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措施(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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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社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巴黎公社 政治制度 经济制度 经验 教训

引言

高中有这一的一道历史试题,“与巴黎公社相比,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特点是

无产阶级暴力夺取政权

有成熟的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

以夺取大城市为主要目标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A ①④ B ②③ C ①③ D ②④

标准答案给的是D。从中可以发现,马克思主义并没有指导巴黎公社革命。学生对这一点难以理解,我也是难以自圆其说,现在就这一问题,通过对其他历史文献的阅读和参考,简单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巴黎公社运动有没有马克思主义指导

巴黎公社运动有马克思主义指导吗?我们的书上只说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学说,肯定的告诉你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巴黎公社运动了资产阶级的统治,是建立无产阶级政权的一次伟大尝试。它的实践,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的学说。它的经验和教训是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宝贵财富。”

马克思主义诞生于1848年2月《共产党宣言》的发表,它的诞生,使国际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有了科学理论的指导,从此社会主义运动蓬勃的发展起来。1848年欧洲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失败后,欧洲出现了反动政治局面,工人运动暂时转入低潮。19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1857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一次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经济遭到很大破坏,社会矛盾也更加尖锐,说明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端更加暴露,工人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再度高涨,并逐渐走向国际联合。在这种国际环境下,马克思和恩格斯总结各国工人运动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为建立新的国际工人组织准备了条件。1864年,新的国际工人组织――“国际工人协会”在伦敦成立,这就是第一国际。国际工人协会是马克思主义与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它的成立推动国际社会主义运动进入一个新阶段。

(一)巴黎公社革命爆发的背景

大背景肯定是在马克思主义诞生和第一国际成立之后,而且法国共产党也是第一国际的一个重要的支部,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的40名成员中半数以上是国际成员。当选的81名公社委员中有36名国际成员。除了某些重大失误,公社所采取的重大措施,尤其是社会经济措施,都与国际的原则相符合。具体背景是:首先,巴黎公社是1871年法国大革命中无产阶级建立的工人革命政府,也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的政权。成立于1871年3月18日,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失败于1871年5月28日,历时72天。导致巴黎公社起义的直接原因是法国在普法战争中的惨败。1870年9月2日,被围困在色当的法国皇帝拿破三世下令投降,法兰西第二帝国就像纸房子一样随着皇帝的投降而崩溃。9月4日,巴黎爆发革命,宣布成立第三共和国。由资产阶级共和派和奥尔良派分子组成的新政府,自称为”国防政府”。普鲁士并不满足于皇帝的投降,继续大举进攻法国。9月19日,普军包围巴黎。为了保卫巴黎,巴黎工人阶级建立了194个营的国民自卫军,人数达30万人,由工人自己选举产生的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领导。这是一支与国防政府对立的政治力量。国防政府的首脑梯也尔就是1848年镇压巴黎六月起义的同谋,而当年起义的幸存者大多又参加了巴黎的工人武装。 所以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对这支拥有武装的国民自卫队十分的害怕,想法设法的想解除工人自卫队的武装力量。“只要巴黎工人手里还有武器,有产阶级――大土地占有者和资本家――的统治就时刻处於危险之中。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设法解除工人的武装”。1871年3月18日凌晨,梯也尔派政府军偷袭了蒙马特尔高地和梭蒙高地,企图一举夺取国民自卫军集中在那里的大炮,结果被自卫队成员发现,巴黎工人则以起义作为回答,内战爆发了。仅仅一天,工人就占领了市政厅。梯也尔政府匆忙逃往巴黎城郊的旧王宫凡尔赛宫。

(二)巴黎公社成立后所采取的措施

再看另外一个试题:“巴黎公社客观上体现了《共产党宣言》中的

A资本主义社会将为社会主义所代替的理论

B用暴力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统治的理论

C将一切生产资料集中在无产阶级国家手中的理论国家手中的理论

D资本主义所有制已不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理论

标准答案是B。

具体措施如下:

(1)政治制度

普选权和委员会制度: 公社设立10个委员会(执行、军事、财政、司法、治安、劳动与交换、粮食、教育、社会服务、对外联络)作为新的政权机构。实行普选制,组织广大人民管理社会,实行有利于人民的各种措施,对政府人员实行民主选举。

