方式转让给第三人,应认定此行为是超越权限的行为,并且拍卖机构应就此行为向著作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在本案审理中,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拍卖机构作为人与第三人有互相串通进而损害被人利益的行为,故出于维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保护交易安全的考虑,认定组委会著作权人与第三人对《英儿》著作权的交易行为有效。但法院同时要求组委会就超越权限而给著作权人造成的损害的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一认定依据的是表见的民法原理。表见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法经发1987年第20号)中已有所体现,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也有案例实践。因此本案依此原理判决,既有一定的依据,又有尝试的意义。

责任编辑按:

在我国,根据著作权不买断的立法精神,所谓版权交易,只能是一定期限的作品专有使用权的交易。通过版权交易中介组织乃至以拍卖的形式进行版权交易,在我国也仅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出现的新的交易方式,但也仍只是偶见的。这种新的交易方式,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出让作品专有使用权的固有方式相比,更注重的不是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内容,而是在委托、居间、、拍卖等合同关系及其具体的交易方式上,本案的处理也是如此。

顾城一代人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分裂 自私 理想主义

1993年10月8日,中国的朦胧诗代表人物之一、著名的童话诗人顾城在新西兰的激流岛上向自己的妻子举起了斧头,而自己也在伤害了妻子之后上吊自杀。事发之后,海内外一片哗然,无论是新闻界还是文学界对这一事件都保持了密切的关注,对于顾城之死做出了各种各样的猜测和推断,使顾城之死因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不同于海子等为诗学理想而献身的诗人,顾城仿佛是个异数,他的死应该与诗歌理想无关。他作为一个天才诗人,精神极度分裂,本身具有的狂暴倾向容易使他在情绪激动的时候容易做出丧失理智的事情。他的性格决定了他对于妻子的婚外情无法容忍,而精神与物质生活的双重打击使他的死亡情节更加浓厚,所有这些造成了顾城杀妻后自杀的悲剧。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顾城的自杀与诗无关,他的死主要是伦理和个人性格的问题。

顾城――分裂的诗人

顾城是一个天才诗人,有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本领,父亲顾工曾经怀疑“他的大脑和眼睛是不是真的有什么特异功能”,看书的时候“常常一个通宵就能翻完厚厚的一本”[1],而且对于故事情节把握非常准确。在诗歌创作方面,顾城更是堪称天才,十二岁的时候他就开始写现代诗,很年轻就已经就写出了被传诵一时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的名句。且不说小小年纪就写出了被人传诵一时的诗句,光是其诗歌就有很多佳作:“你/一会看我/一会看云 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还有“太阳是我的纤夫/他拉着我/用强光的绳索”等。顾城的创作过程充满了天才的色彩,他的创作时间是在“白昼午睡和黎明欲来没来时”[2],写诗的时候用枕边的纸笔“将迷迷蒙蒙中幻化出来飞舞起来的形象、景象、演绎、思绪……组成一个个词汇,一个个语句,他的手摸着笔,摸着黑(写时常常是不睁眼的),涂记下来”[3]。当朦胧诗开始流行的时候,顾城成了万众瞩目的天才。

诗人较平常人来说,会更有激情,也更加敏感。但顾城的情感和激情仿佛比一般人强烈得多,在一定程度上有了狂暴和神经质的色彩。很多人认为顾城精神存在问题,顾城的父亲称,顾城在很小的时候曾经看到“”中部分人对于贴大字报的人进行殴打,这个场面对于其幼小的心灵造成刺激和伤害。顾城的母亲说顾城“他小时,曾从窗台上倒栽葱般摔了出去,脑部受过伤,有时精神失控”[4]。“在家的时候,他偶尔也会激动起来,只是偶尔为他妈妈一两句话把杯子,可那只是刹那间,很短,他又像孩子似的请妈妈原谅”[5]。除此之外,现实生活中的顾城还有狂暴的一面:出手打岳母;为了一点小事与父亲打得头破血流;对妻子实行暴力……这些无不显示出顾城的暴力的倾向。诗人疯狂的情感爆发,理智不复存在,如果本身具有的狂暴倾向同时爆发,使疯狂的念头付诸暴力的实践,可以说悲剧难免。顾城生命最后的所作所为即是疯狂念头与暴力行动的同时爆发。情人的出走让顾城内心充满了绝望,勉强平静下来后,妻子的追求者马上到来,他的内心变得惶惶不安,情绪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在妻子坚持要开车离开的时候,处于疯狂状态的顾城采取了暴力行动。与其说顾城有精神病,而从医学上寻找病理,还不如将这种精神的分裂归为顾城的分裂性。天才既有天才的一面,又有怪诞的一面,每一面都超乎寻常人,而在于顾城,他的性格分裂程度比较高,是一种天才与歇斯底里的状态。

顾城――自私的孩子

顾城被称为“童话诗人”,拥有一颗儿童似的心。在他的诗歌创作中,他就承认自己是一个“被妈妈宠坏了的孩子”,是一个“任性的孩子”。顾城曾坦言,他认为自己的心理年龄从未超过十几岁。所以,他的日常生活全部靠妻子。一次因为护照过期,无法乘飞机离开,又因为警察态度恶劣,谢烨感到非常恼怒。清醒之后,她的感受就是祈求丈夫在自己需要的时刻安慰自己,这是非常滑稽的,其中的失望与自嘲之意不言而喻。在生活中,谢烨一直充当母亲的角色,包容顾城这个任性的孩子,但如果有一天,这种包容与照顾的心不复存在,那么任性的孩子应该到谁的面前耍自己的孩子气呢?

