伶官传序(精选5篇)

| 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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伶官传序范文第1篇

1、它的中心论点是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2、本文阐述了国家的盛衰,事业的成败取决于人事而非天命的道理,文中通过五代后唐庄宗李存勖盛衰,成败的历史事实,论证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和满招损,谦得益都是人事上的成败之道,它的立论依据是李存勖盛衰成败的历史事实。

(来源:文章屋网 )

伶官传序范文第2篇

关键词:戏曲艺术;元学;元代戏曲批评;影响

中图分类号:J80-02文献标识码:A

建立在我国戏曲史中第一座高峰――元杂剧兴盛一时基础之上的元代戏曲批评,也是我国戏曲理论史上的逐渐成熟时期。而宋元理学是传统儒学的革新与发展,也是由义理儒学向心性儒学过渡的重要阶段。虽然,“欣赏是直接意识,批评是哲学意识”,但是,作为哲学范畴的理学,并非与作为艺术范畴的杂剧绝缘无涉,元代戏曲批评中,对戏曲本质及其作用的认识,对戏曲演员地位的评价,对戏曲表演艺术的论述,对戏曲作者及其作品的评论等等,亦能寻译出理学烙印的蛛丝马迹。

首先,元代戏曲批评中“教化”观念的初露端倪,就与元学对“纲常伦理”的一贯强调不无关系。

元学由“述朱”到“和会朱陆”再到向心学逐步过渡的演进中,河北之学、静修之学、草庐之学、静明宝峰之学、师山之学等不同学派,尽管有的述朱,有的主陆,有的和会朱陆,同中有异,但是仅就其维护和力倡纲常伦理而言,却是一脉相承而无本质区别的。河北之学,传自人称“江汉先生”的赵复,中经许衡、姚枢、窦默、郝经推波助澜,而蔚成北方大宗,其中宗主则是称为“鲁斋先生”的许衡。他曾说:“纲常不可亡于天下,苟在上者无以任之,则在下之任也。故乱离之中,毅然以为己任”①。他自元世宗忽必烈即位,将其诏至京师任职国子祭酒,到升任集贤大学士、国子祭酒领太史院事,从辅佐右丞安童建言立国规模,到审定授时历,一生都是将维护封建纲常作为自己的终生使命的。曾说:

元者,天之所以为仁之至也。仁者,人心之所固有,而私或蔽之,以陷于不仁,故仁者必克己,克己则公,公则仁,仁则爱。未至于仁,则爱不可以充体。若夫知觉,则仁之用,而仁者之所兼也。元者,四德之长,故兼亨利贞;仁者,五常之长,故兼义礼智信。此仁者所以必有知觉,不可便以知觉名仁也。②

显系将元朝之“元”与儒家之“仁”、将《易经》之元亨利贞与儒学之仁义礼智信这“五常”结合起来,为封建纲常伦理的天经地义制造理论根据。

被称为“鲁斋讲友”、因传授经书闻名的窦默,受到元世祖的召见,向其询问治国之道,窦默“首举纲常为对。且曰:‘失此无以自立于世矣。’又言:‘帝王之道,在诚意正心。心既正,则朝廷远近莫敢不一于正。’后世祖即位,以先生为翰林侍讲学士,加昭文馆大学士。”(同上书卷九十《附录》)他之所以受到重用,显然与其将纲常视为治国之道、帝王之道息息相关。

他如刘因,与吴澄、许衡合称有元理学三家,黄宗羲之子黄百家甚至称之为“盖元之所藉以立国者也”。在其熟知的儒家经典中,自以为“见之甚明”的就是“君臣之义”。其《上宰相书》中竟然直言不讳地说:“凡吾人之所以安居暇食,以遂其生聚之乐者,皆君上所赐也。是以凡吾有生之民,或给力役,或出智能,亦必各有以自效焉。此理势之必然,自万古而不可易,庄周所谓‘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者也。”既然,自己的一切,生民的一切,都是君主的恩赐,当然要为其效力尽忠,这就是他之“君臣之义”。

元代其他理学家在维护纲常伦理方面,也有过类似的论述。本来,早于戏曲及其理论的古代诗文中,已有“言志说”滥觞。《毛诗序》中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中所谓“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气从之”,就是“言志说”的明确表述。而且,当戏曲及其批评产生之后,此说也就被移为对戏曲本质及其作用的评价标准,而元学对纲常伦理的特为强调,赋予了戏曲批评标准以具体内容,于是戏曲教化说开始显露端倪。

其证据,至少有两条,一是元人胡祗《朱氏诗卷序》:

学业专攻,积久而能;老于一艺,尚莫能精。以一女子,众艺兼并:危冠而道,圆颅而僧,褒衣而儒,武弁而兵,短袂则骏奔走,鱼笏则贵公卿,卜言祸福,医决死生。为母则慈贤,为妇则孝贞,媒妁则雍容巧辩,闺门则旖旎娉婷。九夷八蛮,百神万灵;五方之风俗,诸路之音声,往古之事迹,历代之典刑;下吏污浊,官长公清。谈百货则行商坐贾,勤四体则女织男耕;居家则父子慈孝,立朝则君臣圣明。离筵绮席,别院闲庭,鼓春风之瑟,弄明月之筝;寒素则荆钗裙布,富艳则金屋银屏。九流百伎,众美群英,处则曲尽其态,内则详悉其情。心得三昧,天然老成。见一时之教养,乐百年之升平。惜乎吐林莺露兰之馀韵,供经日之长鸣。虽可一唱而三叹,恐非所以惜芳年而保遐龄。老人言耄,醉墨倾,因冠群诗以为写真之序,又庶几效欧阳文忠,执笔而传伶官也。

对这位博学多识、爱好戏曲、与艺人多有交往、敢于触犯奸相阿合马的按察副使胡祗,论者常将其《紫山大全集》中的《赠宋氏序》、《黄氏诗卷序》、《优伶赵文益诗序》等三篇序言,视为元代戏曲批评的宝贵资料,其实其《朱氏诗卷序》也是不可忽视的元代戏曲批评文献。作者此序主旨意在赞颂优伶朱氏(或说亦即珠帘秀)兼长众艺,所演杂剧丰富多彩,均能心得三昧,天然老成,曲尽其态,详悉其情。但在叙其所演杂剧内容时,是从正面予以肯定,强调的是“为母则慈孝,为妇则孝贞”,“父子慈孝”,“君臣圣贤”,没有离开封建纲常的范围。

二是夏庭芝《青楼集志》中说:“院本大率不过谑浪调笑,杂剧则不然,君臣如《伊尹扶汤》、《比干剖腹》;母子如《伯俞泣杖》、《剪发待宾》;夫妇如《杀狗劝夫》、《磨刀谏妇》;兄弟如《田真泣树》、《赵礼让肥》;朋友如《管鲍分金》、《范张鸡黍》,皆可以厚人伦、美风化。又非唐之传奇、宋之戏文、金之院本所可同日而语矣。”举例说明元代杂剧之所以高出于唐传奇、宋南戏、金院本,就是因为这些戏宣扬君明、臣忠、父慈、子孝、兄悌,宣扬纲常伦理,所以能以起到“厚人伦、美风化”的“教化”作用,实际上已经将“厚人伦,美凤化”作为元杂剧的批评标准了。这就开启了元末明初高明“不管风化体,总好也徒然”论的先河,显然与宋元理学家一脉相承地强调纲常伦理不无关系。

不过,如仅论及于此,仅只强调元学对元代戏曲批评的负面影响,甚至将其作为元学与元代戏曲批评这两者关系的全部内容,则不免有失偏颇。因为,至少有一个事实,不能不引起论者的重视,那就是:元代儒家士夫文人,包括有的理学之士,也为优伶赠诗作曲、树碑立传,心目中优伶的地位明显提高。

由于宋代城市经济有所发展,商业繁盛一时,勾栏瓦舍为戏曲等艺术演出提供了固定场所,致使宋杂剧渐趋成型,南戏盛演不断,剧目繁多,为元杂剧和明清传奇的灿烂辉煌奠定了坚实基础。因而,宋代戏曲批评也出现了多种形式。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耐得翁《都城纪胜》、吴自牧《梦梁录》、周密《武林旧事》之类笔记中,对于诸多技艺于勾栏瓦舍演出情景、宋杂剧之剧目等,都有记录;他如宋代某些诗人词人例如苏轼对于戏曲起源的探索,对形神论的阐释,欧阳修为伶官所作传记,南宋词人刘克庄对戏剧的题咏等等,都为宋代戏曲批评奠定了雏形,功不可没。但是,他们对于优伶地位的认识,大都并没有超出司马迁《史记.滑稽列传》中“谈言微中”以之“讽谏”的范围。即使王灼《碧鸡漫志》卷一所说:“古者,歌工、乐工,皆非庸人,故挚适齐,干适楚,缭适蔡,缺适秦,方叔入河,武入汉,阳、襄入海,孔子录之。”将优伶视为都是具有一技之长的不平凡的人。然而,这样的见解,在整个宋代却是极为罕见的。而且,上述宝贵戏曲批评史料的作者,之所以有这些记载,其中的绝大多数还并非意在张扬优伶的地位。甚至,宋代有的理学家例如朱熹的门生陈淳,还有意迎合封建统治者禁毁戏曲的需要,特写《上传寺丞论淫戏》,列举淫戏“剥民膏”、“荒民本业”、“丧恭谨之志”、“逞斗殴之忿”、“为淫奔之丑”、“起狱讼之繁”等多条罪恶,对戏曲大加鞑伐。