改造机关: 公社解除资产阶级常备军,取缔旧警察机构,根本改造司法机关,实行法官选举制。

废除官僚制度: 公社通过全体公职人员需经选举始得任命的决议,颁布废除国家机关高薪法令,规定最高年薪6000法郎,相当于一个熟练工人的工资水平,以防止国家机关由社会的公仆变为社会的主人。

(2)经济制度

公社在所有制、分配、管理和劳动立法方面实施某些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改革。

工人合作社: 通过将逃亡业主遗弃的工场转变为工人协作社法令,改变薪金收入高低悬殊现象,实行保持合理差别的劳动报酬制度,并着手劳动者直接参与企业管理的试验。

(二)社会主义的胜利需要两个条件

马克思主义认为:一是当资本主义生产力高度发展、高度成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再也容纳不下生产力的发展时,社会主义革命必然到来,革命的结果是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他们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这一基本观点出发,认为:“共产主义革命发展的较快或较慢,要视这个国家是否工业发达、财富积累的多不多,生产力高不高而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新的社会制度的必要前提,否则,“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因此,社会主义的胜利需要两个条件:一是资本主义所造就的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关系的充分发展;二是无产阶级占人口的大多数。当时最满足这个条件的是英国,因为英国是“国家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文明成果最多,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最突出,实现社会主义所依靠的无产阶级力量最强大。”其次是法国、德国。直到1892年,恩格斯还认为,欧洲工人阶级要取得社会主义的胜利,“至少需要英、法、德三国的共同努力,才能有保证”。 二是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高度成熟的生产力前提下,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实践是超越这两个前提的。

(三)列宁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

从马克思主义对共产主义的描述上,我们可以看出,就俄国和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根本没有实现社会主义的条件,但是偏偏是这两个国家无产阶级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而马克思看好的英国、法国和德国反而没有实现这种设想。因此,我们说列宁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在一个帝国主义相对落后的国家率先把马克思主义从理想变成了现实;思想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贫穷落后的东方中国实现了社会主义。所以马克思主义也是不断地与时俱进,不断的发展创新,才能焕发强大的生命力。

在历史的长河中,像这样的史实是不胜枚举的。十七、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对早期的资产阶级革命也起到了指导作用,指导了美国的独立战争,法国大革命,日本的明治维新,中国的辛亥革命等等,前三个从整体上来看,都是成功的资产阶级革命或改革,但中国的辛亥革命却失败了,并不是启蒙运动的不足,而是中国当时的现状不具备实现启蒙运动所倡导的理想资本主义社会的条件。

(四)马克思主义是全世界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指导思想

是否可以这样认为,由于马克思主义是全世界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指导思想,是一个科学的理论,在它指导下的革命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所以,由于巴黎公社革命失败了,它就不是马克思主义指导的。研究历史不应该采取这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吧。

笔者认为巴黎公社革命虽然失败了,它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之下的产物,但我们不能说马克思主义错误的指导了巴黎公社革命。巴黎公社革命失败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资本主义尚处于上升阶段,这种社会制度对生产力仍然具有推动作用,其次,才是巴黎公社革命缺乏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最终导致其失败的。

马克思认为公社“浪费了宝贵时间”去组织民主选举,而不是迅速地消灭凡尔赛军,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法兰西国家银行就位于巴黎市,存放着数以十亿计的法郎,而公社却对此原封不动也未派人保护。他们向银行请求借钱,卡尔・马克思认为他们应该毫不犹豫地全部没收银行的资产。公社为防备谴责而选择不去没收银行的资产。结果银行资产被搬运到了凡尔赛武装凡尔赛的军队。再次有力的证明了巴黎公社缺乏一个成熟的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正确领导。

当然,马克思主义也有它的历史局限性,客观上――缺少社会主义的实践经验。通过对工人运动的总结,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内在矛盾的科学研究基础上,推绎出社会主义的、和资本主义以及其它的剥削制度相对的一般特征的。 主观上――人们的认识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恩格斯说:“我们只能在人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马克思主义也不能避免其历史的局限性。

结束语:

在学习历史和研究历史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忠实于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而不是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的本本和词句,反对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坚持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让理论服从和服务于实践。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去研究它,才会还后人一个真实可靠的历史。最后再以一个高中历史试题结束我的这篇论文:有人说:“巴黎公社时期,法国并不存在建立工人阶级政权的客观条件。”主要是指

A、独立的工人政党尚未建立

B、消灭资本主义的社会条件还不成熟

C、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尚未激化

D、第一国际尚未起到领导作用

答案选B.