有如此美好心灵的“童话诗人”却也是相当自私的,有了孩子之后,他不能容忍自己的孩子,妻子为了他,只好将孩子寄养到当地毛利人家里。同时,作为一个现代人,顾城却有着类似于封建式的男女思想。他的理想就是将自己喜欢的两个女人放到一处,使她们和谐相处,这样自己就建成了一个理想的女儿国。于是,他将自己的情人李英接到激流岛,与妻子三个人共同生活,并欣喜地看到自己的妻子和情人变成了好朋友。在这一切都圆满之后,他却深刻地感到自己仿佛成了一个局外人,两个女人的友谊仿佛把他排挤到一旁。他只能对妻子埋怨道:“你知道李英的事没有伤你……你让她来比我还积极呢……后来你们是朋友,多好啊……我倒成了多余的人了……”谢烨积极地接李英来或许有她自己的另一种打算,但是,这种能够容忍自己丈夫的情人和自己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无私还是让人惊讶。

妻子谢烨无私付出,容忍顾城的情人和自己同住一个屋檐下,但是,顾城却容忍不了谢烨有追求者。得知谢烨与追求者相互喜欢的时候,顾城坚持离婚,理由是谢烨虽不嫉妒他与情人的关系,但他嫉妒谢烨另有所爱。他与谢烨的追求者不是同一种人,无法同时生活在一起。顾城无法忍受妻子移情别恋,但要求妻子接受自己的情人,这反映了顾城的自私。

顾城――渴望死亡的理想主义诗人

顾城作为一个诗人,具有浓厚的死亡情结,他自己承认,从十七岁开始,他就有死亡的想法,并且在以后的生活当中,他屡次想到自杀,并做出了一定的实践,但都被阻止。女诗人蝌蚪曾研究怎样自杀才是最好的,最后也选择了自杀。顾城夫妇曾经与蝌蚪夫妇一起游玩,相处了一段时间,从蝌蚪处,顾城受到启发,他认为像蝌蚪那样自杀也是不错的。

在顾城死前的一段时间里,情人李英的离开对于顾城造成相当大的打击,他认为李英具有自己理想的女儿性,是自己的一部分。但是她却趁顾城不在的时候与一个练气功的老头私奔,从此销声匿迹。这对于顾城无疑是一个致命的打击,造成顾城精神的一度崩溃。他向往的妻子与情人友好相处,自己也身在其中的其乐融融的女儿国随着情人的离开而倒塌,精神的理想乐园从此失去,顾城处于绝望之中。正在这时,包容自己的妻子也另有所爱,并且可能要离开,顾城的现实生活就仿佛失去了顶梁柱,没有了支撑,这对于没有多少日常生活能力的顾城来说几乎就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就这样,顾城的精神和日常生活都处于崩溃状态,处于这种状态下的顾城最终造成了悲剧的发生。

谢烨在散文中曾经写过这样一句话,这仿佛成了两人最终结局的谶语:“外边,爬墙虎的叶子正在一片一片飘落。也许有两片叶子会同时落下,那还将是快乐,是我们最后的游戏。”

参考文献:

[1][2][3]顾工.顾城和诗.墓床.作家出版社,1993:364,365,365.

顾城一代人范文第5篇

他就是顾月海,被称为“当代时传祥”的他,是天津市河北区环卫局的一线工人,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他都是代表。

这几天,天津团在开会讨论同志所做的大会报告,顾月海也谈了感想,不过他总觉得,自己的理解还不够深刻,“报告内涵很丰富,我还得继续研读。”

“作为环卫工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首先就是要做好本职工作,让城市更干净,更漂亮,”顾月海说,“天津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协办城市,咱也得为奥运会多做些贡献。”

今年42岁的顾月海,从事环卫工作已有26个年头了。“同志在报告中回顾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对此我特别有感触”,顾月海说,这26年来,特别是近5年来,天津市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马路更宽了,平房变成了楼房,旧楼改成了新楼,城市更漂亮,我们作业的现代化水平、机械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以工具为例,最初是肩挑的粪篓儿,后来就变成了脚蹬的三轮车,现在已经是机动的吸粪车了。”

谈及十七大报告,顾月海印象最深的,是报告中对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论述,“各行各业,都需要创新,环卫工作也不例外。”他说。

2001年4月,在顾月海的倡导下,天津市河北区环卫局成立了“津门时传祥”环卫服务中心,以清除厕所、代吸代掏、疏通管道为主要业务,这在天津市还是首家。“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群众搬进了高楼大厦,平房旱厕越来越少,环卫工作也要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他说。

“津门时传祥”,这是原天津市委书记张立昌给顾月海的题词。“以这5个字为中心命名,也是希望能有个品牌效应,我们向社会承诺‘自觉奉献,勇于创新,热心服务,随叫随到’。”顾月海说。此外,他还把服务对象的详细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根据不同的特点进行有的放矢的服务。

“如今,掏粪这活儿也存在竞争,城市排水、房管部门以及个体清洁公司都在争抢这个市场。要想赢得市场,环卫单位的运行机制必须激活,必须向着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转化。”顾月海说。

“同志的报告中说要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我琢磨着,也有这么个意思。”

不过,在对企业和工厂有偿服务的同时,中心对残疾人、孤寡老人等是无偿服务的,“在经济效益之外,咱们还得讲究自觉奉献意识。不能两眼只盯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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