而元代却有所不同。元蒙贵族特别爱好歌舞,即使在入主中原之初实行残酷杀戮乃至屠城之际,也保全优伶,以供其享乐。“除工匠、优伶外,悉屠之”③即为明证。因此,从宋代熙宁年间知府陈绎开“不用女优”之例,到元代即被恢复;而且,不少元代官僚,还与歌儿,多有交往。甚至为其诗酒唱和,为之作序作传,高度评价优伶的技艺。其中也有理学之士,胡祗即是其中之一。

胡祗(1227―1293),字绍闻(一说绍开),磁州武安(今属河北省)人。历任员外郎、中书评定官、翰林文字、太常博士、户部员外郎、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使,逝后追赠礼部尚书,谥文靖。著有《周易直解》《紫山大全集》。从其全集中,可以看到他对戏曲批评的贡献在于:

他高度评价优伶演唱艺术宣泄抑郁、少导欢适的重要作用。认为“百物之中,莫灵莫贵于人,然莫愁苦于人。鸡鸣而兴,夜分而寐,十二时中,纷纷扰扰。役筋骸,劳志虑,口体之外,仰事俯畜。吉凶庆吊于乡党闾里,输税应役于官府边戍。十室而九不足,眉颦心结,抑郁而不得舒,七情之发,不中节而乖戾者,又时常八九。得一二时安身于枕席,而梦寐惊惶,亦不稍安朝夕。昼夜起居,寤寐一心,百骸常不得其和平。所以无疾而,未半百而衰。于斯时也,不有解尘网、消世虑、熙熙、畅然怡然,少导欢适者,一去其苦,则已难乎其为人矣。此圣人所以作乐以宣其抑郁,乐工伶人之亦可爱也。乐者与政通,而伎剧亦随时所向而变。近代教坊,院本之外,再变而为杂剧。既谓之杂,上则朝廷君臣,政治之得失,下则闾里市井,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厚薄,以至医药、卜筮、释道、商贾之人情物理殊方,异域语言风俗之不同,无一物不得其请,不穷其态。以一女子而兼万人之所为,尤可以悦耳目而舒心思,岂前古女乐所拟伦也!全此义者,吾于宋氏见之矣。”④像是宋氏这样的优伶,以其歌唱既能为饥寒交迫、忧愁不堪的世人解除苦恼抑郁,又能通过她所演出的杂剧,使观众明确政治得失,人伦之情,穷态尽情地表现风俗世情,使人赏心悦目,抒发感情,岂能是古代女乐所能比拟的呢?

他高度评价优伶精益求精、时出新奇的创新精神。认为女乐的主要表演手段是说唱。怎样说唱,才能使观众听忘倦、唯恐不闻?胡祗总结出“九美”:演员形象要“资质浓粹,光彩动人”“举止娴雅,无尘俗态”;演员在“说”上,要“语言辨利,字真句明”;演员在“唱”上,要“歌喉清和圆转,累累然若贯珠”。说唱,都要“轻重疾徐,中节合度,虽记诵娴熟,非如老僧之诵经。”演员在表演上,要分付顾盼,“使人人解悟”;怎样才能达到上述要求?必须“心思聪慧,洞达事物之情状”,必须“温故知新,关键词藻,时出新奇,使人不能测度,为之限量。”一再强调新奇创新。认为这九美都具备了,就是“独步同流”的优伶,诸如李心心、赵真、秦玉莲、黄氏等人,即是如此。所以胡祗情不自禁地写诗歌颂她们说:“沥沥泠泠万斛珠,清和圆滑啭莺雏。阿娇生在开元日,未信传呼到念奴。”⑤胡祗在其《优伶赵文益诗序》中说,优伶赵文益的演唱,为什么“一时观听者,多爱悦焉”?就是因其“日新而不袭故常”,“以新巧而易拙,出于众人之不意,世俗之所未尝见闻者”。胡祗特地为赵文益赠诗两首:“富贵贤愚共一尘,万紫千红兢时新。到头谁饱黄粱饭,输于逢场作戏人。”“抹土涂灰满面尘,难猜公案这番新。世间万事谁真假?要学长安陌上人。”意谓富贵贤愚之人都生于尘世之中,都与万紫千红的鲜花一样争奇斗新。在比赛“时新”中,究竟谁是过眼云烟毕竟散去,而谁能悟彻人生呢?恐怕还是唱戏的优伶取胜。因为他们最擅长“时新”。强调时出新奇的创新精神,可谓胡祗戏曲批评思想的精髓所在。

然而这位胡祗却是元代一位理学家。清人纪昀在其《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评论胡祗的《紫山大全集》时,批评胡氏不该收录其《黄氏诗序》、《优伶赵文益诗序》、《宋氏序》等文章,认为这乃是“以阐明道学之人,作狎倡优之语,其为白璧之瑕”⑥;胡祗的门生刘赓也在《紫山大全集序》中说胡祗:“北渡后,公未及冠,便能从诸生习为程文,非所好也,潜心伊洛之学,慨然以斯文为己任,一时名卿士大夫咸器重之。”纪昀称胡祗是阐明道学的理学家,刘赓称其不愿学习科举之文而是自觉学习程颢、程颐理学并且是以之为己任的理学家,从《紫山大全集》中的《易解》三卷、从胡氏诗文中都能说明他确实是继承了二程的理学观点,所以也就与元学家许衡有诗文唱和,许衡逝后,他写有《挽许左丞鲁斋》,称赞许氏“不从事事论得失,清流莫若先澄源。曰心曰性开圣学,敷陈详悉登经筵。”⑦。

较之胡祗要晚的夏庭芝,所作《青楼集》记述百馀名优伶姓氏、技艺、交往等,实为我国戏曲史中第一部简洁的优伶史。而夏庭芝的塾师杨维祯,写有《正统辨》,认为治统所在,就是道统所在,元朝就是继承两宋而非辽金的正统。“道统者,治统之所在也。尧以是传至舜,舜以是传至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孔子没,几不得其传百有馀年,而孟子传焉。孟子没,又不得其传千有馀年,而濂洛周程诸子传焉。及乎中立杨氏,而吾道南矣。既而宋亦南渡矣。杨氏之传,为豫章罗氏、延平李氏及于新安朱子。朱子没而其传及于我朝许文正公,此历代道统之原委也。然则道统不在辽金而在宋,在宋而后及于我朝。君子可以观治统之所在矣。”⑧杨维祯所论与许衡所论也是一直的。夏庭芝就是继承了其师的这种宋元理学的道统论,才写作《青楼集》来显示元代的“盛世芬华”⑨。

同样,元代戏曲家钟嗣成所写《录鬼簿》,记录元代书会才人、名公士夫152人的生平事迹和戏曲、散曲作品,可谓最早的戏曲简史。诚然,对其生平事迹还缺乏足够史料,证明他为理学家,但是,他在序言中曾说:“若夫高尚之士,性理之学,以为得罪于圣门者,吾党且瞰蛤蜊,别与知味者道。”意谓如果某些研究性理之学的理学家,将《录鬼簿》视为得罪了孔孟圣门,那就不是懂得戏曲真味,就不是我们的知音。言外之意,是说《录鬼簿》与与圣门之道并不矛盾。可见,上述称道优伶、杂剧作家的作者,有的本身就是理学家,有的具有理学思想,有的即使不是理学家,上述著作也不违背理学思想。因此,说理学的兴盛导致戏曲及其戏曲批评衰微的观点是难以成立的。

因为自孔子首创儒家学说以来,儒家思想、儒家学派,包括理学,并非与戏曲格格不入的。宋元理学,确立了一个以儒家思想为主、又汇通、融聚释道思想、将自然、社会、人生融为一体的庞大的理学体系,不但使儒学一改东汉以来长达数百年之久的萎靡不振的局面,为儒学的复兴开辟了一片新的广阔天地,摆脱了昔日儒学那种质朴平淡枯燥无力的政论形态,摆脱了旧儒学多知人而少知天、多知生而少知死、多知乐而少知苦、重励志而少抚慰的偏颇,使之呈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精致、深邃、圆融的哲理思辩风貌,实现了儒学的哲理化。元蒙执政较之西夏、辽、金之当道,在汉化崇儒方面更为广泛深入,逐渐将程朱理学作为华夏各民族文化的中心思想和理论基础,依此统率草原文化与农耕文化,因而能以完成结束长期分裂而走向统一的历史使命。唯其统一,经济才能发展,为文学艺术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才会有元杂剧的繁荣一时,因而也有元代戏曲批评的渐趋成熟。