参考文献:

[1]《法兰西内战》恩格斯写的1891年单行本导言

巴黎公社措施范文第2篇

以色列安全内阁当晚举行特别会议,一致同意以军着手营救被绑架的士兵,同时继续通过外交斡旋和国际舆论向巴方施加压力。以总理奥尔默特26日在耶路撒冷发表讲话时重申,巴民族权力机构和其领导人阿巴斯应为被绑士兵的安全负责。他说,他已命令军方做好长期军事行动的准备。

为解救被绑架的以军士兵,以军自28日起在加沙地带采取了一系列军事行动。

7月3日,劫持以色列士兵为人质的巴勒斯坦武装派别在加沙散发声明,威胁以色列必须在当地时间4日凌晨6时之前释放1000名被关押的巴囚犯,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同日,以色列总理办公室宣布,拒绝巴勒斯坦武装组织当天发出的关于用以军士兵换取在押囚犯获释的最后通牒,并表示“以色列绝不会屈服于敲诈威胁”。

7月4日,巴勒斯坦武装派别“伊斯兰军”发言人阿布・穆斯尼表示,鉴于为以色列设定的最后期限已过,而以色列又没有作出回应,绑架者决定将这起人质事件“全面封锁起来”,不再接纳任何方面的介入。但他表示不会杀害被劫持的以色列士兵。

7月12日,相对沉寂了5年多的黎巴嫩和以色列边界硝烟再起。当日,黎巴嫩真主党武装突然炮击以色列北部,打死7名以军士兵、打伤21人,并绑架了2名以军士兵。事件发生后,以色列反应十分强烈,当天即出动战机和大炮与真主党武装展开激战。以军总参谋长哈卢茨表示,如果被绑架的以军士兵不能获释,以军将通过摧毁重要基础设施的方式,让黎巴嫩回到20年前的状态。黎巴嫩真主党这次向以色列发起攻击,主要是出于援助哈马斯的考虑。哈马斯在黎巴嫩的发言人奥萨马・哈姆丹12日直言不讳地说:“黎巴嫩真主党绑架2名以军士兵的行动是对哈马斯的支持!”他强调,“我们要求释放所有在押者,无一例外”,“以色列没有其他选择,只有无条件地满足我们的要求,我们才会释放以军士兵”。

7月13日,以色列军队继续轰炸黎巴嫩境内目标以报复前一天黎真主党武装的袭击行动,真主党武装也进行了反击,双方冲突已造成数十人伤亡。当日,以色列媒体发表分析文章认为,哈马斯与真主党已经形成合力,以色列正进行着开辟多个战场的冒险。虽然哈马斯和真主党事先未必通气,但相似的意识形态,使它们在客观上同仇敌忾,在行动上配合默契。因此,可以说,黎巴嫩真主党的行动是对加沙地带哈马斯活动的策应,是对以色列在加沙实施的“夏雨”行动不断升级的必然反弹。而哈马斯对真主党也“投桃报李”,除表示感谢外,还称赞真主党袭击以色列是“勇敢的行动”和“正确的战略举措”。

与此同时,以色列对受到鼓舞的哈马斯加大了打击力度,其“夏雨”行动攻势更加犀利。13日,以军轰炸了巴勒斯坦外交部。此举意在切断哈马斯和真主党的战略联系。但如此一来,中东的动荡局势就更加复杂。

7月16日,中国驻黎巴嫩使馆全面启动应急机制,组织在黎中国公民有序撤离。18日,我外交部消息说,截至目前,共有82名中国公民(包括7名香港同胞)在中国驻黎巴嫩使馆协助下安全从黎巴嫩撤至叙利亚。外交部消息说,中国驻黎使馆成立了留守小组,其余使馆人员已经撤离。外交部说,目前仍有一些中国公民暂未离开黎巴嫩,中国外交部和驻黎使馆留守组将密切关注他们的安全,同时研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紧急状态下协助他们安全撤离。