元杂剧的兴衰与元学的兴衰是同步的,都是前期兴盛,后期衰微。而且,元杂剧前期兴盛时有四个地区是为中心,那就是大都、真定、东平、平阳。以至于以此为中心形成不同的作家群。这种戏剧圈的形成自然与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多种因素有关。但是,不应忽略的是:正是这些杂剧创作繁荣、作家辈出、演出兴旺亦即杂剧最为兴盛的四个中心,也是宋元理学最为兴盛的地方。再者,宋元理学家,大都并非以其政绩而是哲学思想著称。以儒家思想为主的中国文化的核心精神是“人文精神”,主要表现则是民本思想。在价值论上,基本上反对功利主义。宋元理学家在新的形势下,对孔子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董仲舒所谓“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谋其功”之论,继承和发挥,因而一旦从政,便不失为忠君爱民的清官廉吏。宋元理学家大都如此。而元代杂剧清官戏中的清官也是大都如此。

既然如此,既然忠君与爱民的思想,既矛盾对立又统一于宋元主要理学家一身之中,既然元杂剧清官戏中的清官廉吏也是表现了忠君与爱民的杂揉品质,如果也确实是深受宋元理学影响的结果,又怎么能以得出程朱理学是阻碍杂剧兴盛的桎梏的结论呢?“阻碍论”者往往只把“忠君”与“清廉爱民”对立起来,把“宋元理学”等同于封建糟粕,把宋元理学与元代杂剧的复杂关系简化为彼此对立一点,当然难免会以偏概全、走向极端。同时,宋元理学,从周敦颐、张载到二程、朱熹,到许衡等人,其理欲观也是同而有辨,大都并不是仅仅强调天理与人欲的水火对立,也看到了两者不无相通相融的某些方面。

而经过后世特别是明初封建统治者的片面强调,致使长期以来某些论者仅只看到了天理与人欲之间势不两立的一面,视为其理欲观的全部内容,来评论对元杂剧及其批评的影响,也把元杂剧特别是其中的婚爱戏,简单化地分为表现天理的、表现人欲的两个部分,认为前者是封建思想的体现,自是糟粕,当然是宋元理学恶劣影响的结果;后者是反封建的证明,洵是精华所在,必定是反对理学束缚的表现;自然也就会得出宋元理学乃是阻碍元杂剧、包括元代戏曲批评发展的桎梏的片面结论。(责任编辑:郭妍琳)

① 《宋元学案》卷九十,《鲁斋学案》。

② 《宋元学案》卷九十,《鲁斋遗书》。

③ 宋濂《元史》卷一百十九,《列传》第六,《穆呼里》。

④ 《赠宋氏序》。

⑤ 《黄氏诗卷序》。

⑥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六十六。

⑦ 《紫山大全集》卷四。

⑧ 杨维祯《东维子集》卷首,《正统辨》。

⑨ 张择《青楼集叙》。

On the Influence of Rationalism Study upon Xiqu Opera Criticism in the Yuan Dynasty

JIAO Fu-ming, XU Zhen-gui

(School of Liberal Arts, Qufu Normal University, Qufu, Shandong 273165)

伶官传序范文第3篇

关键词:胡祗y 《紫山大全集》 九美 艺人观

胡祗y(1227-1295),字绍开,自号紫山,磁州武安人,官至浙西提刑按察使,所至颇具声誉。著有《紫山大全集》,涉及政治、札记、诗文、戏剧等方面,其中卷八有《黄氏诗卷序》、《优伶赵文益诗序》、《朱氏诗卷序》等序文,对元代艺人进行描述。并从中提出了戏剧理论,弥足珍贵。序文所涉及的艺人各取长处,字里行间不无赞美之意,这在元代文学作品中实为罕见。胡祗通给了艺人展示的机会和平等的社会地位。是公正评价艺人的第一人。

(一)根据艺人的表演技能,胡祗通既赞又怜,成为艺人不可多得的知己。

1、赞美艺人高超的技艺

近世优于此者,李心心、赵真、秦玉莲。今黄氏始追踪前学,可喜,可喜!持卷轴乞言,故谕之如此。仍以七言四句歌之:沥沥冷冷万斛珠,清和圆滑莺雏;阿娇生在开元日,未信传呼到念奴。

《黄氏诗卷序》中,胡祗通提出李心心、赵真和秦玉莲等人,在技艺和自然条件方面“近世优于此”;这首七言诗的意思是说:如果黄氏生于唐玄宗当日,则念奴便不能独霸歌坛,足见黄氏技艺之出色。“可喜”之叹,表达了胡祗通对黄氏的欣赏和喜爱之情。

《朱氏诗卷序》中,对朱帘秀(按:艺名珠帘秀)众艺兼并的出色演技作了描述:

危冠而道,圆颅而僧,褒衣而儒,武弁而兵;短袂则骏奔走,鱼笏则贵公卿卜言祸福,医决死生;为母则慈贤,为妇则孝贞;媒妁则雍容巧辨,闺门则旖旎娉婷;九夷八蛮,百神万灵;五方之风俗,诸路之音声;往古之事迹,历代之典刑;下吏污浊,官长公清;谈百货则行商坐贾,勤四体则女织男耕;居家则父子慈孝,立朝则君臣圣明;离筵绮席,别院闲庭,鼓春风之瑟,弄明月之筝;寒素则荆钗裙布,富艳则金屋银屏,九流百伎,众美群英。

朱帘秀的表演已经达到了“外则曲尽其美,内则详悉其情。心得三昧。天然老成”的境地,难怪胡祗通用大段的赞美之词进行描述。

《赠宋氏序》中,宋氏的表演则是“以一女子而兼万人之所为。尤可以悦耳目而舒心思,岂前古女乐之所拟伦也。全此义者。吾于宋氏见之矣。”胡祗通不但肯定了宋氏的表演,而且更肯定了戏剧艺术对于缓解人生苦难的社会功能,对于艺人及戏剧艺术的社会地位都是莫大的支持。

《优伶赵文益诗序》中,赵文益知古今,博学好学,常求文人字画以供自己参考学习;在同辈人面前,始终持谦虚的态度。胡祗通对于赵文益能追求高雅的文化追求十分赞赏:“吁!如斯人者,伶人也,尚能进之而不已。”

2、怜爱艺人的出身和现状

《优伶赵文益诗序》中“优伶贱艺也,谈谐一不中节,阖座皆为之抚掌而嗤笑之,屡不中,则不往观焉。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责备优伶,而不责贤者,可笑也夫,可哀也夫!”,胡祗通批评那些苛责优伶的人可笑又可悲,对“优伶贱艺”这样的社会观点持完否定态度。秉持一颗“是非之心”,不当“嗤笑”艺人偶尔的失误,这样的态度对于艺人无疑是莫大的鼓舞,这样的思想对于当时社会无疑是及其进步的。

《朱氏试卷序》中“惜乎吐林莺露兰之余韵,供终日之长鸣,虽可一唱而三叹,恐非所以惜芳年而保遐龄”,显然朱帘秀为生活而经常演出而过分疲劳,胡祗通以爱护的态度来关心艺人,充满惜香怜玉之情。

(二)根据戏剧的表演要求,胡祗通提出“九美”说,成为戏剧理论的第一人。

胡祗通非常重视舞台表演表演的艺术性,在《黄氏诗卷序》中,首次提出了关于戏剧的理论主张。他认为,戏剧艺术表演要达到九条“美”的原则:

女乐之百伎。惟唱说焉。一、姿质浓粹。光彩动人。二、举止闲雅,无尘俗态;三、心思聪慧,洞达事物之情状。四、语言辨利,字真句明。五、歌喉清和圆转,累累然如贯珠。六、分付顾盼,使人人解悟;七、一唱一说,轻重疾徐,中节合度,虽记诵闲熟,非如老僧之诵经。八、发明古人喜怒哀乐、忧悲愉佚、言行功业,使观听者如在目前,谛听忘倦,惟恐不得闻;九、温故知新,关键词藻,时出新奇,使人不能测度,为之限量。

杂剧“一人主唱”的表演体制对演员有较多要求,多数曲论家没有明确强调演员要具有一定的表演天赋,胡祗通则。明确提出演员必须具备出众动人的容貌气质、优雅的举止和聪慧禀赋;戏曲演员须感悟人生,具有深厚的文化素养,这样才能“洞达事物之情状”,“使人人解悟”,来塑造人物形象,并且要“时出新奇”。他在《优伶赵文益诗序》中说:“醯盐姜桂,巧者和之,味出于酸成辛甘之外,日新而不袭故常,故食之者不厌。滑稽诙谐亦犹是也。拙者踵陈习旧,不能变新,使观听者恶闻而厌见。”要求戏剧艺术要有创新才能使人“谛听忘倦”。