7月17日,联合国安理会15个成员国继续就日趋紧张的中东局势进行磋商,但仍未能就如何制止以色列与黎巴嫩真主党武装之间的冲突达成一致意见。

在磋商中,安理会听取了联合国负责政治事务的副秘书长甘巴里就中东局势所作的介绍,并研究了有关向冲突地区派遣一支多国稳定部队的问题。甘巴里在会后说,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将立即向黎巴嫩首都贝鲁特和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派遣一个4人小组,紧急协调那里的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当晚,以色列总理奥尔默特在议会发表讲话说,只要黎巴嫩真主党释放两名被绑架的以军士兵、不再向以色列境内目标发射火箭弹,并且黎巴嫩政府军在以黎边境部署,以色列国防军就会停止对黎巴嫩的军事行动。

7月18日,黎巴嫩真主党继续向以色列北部多个城镇发射火箭弹,造成1人死亡,数人受伤。

7月19日,以色列安全内阁决定,以色列国防军将继续加强对黎巴嫩真主党的打击,包括摧毁其武器、基础设施以及作战和指挥能力。同日,以色列地面部队进入加沙中部迈加齐的难民营,与巴勒斯坦武装人员发生交火,5名巴武装人员被打死,约50名巴平民受伤。同日,黎巴嫩首都贝鲁特市区遭到以色列两枚导弹袭击。这是自12日以黎冲突爆发以来,贝鲁特市区首次遭到直接打击。据黎巴嫩官方公布的统计数字,截至18日,以色列对黎巴嫩的轰炸已造成220人死亡,800多人受伤。

同日,负责斡旋黎以冲突的联合国三人小组在马德里敦促冲突各方尽快就可能在该地区部署多国部队的形式达成协议,并呼吁各国为这支部队出兵。三人小组由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的特别顾问南威哲、联合国秘书长中东和平进程特别协调员阿尔瓦罗・德索托和负责黎巴嫩事务的联合国副秘书长泰耶・勒厄德―拉森组成。

7月20日,以色列国防部长佩雷茨表示,在必要时以将“出动地面部队”进入黎巴嫩南部,打击黎真主党武装。

佩雷茨当天视察了频繁遭受黎真主党“喀秋莎”火箭弹袭击的以色列北部城镇。他表示,以色列没有重新占领黎巴嫩的计划,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以军也将毫不犹豫地到任何地方去。

同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联合国总部向安理会通报了中东局势。为促进中东实现持久停火,安南提出了放人、维和、尊重“蓝线”3要素。

根据安南特别顾问率领的3人斡旋小组的建议,安南向安理会提出,实现中东持久停火,必须有上述要素作为政治基础。3人斡旋小组在中东访问时,已就这些要素与黎巴嫩和以色列领导人进行了协商。这些要素的详细内容是: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负责将被抓的以色列士兵移交给黎巴嫩当局,以便将他们送回以色列。在临时边界“蓝线”的黎巴嫩一侧,由一支扩大了的维和部队帮助稳定局势。这支部队将与黎巴嫩政府合作,帮助黎巴嫩政府加强其军队并将其部署到黎巴嫩全境。

在安南向安理会通报黎以冲突的最新局势,并提出立即停火的建议后,以色列很快拒绝了安南的建议。

当晚,以色列政府批准在黎巴嫩和塞浦路斯之间开通一条“人道主义走廊”,允许外国船只向已被以色列军封锁的黎巴嫩运送救援物资。

7月22日,以色列战机轰炸了架设在黎巴嫩中部和北部山区的移动通信基站及电视信号发射塔。有迹象表明,以军可能对黎巴嫩展开大规模地面进攻。随着冲突不断升级和黎人道主义危机的进一步加剧,国际社会更加积极地展开斡旋,美国国务卿赖斯也将进行黎以冲突以来的首次中东外交之行。

7月23日,以色列国防部长佩雷茨在会见来访的德国外长施泰因迈尔后表示,以色列同意在黎巴嫩部署一支北约领导的多国部队。

佩雷茨在当天举行的以内阁会议上也作出同样的表态。

24日,美国国务卿赖斯抵达贝鲁特与黎总理西尼乌拉举行会谈。赖斯表示,以色列和黎巴嫩实现停火是“紧急”的,但重要的是达成能维持停火的条件。西尼乌拉强调,必须实现黎以危机的全面解决。25日,赖斯分别与以色列总理奥尔默特和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举行会谈。她说,解决以黎冲突的方案必须有持久和延续性的效果,美国正在努力促使中东地区实现“紧急而持久”的停火。同日,以色列空军对黎巴嫩南部边镇希亚姆进行了袭击,造成包括中国军事观察员杜照宇在内的4名联合国观察员不幸身亡。26日,联合国安理会召开紧急会议,根据磋商的结果,将由中国起草安理会主席声明,就以色列军队对联合国在黎巴嫩南部的观察哨所进行攻击,并造成4名联合国观察员死亡进行强烈谴责。同日,和获悉我一名维和人员在以色列对黎巴嫩的轰炸中不幸遇难后,对遇难者表示深切哀悼并对遇难者亲属致以诚挚慰问,同时要求我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我遇难人员善后,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中国在黎人员安全。同日,旨在解决以黎冲突的国际会议在意大利首都罗马举行。会议未能就是否要求以黎双方“立即停火”取得一致意见,但会议认为,有必要在以黎边境地区派遣国际部队,以确保该地区的安全。27日,中国国防部维和事务办公室和外交部派出的6人小组赴巴黎处理善后事宜。30日,以军出动战机对黎南部地区的加纳村进行空袭,导致至少54名黎平民丧生,其中包括37名儿童。联合国安理会于当日发表主席声明,要求以色保不再攻击联合国人员,并就日益恶化的黎巴嫩局势召开紧急会议。同日,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在耶路撒冷为死于以军空袭的4名联合国军事观察员举行追悼会。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陈永龙以及国防部维和事务办公室和外交部派出的6人小组出席了追悼会。31日,以色列同意暂停对黎巴嫩南部空袭48小时,以便让有关部门对以军空袭黎巴嫩加纳村事件进行调查。但以色列司法部长拉蒙说,这并不意味着以色列对黎巴嫩真主党武装的打击已经结束。

综观中东各种现实因素和以往的经验,对于以色列来说,再打一场地区战争,未必有利。以色列也不可能通过一场战争,就一劳永逸地解决哈马斯、真主党、叙利亚和伊朗等问题。以军即使踏平了黎巴嫩,真主党也能化整为零,藏兵于民,一有机会,它又会浮出水面,对以进行袭扰。这也正是以色列既要狠狠敲打真主党,又不想使局面失控,也不愿与叙利亚、伊朗正面对决的原因所在。作为这次冲突的点火者,真主党虽然不会轻易服软,但也面临不小压力,尤其是随着人道主义危机加剧,黎国内要求结束冲突的呼声高涨,真主党不能全然不顾。在这种情况下,黎以冲突蔓延到整个中东甚至引发地区战争的可能性不大。

巴黎公社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法兰西内战 巴黎公社 马克思 受命代表制

自其随《大》进入近代以来,学者们对政治代表的态度可谓纷繁复杂。在英美等国的政治发展和社会变迁过程中,围绕代表问题产生过很多争论和冲突,其焦点多集中于代表的产生方式、任职期限、独立程度、代表对象等,学者们或概之以实质代表制(virtual representation)与实际代表制(actual representation)之争,或称之为委托说(trustee)和受命说(delegate or mandate)之辩。汉娜・彼特金(Hanna Pitkin)在其颇负盛名的著作《代表的概念》中称其为“受命与独立之争”(the mandate-independence controversy),其要旨在于,代表(representative)是应当按其选民的要求行动,受他们命令或指示的约束,还是应该据其自认为最佳的方式来增进他们的福利?在其巨著《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结合巴黎公社的新型政治实践,深入阐明了他对这一问题的回答。

巴黎公社政治制度的主要特征

1871年3月28日巴黎公社正式成立。诚如马克思所述,“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①在其政治实践中,公社彻底拒斥了原有的国家机器,建立了一种全新的政治制度。恩格斯对此有精辟的总结,“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个正确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务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公社所曾付过的最高薪金是六七法郎。这样,即使公社没有另外给代议机构的代表规定限权委托书,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②恩格斯继续谈道,“这种炸毁旧的国家政权并以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来代替的情形,已经在《法兰西内战》第三章中作了详细的描述”。③在《法兰西内战》第三章中,马克思谈道:

公社是由巴黎各区通过普选选出的市政委员组成的。这些委员是负责任的,随时可以罢免。其中大多数自然都是工人或公认的工人阶级代表。公社是一个实干的而不是议会式的机构,它既是行政机关,同时也是立法机关。警察不再是中央政府的工具,他们立刻被免除了政治职能,而变为公社的负责任的、随时可以罢免的工作人员。所有其它各行政部门的官员也是一样。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都随着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了。社会公职已不再是中央政府走卒们的私有物。不仅城市的管理,而且连先前由国家行使的全部创议权也都转归公社。④