胡祗通认为“九美既具,当独步同流”。这九条原则比较严格,艺人很难达到这样的艺术境界。但他认为艺人需具备个人修养、气质和人生体验,这些不无引导艺人的演绎趋向美学、近乎完美,这看似苛刻的要求背后,可以看到胡祗通将艺人看作专业化的演员――从事高难度职业的艺术家,没有歧视,甚至可以看作对艺人寄托的一种希望:用艺人的个人魅力演绎剧情和人生,甚至为观众化解惆怅、冲淡郁闷。正如他在《赠歌妓》中所赞扬的艺人新奇绝妙的演唱艺术能够化解一切:“旧日新声妙语。人间何事肇眉。”

在胡祗通之前,并未出现有关戏剧理论批评的文章或论著;继胡祗通之后,元代戏剧理论批评方面出现了燕南芝庵的《唱论》,研究歌曲与演唱;钟嗣成的《录鬼簿》,记载作家和作品并有评论;夏庭芝的《青楼集》,记载有110多位女演员,都属于“色艺表表在人耳目者”,即色艺突出,受到称誉,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著名艺人,还有男演员三十多人,作家、诗人五十多人等。这些书籍是继胡祗通的《紫山大全集》之后的有关描述艺人的专著,为艺人记录历史,在戏曲史料中的价值是极其可贵的。

胡祗通,学问渊博,为社会名流所赏识;先后授任太常博士、山西道提刑按察副使、湖北道宣慰副使、济宁路总管、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使;后召拜翰林学士,未赴,改任江南浙西提刑按察使。

作为一名高级官员。胡祗通能够对艺人有如此赞美之意和客观记载,实属不易。在古代,艺人被称为“优伶”、“倡优”、“娟优”、“歌妓”等,从事于一种技(伎)艺类活动,社会地位历来很低,备受歧视。明代朱权的《太和正音谱》中引用由宋入元的赵子昂的话:“良家子弟所扮杂剧,谓之行家生活;娼优所扮者,谓之戾家把戏。……杂剧出于鸿儒硕士、骚人墨客,所作皆良人也。若非我辈所作,娼优岂能扮乎?”;元代关汉卿认为“非是他当行本事,我家生活,他不过为奴隶之役,供笑先勤,以奉我辈耳,子弟所扮,是我一家风月”。他们对艺人和由艺人所扮的杂剧 存有轻视的态度。这既是当时文人的观念,亦是艺人地位低下的事实之反映。艺人过着卑贱的、艰难的生活,随着历史的烽烟而烟消云散,不落痕迹。

胡祗通赞美艺人的文字并非听他人之言而形成于纸上,从他与艺人的交往可以看出是真实客观的。

《青楼集》中记载了元代许多官僚和著名学者、文人与杂剧艺人交往的轶事,其中便有胡祗通。他“与珠帘秀关系甚密”,据王恽《题后》诗“七窍生香咏洛姝,风流不似紫山胡,半床梦冷珠帘月,序情钟乐籍图。”诗咏朱帘秀与胡祗通的关系。朱帘秀,历史上确有其人,《青楼集》中说后辈杂剧艺人称她为“朱娘娘”;《辍耕录》卷二十有“朱帘秀”条载其事迹。

双调 《沉醉东风・赠妓朱帘秀》

锦织江边翠竹,绒穿海上明珠。月淡时,风清处,都隔断落红尘土。一片闲情任卷舒。挂尽朝云暮雨。

《紫山大全集》卷七中有两首词:《点绛唇・赠妓》和《木兰花慢・赠歌妓》。赠诗词和序,原本为唐宋文人的传统,赠的对象多为官吏和文人,胡祗通却用来赠给艺人。在元代,艺人是“不齿于士君子”的贱民。身为宣慰使、提刑按察使身份的胡祗通能“屈尊”于艺人行列,喜爱诸宫调、杂剧等艺术,可以摒弃世俗偏见,歌颂爱护艺人,为其作序写诗,实为不易。

以今人的眼光审视胡祗通有关艺人的序文,其价值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封建社会,作为一个肩负有振兴教化之职的高级官员,与艺人唱和题赠、交往甚密,在正统文人的脑海里,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清乾隆年间编纂《钦定四库全书》,撰写《钦定四库全书集部五提要》(别集类四)的“馆臣”们,指出胡祗通的《紫山大全集》中不该写那些有关戏曲的文章:

编录之时,意取繁富,遂多收应俗之作,颇为冗杂。甚至如《黄氏诗卷序》、《优伶赵文益诗序》、《赠宋氏序》诸篇,以阐明道学之人,作狎媒倡优之语,其为白璧之瑕,有不止萧统之讥陶渊者。

其实,胡祗通尊重艺人,正是他的进步之处。《紫山大全集》所保留的有关元初戏曲史料最早,十分可贵。从胡祗通对艺人的记载,结合其他资料,我们可以对这些艺人资料作些补充。

(一)艺人录补

夏庭芝《青楼集》中载:李心心为“国初就师之小唱”;秦玉莲为“善唱诸宫调。艺绝一时”。赵真疑是《青楼集》中其中一个赵真真,在元代,女艺人均为双名,因此极有可能是胡氏作品在传刻时漏了一字,李心心、秦玉莲等都是唱诸宫调很出名的。因此可能是擅唱诸宫调的赵真真。黄氏的名字,未见记载,胡祗通称其“追踪前学”,可能亦擅长于唱诸宫调。宋氏,不知是否是《青楼集》中的宋六嫂,或认为是朱氏(朱帘秀),“宋”是“朱”的误写,但根据不足。

《优伶赵文益诗序》中“赵氏一门,昆季数人”,赵文益可能处于杂剧世家。有诗《赠伶人赵文益》:“抹土涂灰满面尘,难猜公案这番新。世间万事谁真假,要学长安陌上人。”推想其可能是丑脚演员,专攻插科打诨。据《录鬼薄》卷一记载有个赵文殷(或作文敬或文毅),彰德(今河南安阳市)人,任过“教坊色长”,排在“前辈已死名公才人”之中,与胡祗通同时。孙楷第推测赵文益与赵文殷为兄弟,因而和胡祗通相识,应该就是教坊色长赵文殷的兄弟。

(二)审美理论

胡祗通为艺人“度身定做”的“九美”之说。我们暂且不论此理论的合理性和实施性;单从审美角度,便可以对胡祗通大加赞赏。他是从审美角度批评的第一人,开启了审美批评的窗户。“九美说”构成了元代演剧论的主体,显示出我国的戏剧表演理论早在十三世纪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后世的戏曲理论家,如汤显祖、李渔等,也不同程度地从“九美”说中吸收了有益的东西,结合戏曲表演的特点,加以丰富和完善戏剧理论。

艺人对元曲的流传以及对剧作家的创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元曲的繁荣和发展功不可没。胡祗通对艺人演绎方面的足够重视,给艺人的表演和地位作了客观的记叙和描述,起到为艺人争取社会地位的作用。“百物之中,莫灵贵于人,然莫愁苦于人。”艺人的表演为芸芸众生带来了生命的“欢适”:“旧日新声妙语。人间何事肇眉”,显示出了他对生命、对人生的独特体味和咀嚼。这些见解尽管极稀薄,却也极细微地表达了对市井人生的体谅与关怀,联系元曲中较少宋词中那些私语性的“高处不胜寒”之旬,则胡祗通的观点在某种层面上表达了当时部分权宦的共同心理与思想,而这正是他们能够顺应、发现、推波助澜,将方露“尖尖角”的元曲推导为代表文学主流与表达时代精神之时尚的动因。

参考文献:

[1]胡祗通,紫山大全集,《钦定四库全书》(第119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2]朱权,太和正音谱,《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三)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

[3]隋树森,全元散曲,中华书局,1964

[4]夏庭芝,青楼集,《中国古典论著集成》(二),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

伶官传序范文第4篇

【文章一:“之”】

《大学语文》大纲在“汉语基本知识”中提出的第二项要求为:“掌握常用文言虚词之、其、者、所、诸、焉、则、而、于、以、且、乃等的用法,识别同一个文言虚词在不同语言环境中的不同含义。”此项要求侧重于对课文中出现的常见文言虚词意义或用法的掌握,下面分别作些介绍。

“之”

(一)代词

可指代人、事、物等,通常充当句中的宾语。例如:

(1)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季氏将伐颛臾》之:指代所行之事,可译作“这样做”,分别充当“欲”和“为”的宾语。)

(2)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寡人之於国也》之:提到动词“有”之前的宾语,指代前面所说的情况。)

(3)野语有之曰。(《庄子。秋水》之:指代“野语”的内容,可译为“这样的话”,充当“有”的宾语。)

(4)孟尝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见之。(《冯谖客孟尝君》之:指代冯谖,充当“见”的宾语。)

(5)公赐之食,食舍肉。(《郑伯克段于鄢》之:指代颍考叔,充当“赐”的近宾语。)

用于宾语前置的结构中,复指提到动词之前的宾语。此时原有的代词词汇意义消隐,只起提宾的语法作用。例如:

野语有之曰,“闻道百,以为莫己若”者,我之谓也。(《庄子。秋水》我之谓:谓我。)

《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郑伯克段于鄢》其是之谓乎:大概说的就是这吧。)

其李将军之谓乎?(《李将军列传》其李将军之谓乎:也许说的就是李将军这类人吧。)

惟陈言之务去。(《答李翊书》陈言之务去:务去陈言。)

(二)连词(结构助词)

1、置于名词性偏正结构(定中结构)的修饰语和中心语之间,表示多种修饰关系,通常可译为“的”。

例如:

(1)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代为?(《季氏将伐颛臾》)

(2)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可以食肉矣。(《寡人之於国也》)

(3)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谏逐客书》)

2、置于主谓短句的主语后、谓语前,取消原有的句子独立性,使之变成名词性偏正结构,在更复杂的句式中充当主语、宾语、状语、定语等。此时根据上下文,通常可译作“的”、“……的时候”、“……的样子”、“……的情况(条件)下”等,也可不译出。例如:

(1)寡人之於国也,尽心焉耳矣!(《寡人之於国也》寡人之於国也:寡人对于国家的治理。充当全句的主语。)

(2)李伶之为严相国至矣。(《马伶传》李伶之为严相国:李伶扮演的严相国。充当句中主语。)

(3)此其自多也,不似尔向之自多于水乎?(《庄子。秋水》尔向之自多于水:你以往因为河水满溢而自我炫耀的样子。充当“似”的宾语。)

(4)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前赤壁赋》东方之既白:东方已亮。充当“知”的宾语。)

(5)广之将兵,乏绝之处,见水,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李将军列传》广之将兵:李广带兵的时候。充当状语。)

(6)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张中丞传后叙》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南霁云向贺兰进明求救的时候。在全句中充当状语。)

(7)此吾之所为师也。(《马伶传》吾之所为:我师从的,充当“师”的定语。)

(三)动词

表示“去”、“往”、“到……去”、“到达”等意思。如:

驱而之薛,使吏民如诸民当偿者,悉来合卷。(《冯谖客孟尝君》之薛:到达薛地)

大军不知广所之,故弗从。(《李将军列传》所之:去的地方、去处)

【文章二:“其”】

“其”

(一)代词

可指代人、事、物等。与“之”不同的是,上古汉语中“其”时常隐含结构助词“之”的意思,与后续词语组成名词性结构,因此通常只用作定语。魏晋以后,“其”的适用范围有所扩大,也可用作主语。例如:

(1)河内凶,则移其民於河东,移其粟於河内。(《寡人之於国也》前一“其”指河内,可译为“那里的”;后一“其”指河东,可译为“河东的”。)

(2)于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叹曰。(《庄子。秋水》其:指代河伯,可译为“他的”。)

(3)其后用兵,则遣从事以一少牢告庙。(《五代史伶官传序》其:指代前事,可译为“此”、“这”。)

(4)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屡道于两府间,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张中丞传后叙》其:指代当地百姓,充当主谓结构中的主语。)

(5)夫其以李伶为绝技,无所干求。(《马伶传》其:指代马伶,可译为“他”,充当句中主语。)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古汉语中“其”的指代对象可以灵活多样,作为指示代词,可用作特指、远指、近指;指代人物时,不仅可指代第三人称,也可指代第一、第二人称,这都需要根据上下文确定。例如:

(1)长者闻之,得无厌其为迂乎?(《报刘一丈书》其:此为作者自指,可译为“我”。)

(2)李生足下:生之书辞甚高,而其问何下而恭也!(《答李翊书》其:指李生,这里可译为“你”。)

(二)语气词

作为语气词,“其”通常置于句首或句中,可表示多种语气。

1、表揣测语气,可译为“大概”、“恐怕”、“也许”、“可能”等。例如:

(1)虽然,待用于人者,其肖于器邪?(《答李翊书》)

(2)千金,重币也;百乘,显使也。齐其闻之矣。(《冯谖客孟尝君》)

(3)若是,则与吾业者,其亦有类乎?(《种树郭橐驼传》)

2、表叮嘱、劝勉、期望、命令等语气,通常用于祈使句中,可译为“一定”、“千万”等。例如:

(1)与尔三矢,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五代史伶官传序》其无忘:可译作“千万不要忘记”。)

3、表反问语气。可译作“岂”、“难道”、“哪里”等。例如:

虽如是,其敢自谓几于成乎?(《答李翊书》)

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郑伯克段于鄢》)

4、强调语气,可译为“究竟”。例如:

(1)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张中丞传后叙》)

(三)连词

连结并列的句式表示选择关系,可译作“是……还是”或“……还是……”等。例如:

如是者,其亦足乐乎?其无足乐也?(《答李翊书》)

【文章三:“者”】

“者”

1、起辅助作用的代词。与一般代词不同的是,“者”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附着于其他词或短语之后,共同构成名词性结构,以指代一定的人、事、物,可在句中充当主语、定语、宾语、中心语等。可以与“者”组合的词类较多,意义或作用也各不相同,主要有:

与名词组合:

主要可分两类:

复指名词或名词性主语,引出谓语。此时“者”通常可以不译,也可视需要译为“……此人”、“……这个人”、“……的情况”等。例如:

李将军广者,陇西成纪人也。(《李将军列传》)

马伶者,金陵梨园部也。(《马伶传》)

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答李翊书》)

2、复指名词或名词结构,充当动词宾语。此时“者”通常可以不译,也可视需要译为“……此人”、“……的人(情况)”等。例如:

(1)齐人有冯谖者,贫乏不能自存。(《冯谖客孟尝君》)

与数量词组合:

表示数量的种类。可译为“种”、“样”、“类”、“方面”等,也可不译。例如:

(1)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季氏将伐颛臾》)

(2)此三者,吾遗恨也。(《五代史伶官传序》)

(3)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谏逐客书》)

(4)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谏逐客书》)

与时间词组合:

表示一定的时间范围,可译为“……的时候”等。例如:

(1)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季氏将伐颛臾》)

(2)始者,非三代两汉之书不敢观,非圣人之志不敢存。(《答李翊书》)

与形容词或形容词短语组合:

将原有的形容词或形容词性短语变成名词性结构,可酌情译为“……的”、“……的人(或情况、东西、事情等)”。例如:

(1)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谏逐客书》)

与动词或动词短语组合:

将原有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变为名词性结构,也可酌情译为“……的”、“……的人(或情况、东西、事情等)”。例如:

(1)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季氏将伐颛臾》)

(2)且夫我尝闻少仲尼之闻而轻伯夷之义者,始吾弗信。(《庄子。秋水》)

(3)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谏逐客书》)

(4)秦时为将,逐得燕太子丹者也。(《李将军列传》)

(5)当是时,弃城而图存者,不可一二数;擅强兵坐而观者,相环也。(《张中丞传后叙》)

(6)客有吹洞箫者,倚歌而和之。(《前赤壁赋》)

此外,“者”字结构有一类是提示或强调结果,以引出对缘由的解释,此时可译为“……的原因”等。例如:

而吾未尝以此自多者,自以比形于天地而受气于阴阳。(《庄子。秋水》)

若是者何也?(《谏逐客书》)

孟尝君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者,冯谖之计也。(《冯谖客孟尝君》)

【文章四:“所”】

“所”

(一)代词

“所”也是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的辅助性代词,所组成的结构也是名词性结构。与“者”不同的是:(1)“所”置于其他词或短语之前,而不是其后;(2)“所”的后面只能接动词,而且通常是及物动词。因此,如果不及物动词、形容词等与“所”字组合,它们自身一般也都变得具有及物动词的性质;(3)“所”字之所以通常与及物动词组合,是因为此时的“所”具有动词宾语的性质。因此,“所”字结构说明的是受动作行为支配的对象物,而“者”字结构则是说明发出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实施者(如“所见”指看到的东西;“见者”则指看东西的主体),二者的意义差别是明显的,决不可混为一谈。例如:

(1)君臣相顾,不知所归。(《五代史伶官传序》)――所归:归处。

(2)岂敢盘桓,有所希冀?(《陈情表》)――所希冀:企盼的内容。

(3)五帝之所连,三王之所争,仁人之所忧,任士之所劳,尽此矣。(《庄子。秋水》)――所连:指禅让的君位;所争:争夺的政权;所忧、所劳:指为此而忧虑、操劳的国事。

(4)大军不知广所之,故弗从。(《李将军列传》)――所之:去的地方、去处。

(5)非臣陨首所能上报。(《陈情表》)――所能上报:指能够回报的恩德。

(6)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前赤壁赋》)――所如:去往的地方。

此外,还有一些由“所”组成的常见结构应当注意:

1、“所……者”

此一结构表达的意义等同于“所”字结构,而不等同于“者”结构,亦即说明受动作行为支配的对象,而不是发出或实施动作行为的主体。例如:

(1)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谏逐客书》)――所重者:看重的东西;所轻者:轻视的东西。

(2)生所为者与所期者,甚似而几矣。(《答李翊书》)――所为者与所期者:指文章的写作与期盼达到的水平。

(3)孟尝君曰:“视吾家所寡有者。”(《冯谖客孟尝君》)――所寡有者:缺少的东西。

(4)所欲忠者,国与主耳。(《张中丞传后叙》)――所欲忠者:愿意效忠的对象。

2、“所以”

“所以”这一凝固结构表达的意思较复杂,主要有:

意义比较具体,表示动作行为的依据、凭借、工具、方法等,可译为“用来……的……”、“凭它来……的”等。如:

A、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谏逐客书》)

B、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谏逐客书》)

C、亟称其人,所以劝之,非敢褒其可褒而贬其可贬也。(《答李翊书》)

D、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答司马谏议书》)

E、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知所以志也。(《张中丞传后叙》)

意义比较抽象,用以引出某种结果的原因,可译为“导致………的原因”、“这就是……的原因”。如:

A、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谏逐客书》)

B、原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可以知之矣。(《五代史伶官传序》)

C、祸莫大于杀已降,此乃将军所以不得侯者也。(《李将军列传》)

指代缘由、原因的名词性结构,做动词宾语。如:

A、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答司马谏议书》)

(二)约数词

此时接续在数量词后,表示大约的数量范畴。可译为“左右”、“前后”等。例如:

未到匈奴阵二里所,止。(《李将军列传》)

【文章五:“诸”】

“诸”

(一)合音词

1、“之于”的合音(即取“之”的声母、“于”的韵母和声调拼合而成。“于”古音同“乎”)。“之”为指示代词,“于”为介词,所以此时“诸”只出现在句中:“之”是前面出现的动词的宾语,指代上文提到的人、事、物;“于”则与后面的词或短语组成介宾结构,介绍前面的动宾结构关涉到对象、处所、地点、内容等。例如:

(1)用与舍属诸人。(《答李翊书》)

(2)用则施诸人,舍则传诸其徒,垂诸文而为后世法。(《答李翊书》)

(3)更譬诸操舟……(《论毅力》)

(4)公伐诸鄢。(《郑伯克段于鄢》)

2、“之乎”的合音。“之”为指示代词,“乎”为语气词,此时“诸”只出现在句末:“之”是前面出现的动词的宾语,“乎”用来结束句子。例如:

(1)有美玉于斯,韫椟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论语。子罕》)

(2)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孟子。梁惠王下》)

(二)约数词

此时“诸”作定语,表示某一范围的全体,或全体中的每一个体,可译为“各位”、“众”等。例如:

驱而之薛,使吏召诸民当偿者,悉来合卷。(《冯谖客孟尝君》)而诸部校尉以下,才能不及中人,然以击胡军功取侯者数十人。(《李将军列传》)

【文章六:“焉”】

“焉”

(一)兼词

兼有介词“于”和指示代词“是(此)”的意思,通常用于动词或动词结构之后,介绍关涉到的人、事、物、处所等。例如:

(1)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寡人之於国也》)

(2)虢叔死焉,佗邑唯命。(《郑伯克段于鄢》)

(二)指示代词

通常用在及物动词之后充当宾语,指代前面出现的人、事、物等。例如:

(1)及骤尝焉而阻力猝来,颓然丧矣。(《论毅力》)――尝焉:试着做这件事。

(2)若甚怜焉,而卒以祸。(《种树郭橐驼传》)――怜焉:爱护百姓。

(三)疑问代词

通常用于动词或动词性结构之前表示疑问,可译为“哪里”、“怎么”等。例如:

(1)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季氏将伐颛臾》)

(2)焉足以知是且非邪?(《答李翊书》)

(3)姜氏欲之,焉辟害?(《郑伯克段于鄢》)

(四)语气词

作为语气词,“焉”可用于句中或句末,表示不同的语气。

表陈述语气,可译为“了”,或不译。例如:

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庄子。秋水》)

我则或一日而返焉,或二三日而返焉,或五六日而返焉,故彼岸终不可达也。(《论毅力》)

表疑问语气,可译为“呢”。例如:

(1)君何患焉?(《郑伯克段于鄢》)

(2)则不才益将何以报焉?(《报刘一丈书》)

(3)虽几于成,其用于人也奚取焉?(《答李翊书》)

【文章七:“则”】

“则”

连词

可以连接词、短语或句子,表示不同的逻辑关系。主要有:

表示顺承接继关系,可酌情译为“就”、“于是”、“那么”等。例如:

(1)既来之,则安之。(《季氏将伐颛臾》)

(2)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寡人之於国也》

(3)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郑伯克段于鄢》)

(4)抵暮,则前所受赠金者出。(《报刘一丈书》)

表示逆向转折关系,可酌情译为“却”、“反倒”、“然而”、“但是”等。例如:

(1)人死,则曰:“非我也,兵也。”(《寡人之於国也》

(2)今取人则不然。(《谏逐客书》)

(3)臣欲奉诏奔驰,则刘病日笃;欲苟顺私情,则告诉不许。(《陈情表》)

(4)我则或一日而返焉,或二三日而返焉,或五六日而返焉,故彼岸终不可达也。(《论毅力》)

(5)他植者则不然。(《种树郭橐驼传》)

表示让步关系,可译为“虽然”、“倒是”等。例如:

(1)美则美矣,抑臣亦有惧矣。(《国语。晋语九》)

(2)善则善矣,未可以战也。(《国语。吴语》)

(3)巧则巧矣,未尽善也。(《傅子。附录》)

【文章八:“而”】

“而”

(一)连词

作为连词,“而”通常不连接名词或名词性结构,而是连结形容词、动词、形容词或动词性结构、主谓结构、句子等,表示多种逻辑关系。主要有:

1、表示顺承接续关系:

有时是表示两种行为或性质的联系,可译为“就”、“来”等,也可不译。例如:

(1)东面而视,不见水端。(《庄子。秋水》)

(2)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答司马谏议书》)

(3)飘飘乎如遗世而独立,羽化而登仙。(《前赤壁赋》)

(4)坐客乃西顾而叹。(《马伶传》)

有时用在偏正结构里,连结状语和中心语,可酌情译为“来”、“……着”等,也可不译。例如:

(1)顺流而东行,至于北海。(《庄子。秋水》)

(2)长驱到齐,晨而求见。(《冯谖客孟尝君》)

(3)孟尝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见之。(《冯谖客孟尝君》)

(4)于是饮酒乐甚,扣舷而歌之。(《前赤壁赋》)

有时表示时间上的承续性,可译为“以后”、“然后”。例如:

(1)公入而赋……姜出而赋……(《郑伯克段于鄢》

(2)我则或一日而返焉,或二三日而返焉,或五六日而返焉,故彼岸终不可达也。(《论毅力》)

(3)李广上马与十余骑奔射杀胡白马将,而复还至其骑中。(《李将军列传》)

有时还可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而且”。例如:

羌尝反,吾诱而降,降者八百余人,吾诈而同日杀之。(《李将军列传》)

2、表示逆向转折关系,可译为“却”、“但是”、“然而”、“反而”、“反倒”等:

(1)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也,邦分崩离析而不能守也,而谋动干戈于邦内。(《季氏将伐颛臾》)

(2)吾恐季氏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季氏将伐颛臾》)

(3)万川归之,不知何时止而不盈;尾闾泄之,不知何时已而不虚。(《庄子。秋水》)

(4)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犹为弃井也。(《论毅力》)

(5)呜呼!而谓远之贤而为这耶?(《张中丞传后叙》)

(6)若甚怜焉,而卒以祸。(《种树郭橐驼传》)

(7)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前赤壁赋》)

(8)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前赤壁赋》)

(9)虽一毫而莫取。(《前赤壁赋》)

(二)代词

指代第二人称,用作主语或定语,译为“你”或“你们”。例如:

(1)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左传。定公十年》)

(2)早缫而绪,早织而缕;字而幼孩,遂而鸡豚。(《种树郭橐驼传》)

【文章九:“于(於)”】

“于(於)”

介词

主要用法有以下几种:

1、介绍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事物、内容等,可译为“对”、“向”、“到”等,有时也可不译。例如:

(1)冉有、季路见于孔子曰:“季氏将有事于颛臾。”(《季氏将伐颛臾》)

(2)问于愈者多矣,念生之言不志乎利,聊相为言之。(《答李翊书》)

(3)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郑伯克段于鄢》)

(4)文倦于是,愦于忧,而性懦愚,沉于国家之事,开罪于先生。(《冯谖客孟尝君》)

2、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处所、地点、时间等。可译为“在”、“从”、“至”、“到”等。例如:

(1)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季氏将伐颛臾》)

(2)河内凶,则移其民於河东,移其粟於河内。(《寡人之於国也》)――于:可译为“到”、“至”。

(3)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谏逐客书》)

(4)庄宗受而藏之于庙。(《五代史伶官传序》)

(5)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郑伯克段于鄢》)

(6)谁习会计,能为文收责于薛乎?(《冯谖客孟尝君》)