由此不难归纳出公社在政治制度上的主要特征:其一,普选制,其成员由巴黎各区普选产生的代表组成;其二,受命代表制,其代表须对选民充分负责、积极回应,随时可被撤换;其三,议行合一,公社并非议会式的,而是兼管行政和立法;其四,摒除特权、力求平等,公社废除了官吏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仅支付其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

公社委员阿尔蒂尔・阿尔努在数年后回忆自己当选时的情形时谈道,“我赞成最彻底地实行强制委托;我认为不应该由候选人阐述他的思想让选民接受,而应该由选民表达他们的意愿,让候选人考虑这些意愿是否与自己的想法一致,他的良心是否允许他支持这些愿望并使之实现。”⑤可见,受命代表制在当时不仅是一种政治制度和政治实践,也是不少代表所真心认可的政治理念。

马克思对公社代表制的评价

如上所述,巴黎公社践行的是受命代表制,主张代表听命、受控于选民,积极回应选民,且后者可随时将其撤换。那么,马克思究竟如何评价这一代表制度呢?在第三章中他谈道:

公社是法国社会的一切健全成分的真正代表,因而也就是真正的国民政府,而另一方面,它作为工人的政府,作为劳动解放的勇敢斗士,同时又具有十足国际的性质。⑥

马克思无疑对资本主义的议会制度极为失望,他甚至讥之为“议会清淡馆”。在他看来,这种机构不仅无助于捍卫人民大众的利益,反而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进行阶级压迫和政治欺骗的工具。与之相反,“公社的伟大社会措施就是它本身的存在和工作。它所采取的各项具体措施,只能显示出走向属于人民、由人民掌权的政府的趋势。”⑦

那么公社是如何避免以往代表制度的弊端、真正成为无产阶级利益代言人的呢?

首先,公社的代表制度有利于民众对代表进行控制,从而促使代表恪守其责任。由于人民可随时撤换不称职的代表,行使权力的代表们由人民公仆变为人民主人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其次,公社实行政务公开原则,有利于民众对它进行监督。“公社并不像一切旧政府那样,自以为永远不会犯错误。公社公布了自己的言论和行动,它把自己的一切缺点都告诉公众。”⑧第三,公社代表均由民众从自己的人群中选举产生,有利于增进代表与被代表者的联系。最后,所有的公职人员均以同样的方式产生,整个政府机构完全由人民的代表来执掌。

“公社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的口号,因为它取消了两个最大的开支,即常备军和官吏。公社的存在本身就是对那至少在欧洲是阶级统治的通常赘瘤和必要伪装的君主制度的否定。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但是,无论廉价政府或‘真正共和国’,都不是它的终极目标,而只是它的伴生物。……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⑨

显然,对马克思而言,公社的受命代表制度对于破除传统官吏、实现廉价政府发挥了重大作用,从而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公社的这种代表制度有利于工人阶级登上政治舞台,有利于增进他们的利益。如果说公社的实质是工人阶级的政府,受命代表制度则是其实质的实质。事实上,正因为代表均由普选产生,选民可随之对之撤换,公社的政治制度才鲜明地体现了民主的本义――政治平等。⑩

简短的结论

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其后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不对巴黎公社赞赏有加。作为无产阶级的第一次伟大尝试,其意义可谓重大而深远。但是,它终究是一次失败的尝试――尽管它的精神可能在某种意义上赢得了胜利。

在分析公社失败的原因时,不少人指出,公社委员会内部在作战紧要关头对面临的严重局势和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出现重大分歧,围绕成立救国委员会及其职权、组成问题产生多数派和少数派,并在5月中旬一度濒于分裂。他们由此得出结论,没有一个成熟的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坚强领导,没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不可能紧密团结革命队伍,采取正确斗争策略,去夺取胜利。在总结巴黎公社失败的原因时谈道:巴黎公社何以失败这样快呢?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没有一个统一的集中的有纪律的党作指挥;(二)对敌人太妥协太仁慈了。因此,“我们欲革命成功,必须努力集中行动一致”,“有赖于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党来发号施令”。同时不能对敌人仁慈,“我们对敌人仁慈,便是对同志残忍”。