(7)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前赤壁赋》)

(8)列兴化于东肆,华林于西肆。(《马伶传》)

(9)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前赤壁赋》)

3、置于形容词或某一结构之后,引出对比的对象,表示二者间的比较,可译为“比……”、“与……比起来”等。例如:

(1)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寡人之於国也》

(2)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寡人之於国也》)

(3)州司临门,急于星火。(《陈情表》)

(4)(许远)与(张)巡同年生,月日后于巡,呼巡为兄。(《张中丞传后叙》)

(5)蕲胜于人而取于人,则固胜于人而取于人矣。(《答李翊书》)――胜于人:超过他人。

(6)祸莫大于杀已降,此乃将军所以不得侯者也。(《李将军列传》)

4、用于被动句中的动词或结构之后,引入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表示被动意义。例如:

(1)吾非至于子之门则殆矣,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庄子。秋水》)

(2)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庄子。秋水》)

(3)山川相缪,郁乎苍苍,此非孟德之困于周郎者乎?(《前赤壁赋》)

(4)蕲胜于人而取于人,则固胜于人而取于人矣。(《答李翊书》)――取于人:被他人学习效仿。

【文章十:“以”】

“以”

(一)介词

作为介词,“以”的用法较多且意义复杂,但基本内容是表示动作行为的依据或凭借,其余用法大多可视为这一其本用法的引申和变化。分别说明如下:

表示凭借,基本用法和意义是表示动作行为以某人、某物为依据或凭借,可译为“用”、“拿”等。例如:

(1)臣具以表闻,辞不就职。(《陈情表》)

(2)世言晋王之将终也,以三矢赐庄宗。(《五代史伶官传序》)

(3)以分宜教分宜,安得不工哉!(《马伶传》)

有的表示以某事或某种技能为依据或凭借,意义有所虚化,除可译为“用”“拿”外,还可译为“凭借”、“依照”、“根据”等。例如:

(1)王好战,请以战喻。(《寡人之於国也》)

(2)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寡人之於国也》)

(3)皆以用战为名。(《李将军列传》)

(4)彼以坚苦忍耐之力,冒其逆而突过之。(《论毅力》)

(5)梨园以技鸣者,无虑数十辈。(《马伶传》)

有的表示凭借某种身份、资格或地位从事某事,意义更为抽象。例如:

(1)猥以微贱,当侍东宫。(《陈情表》)

(2)而广以良家子从军击胡。(《李将军列传》)

(3)其后四岁,广以卫尉为将军,出雁门击匈奴。(《李将军列传》)

表示原因,原因是导致某种结果的逻辑根据,因此此种用法可视为表示凭借用法向更为抽象的事理逻辑方面的延伸和发展,可译为“因”、“因为”、“由于”等,有时也可直接翻译为“凭着”、“凭借”。例如:

(1)左右以君贱之也,食以草具。(《冯谖客孟尝君》)

(2)臣以险衅,夙遭闵凶。(《陈情表》)

(3)臣以供养无主,辞不赴命。(《陈情表》)

(4)但以刘日薄西山,气息奄奄。(《陈情表》)

(5)其观于人也,笑之则以为喜,誉之则以为忧,以其犹有人之说者存也。(《答李翊书》)

(6)翰以文章自名,为此传颇详密。(《张中丞传后叙》)

表示带领、带领,可以带领、带领的其实也一定是可以依赖、可为凭借的,因此也与表示凭借的用法有一定的关系,有时甚至也可直接翻译为“凭”、“靠”。例如:

(1)以尔车来,以我贿迁。(《诗经。氓》)

(2)以千百就尽之卒,战百万日滋之师。(《张中丞传后叙》)

表示时间,“以”的此种用法相当于“在”、“于”,有时可据需要译为“按照”。例如:

(1)以元朔五年为轻车将军。(《李将军列传》)

(2)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寡人之於国也》)

表示关涉或处置对象,“以”的此种用法相当于“把”、“让”等。例如:

(1)矫命以责赐诸民,因烧其卷。(《冯谖客孟尝君》)

(2)寡人不敢以先王之臣为臣。(《冯谖客孟尝君》)

(3)于是梁王虚上位,以故相为上将军。(《冯谖客孟尝君》)

(4)必以其言为信。(《张中丞传后叙》)

(二)副词

作为副词,“以”主要表示某种情态或语气。例如:

(1)君家所寡有者,以义耳。(《冯谖客孟尝君》)――以:只有,也就是。

(三)连词

作为连词,“以”的语法功能与“而”类似,只不过通常只用于表示顺承接续的种种关系,可译为“就”、“来”、“而”、“然后”、“而且”等,也可不译出。例如:

(1)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郑伯克段于鄢》)

(2)今皆解鞍以示不走。(《李将军列传》)

(3)且硕茂,蚤食以蕃。(《种树郭橐驼传》)――蚤食以蕃:果实结得早而且结得多。

(4)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前赤壁赋》)

(5)驾一叶之扁舟,举匏尊以相属。(《前赤壁赋》)

(6)马伶复为严嵩相国以出。(《马伶传》)

(四)动词

“以”作为动词,常见的是“认为”、“以为”的意思。例如:

(1)而吾未尝以此自多者,自以比形于天地而受气于阴阳。(《庄子。秋水》)

(2)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庄子。秋水》)

由“以”构成的几种常见结构

1、“以”字结构用作补语

在古汉语中,由“以”构成的介宾结构,时常用作动词或动词性短的补语成分,表示这一动作行为的方式、工具、凭借或关涉到的人、事、物等。而现代汉语中这种用法基本不再出现,相关内容通常用状语或动词宾语的形式出现,这是在阅读理解时应当注意。例如:

(1)五亩之宅,树之以桑。(《寡人之於国也》)――树之以桑:把桑树种在那里(或:在那里种上桑树)。

(2)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寡人之於国也》)――申之以孝悌之义:教给他们孝悌的道理。

(3)能如是,谁不欲告生以其道?(《答李翊书》)――告生以其道:把他自己掌握的道理、知识告诉你。

(4)请其矢,盛以锦囊。(《五代史伶官传序》)――盛以锦囊:用锦囊装起来。

(5)方其系燕父子以组,函梁君臣之首。(《五代史伶官传序》)――系燕父子以组:用绳索把燕王父子捆起来。

(6)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则某知罪矣。(《答司马谏议书》)――责我以在位久:用在位时间太长为理由批评我。

(7)而贼语以国亡主灭。(《张中丞传后叙》)――语以国亡主灭:告诉(他们)国家已亡、君王已死。

(8)不追议此,而责二公以死守。(《张中丞传后叙》)――责二公以死守:以死守孤城为理由指责张巡、许远。

2、省略了的介宾形式

在古汉语中,当介词“以”后面的宾语是代词(如“之”、“是”之类),而且所指代的对象已在前文出现时,那么这个代词宾语时常可以省略。阅读和理解时又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代词宾语所指代的对象出现在前面的句子中,相距较远,翻译时就应当把这个代词宾语补出。例如:

(1)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郑伯克段于鄢》)――请以遗之:请求把君王的煮肉送给她。

(2)左右以告。(《冯谖客孟尝君》)――手下把这件事告诉孟尝君。

(3)责毕收,以何市而反?(《冯谖客孟尝君》)――以何市而反:用收债的钱买什么回来?

(4)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谏逐客书》)――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因为变法而富足,国家因为变法而强大。

(5)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馀年。(《陈情表》)――无以至今日:不能靠祖母活到今天;无以终馀年:不能靠我度过残年。

(6)欲将以有为也。(《张中丞传后叙》)――打算留着这条命有所作为。

二是代词宾语所指代的对象在同句之中,而且就在“以”字之前,翻译时可直接将它作为“以”的宾语对待。这种情况也可看作是“以”的宾语为了强调而提前的形式。例如:

(1)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礼记。大同》

(2)将子无怒,秋以为期。(《诗经。氓》)――秋以为期:以秋为期。

(3)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谏逐客书》)――用驱逐客卿的方式帮助敌国,用减少人才的行为使仇人获利。

3、“以为”

“以为”是古汉语常见的凝固结构,主要有两种意义:

一是复合动词,表示“认为”、“觉得”的意思,这较为常见。例如:

(1)左右皆恶之,以为贪而不知足。(《冯谖客孟尝君》)

(2)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谏逐客书》)

(3)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答司马谏议书》)

二是省略了代词宾语的“以”字结构与动词“为”组合而成,因此是两个词。理解和翻译时必须把“以”的宾语补出,才不致产生误解。例如:

(1)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季氏将伐颛臾》)――以为东蒙主:让他(指颛臾君)东蒙山祭祀的主祭人。

(2)伯夷辞之以为名,仲尼辞之以为博。(《庄子。秋水》)――以为名:以此博取高洁的美名;以为博:以此换取博学的赞誉。

(3)长铗归来乎,无以为家!(《冯谖客孟尝君》)――无以为家:没有用来养家的资财。

(4)传其事以为官戒。(《种树郭橐驼传》)――写下他的事迹,以此作为官员的戒鉴。

【文章十一:“且”】

“且”

(一)副词

1、作为副词,“且”可以表示情态、程度、时间等,可译为“尚且”“姑且”、“暂且”、“而且”、“况且”等,这与现代汉语的用法近似,不难理解。另有两种用法是现代汉语所不具备的,应注意掌握。置于动词或动词性短语之前,表示这一动作行为将要发生,可译为“快要”、“就要”、“将要”等。例如:

(1)坐,且将戮。(《张中丞传后叙》)

(2)虽食,且不下咽!(《张中丞传后叙》)

(3)三人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李将军列传》)――且尽:将要完结。下同。

(4)汉兵死者过半,汉矢且尽。(《李将军列传》)

(5)外无待而犹死守,人相食且尽。(《张中丞传后叙》)

(6)及其无救而且穷也……虽欲去,必不达。(《张中丞传后叙》)――且穷:指将要无计可施。

2、置于数量词之前,表示接近这个数目,可译为“大约”、“接近”、“快到”等。例如:

(1)初守睢阳时,士卒仅万人,城中居人户亦且数万。(《张中丞传后叙》)

(2)去后且三年而马伶归。(《马伶传》)

(二)连词

1、 连结前后两项,表示选择关系,可译作“是……还是……”、“……还是……”等。例如:

(1)焉足以知是且非邪?(《答李翊书》是且非:对还是错。)

(2)岂吾相不当侯邪?且固命也?(《李将军列传》)

2、 连结前后两项,表示并列关系,可译为“又……又……”或“一边……一边……”等。例如:

居一二日,(萧)何来谒上,上且怒且喜。(《史记。淮阴侯列传》)

【文章十二:“乃”】

“乃”

(一)副词

1、作为副词,“乃”可以表示多种接续关系或情态,有时用法近于连词。表示顺承接续关系,可译为“于是”、“就”等。例如:

(1)今尔出于崖,观于大海,乃知尔丑。(《庄子。秋水》)

(2)广乃遂从百骑往驰三人。(《李将军列传》)

2、表示逆向转折关系,可译为“却”、“但是”、“反而”、“竟然”等。例如:

(1)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谏逐客书》)

(2)先生不羞,乃有意欲为收责于薛乎?(《冯谖客孟尝君》)

(3)臣部为前将军,今大将军乃徒令臣出东道。(《李将军列传》)

3、表示对某人、某事的确认,可译为“这”、“这就是”等。例如:

(1)左右曰:“乃歌夫‘长铗归来’者也。”(《冯谖客孟尝君》)

(2)因烧其卷,民称万岁,乃臣所以为君市义也。(《冯谖客孟尝君》)

(3)先生所为文市义者,乃今日见之!(《冯谖客孟尝君》)

(4)诸校尉无罪,乃我自失道。(《李将军列传》)

4、表示对结果的强调,可译为“才”、“这才”等。例如:

(1)昭昭然白黑分矣,而务去之,乃徐有得也。(《答李翊书》)

(2)平旦,李广乃归其大军。(《李将军列传》)

(3)告广曰:“胡虏易与耳。”军士乃安。(《李将军列传》)

(4)良久,乃许之。(《李将军列传》)

5、表示递进,常与“至”等合用,或译为“以至”、“以至于”。例如:

(1)无论事之大小,必有数次乃至十数次之阻力。(《论毅力》)

(二)代词

指代第二人称,通常只作定语,可译为“你(的)”、“你们(的)”。例如:

伶官传序范文第5篇

[关键词]参军戏 参军 苍鹘 仆人

苍鹘是唐代参军戏中的脚色,关于其名称的由来,学界众说纷纭。或谓得名于猛禽苍鹘;或说与“苍头”音近而转;或云与回鹘摩尼教有关;或视其为“回鹘仆人”。无论何说,对其扮演仆人的认识却是一致的,我们认为其得名于猛禽之说更为合理,这得从苍鹘与人的关系说起。

唐代北方少数民族内迁,狩猎习俗渐染社会生活,鹘与人关系密切。《新唐书·百官志二》谓唐代设有训养鹘鸟以供狩猎的鹘坊。此种鹘鸟即海东青,是狩猎的助手。宋张舜民《使辽录》载契丹人“二月、三月放鹘,号海东青,打雁”。内地同样有使苍鹘狩猎的,如宋苏轼词[江城子]《密州出猎》有“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句,“苍”指的就是苍鹘。元末叶子奇《草木子》卷四《杂俎篇》谓海东青是“鹘之至俊者也”、“善擒天鹅,飞放时如旋风羊角而上,直入云际”。“海东青”是“海东青鹘”的简称,一些文献中则用全称,如元赵淓《东山存稿》卷七《芝山老人李君生墓志铭》中有“淮安之鸿县有鹰山,海东青鹘岁来朝焉”句。苍鹘亦名皂雕。青、皂、苍均就颜色而言,以别他类。唐宋时期北方少数民族就相继南来,金元时期更是入主中原,苍鹘在文艺作品中也就屡有表现。如南宋周密《武林旧事》卷十“官本杂剧段数”中有《鹘打兔变二郎》,[鹘打兔]为北方少数民族曲乐,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的中吕调多次用到。陶宗仪《南村辍耕录》“院本名目”的“飞禽名”中有《鹰鹞雕鹘》名目。如此看来,以此禽喻人,实属常理。当然,这又关乎苍鹘的本性。

唐代文人笔下,鹘被赋予“义”的品质。杜甫《义鹘行》歌咏了苍鹘为鹰失雏子而助其复仇,击杀白蛇不求回报的侠义。张鷟《朝野佥载》载,鹘冬日晚取一鸽暖足,至晓放之而不食,护之而其他鹰隼不敢侵害。鹘放出暖足小鸟后,“视其所适之方,则是日不于是方击搏”,可谓知恩必报。鹘还可替人传送信简,《朝野佥载》又记唐太宗所养白鹘,“恒令送书,从京至东都与魏王,仍取报,日往还数回,亦陆机黄耳之徒欤!”。《述异记》载陆机有犬名黄耳,黠慧而能解人语,为洛阳为官的陆机传书至家乡。鹘类黄犬,可见其慧性与忠心。

元贡师泰《玩斋集》卷八《鹘戒并序》一文谓苍鹘“其状特小,始得二啄,蓄久而色尤杂以青。其搏也必先后之,令上下旋转,以无失焉”[5]。可见苍鹘灵敏健捷,搏击猎物百发百中,万无一失,故鹘常用来比喻强有力的战队。如《隋书》说刘昶之子刘居士,聚徒任侠,不遵法度,有党羽三百人,“其趫捷者号为饿鹘队”。《资治通鉴》卷206谓唐武则天时契丹将领李楷固,每陷阵“如鹘入乌群,所向披靡”。唐韩翃《寄哥舒仆射》诗云:“左盘右射红尘中,鹘入鸦群有谁敌?”。眼为心灵之窗,俗语称聪明伶俐的眼神为“鹘眼”。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一:“这一双鹘眼,须看了可憎底千万,兀的般媚脸儿不曾见。”元无名氏杂剧《陈州粜米》第一折有“若不沙,则我这双儿鹘也似眼中睛,应不瞑”句。机灵又作“鹘伶”,元宋方壶散曲[中吕·红绣鞋]《阅世》有“懵懂的怜瞌睡,鹘伶的惜惺惺”句。南戏别称“鹘伶声嗽”,意指伶俐宛转的声腔。

苍鹘知恩必报,有侠骨义胆,灵活敏捷,契合社会上层需要的仆人德行,故可指称仆人。关汉卿杂剧《玉镜台》第四折[双调·新水令]有“凤鸾失配,累了苍鹘”句,字面意思是苍鹘为凤鸾之仆,剧作则以苍鹘比王府尹,其官阶地位低于温峤,又受皇帝圣旨,俨然是红娘那样为温峤婚事穿针引线、费心劳力的仆人。以物喻人,苍鹘为戏剧脚色,专扮仆人,这与明初朱权以狚、猱、鸨来表示妆扮女性、的脚色,道理相同。而参军戏中的苍鹘与参军又是以什么样的表演方式做戏的呢?从有关参军戏材料中可窥其大略。

欧阳修《新五代史·吴世家第一》载:徐知训以节度使之子的身份,与幼懦的吴王杨隆演为优戏,自扮参军,隆演为苍鹘,且“语侵隆演,隆演愧耻涕泣,而知训愈辱之”。任二北《优语集》中“好个神宗皇帝”条,记宋徽宗皇帝扮作参军,以杖鞭打丞相蔡攸。这两则材料一为臣子飞扬跋扈故意颠倒主仆关系“语侵”主上;一是皇帝因顾及身份而扮作参军击打大臣。如此装演参军戏并非常态,参军戏通常是由苍鹘引逗参军,反复问答而谐谑搞笑的。

以上就是“伶官传序(精选5篇)”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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