很显然,他的这种认识受到了列宁思想的影响。巴黎公社的失败既激发了无产阶级领袖们对未来美好社会的联想,也促使他们更清醒地认识到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应当俱备的条件。在《国家与革命》中,列宁系统阐发了无产阶级的理论;在《怎么办?》中,列宁明确提出“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正是凭借政党理论和灌输理论,他成功取得了俄国革命的胜利。国共两党也先后走上了“以俄为师”的道路,通过强势政党来引导革命、发动其他阶级、争取革命胜利。

革命的成功和秩序的维持需要权威,需要有力量的组织,需要有组织的宣传机器。但是,在受命代表制下,公职人员缺乏独立性和领导力。诚然,他们对选民的意愿有充分回应,对自身的责任亦不乏清醒认识,这样避免了他们由人民的公仆变为人民的主人。但是,这样的代表制无法提供稳定和力量,无法形成具有统慑力的权威和秩序,因而也就很难有效面对国内外的强大敌人。社会主义革命之所以能在后来取得成果,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列宁对马克思理论的创造性发展:他看到了一个先进、强势的组织对于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重大意义。尽管无产阶级的政党仍然宣称代表人民大众,但他们却拥有极大的独立性和组织力,他们不再是人民的“传声筒”、“受命者”,而是成了他们的领导核心。这究竟是对马克思代表观的背叛,还是对其理论的创造性发展?

政权的夺取和巩固需要权威、精英、组织以及意识形态的灌输,但所有这些又都必须建立在人民大众的平地之上。如何使得人民的公仆不至于变为人民的主人,并同时防止人民代表组成的政府软弱无力、权威扫地,仍然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注 释:

①④⑥⑦⑧⑨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第372页,第375页,第382页,第384页,第377~378页。

②③恩格斯:《1891年单行本导演》,《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第335页。

⑤阿尔蒂尔・阿尔努[法]:《巴黎公社人民和议会史》,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史研究所编译室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147页。

⑩施治生、郭方主编:《古代民主与共和政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193-194页。

这篇讲演记录原发表在1926年3月31日《中国政治讲习班旬刊》第2期上,记录人李宗道。该期《旬刊》是1986年5月湖南省安化县党史办在普查文物的过程中征集到的,发表在1986年《党史资料征集通讯》(中共中央党史征集委员会编)第9期第4~5页上。

列宁:《怎么办?》,《列宁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第242页。

参考文献:

1.伯奇,朱坚章译:《代表》,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出版公司,“民国”六十七年版。

2.张福建:《代表与议会政治》,《行政暨政策学报》,第四十五期,“民国”九十六年十二月。

3.Hanna. F. Pitkin, The Concept of Representation,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7

4.John Dunn, Democracy: the unfinished journey, 508 BC to AD 1993,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5.Gordon S. Wood, 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 1776-1787,Chapel Hill: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69

巴黎公社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专利强制实施许可 巴黎公约 TRIPs协议

我国专利法对强制实施许可制度的规定

强制实施许可,也称非自愿许可,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专利法对强制实施许可规定了三种情形:

对滥用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

我国专利法第48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与实施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公共目的的强制许可

我国专利法第49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与实施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所谓“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一般是指战争、社会动乱、自然灾害等情况。

从属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也称作交叉许可。是根据专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而取得的一种有利于科学技术发展的强制实施许可制度。我国专利法第50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如何正确理解专利强制实施许可制度,关键在于理解这一制度设立之初的理念,本文从该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进行分析。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制度的发展

强制许可的规定最早出现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中。巴黎公约第5条(2)规定:本联盟的每一国家有权采取立法措施规定授予强制许可,以防止由于专利赋予的排他权而可能产生的滥用,例如不实施。该条(4)规定:自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4年期间届满以前,或者自授予专利之日起3年期间届满以前,以届满在后的期间为准,不得以专利不实施或者不充分实施为理由申请强制许可。如果专利权人证明其不作为有正当理由,强制许可的申请应当予以拒绝。这种强制许可不应当是排他性的,而且除与利用该许可的企业部分或商誉一起转移外,不应当是可转移的,包括以授予分许可的形式。

对比巴黎公约中的规定和我国专利法的内容,我国专利法中的第一种方式——对滥用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正是依照巴黎公约中的规定而制定的。并且在具体环节有了更加详尽的阐述,使这一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而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在科技交流与发展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应该说这是强制实施制度的最初起步。然而巴黎公约的规定只是一个概括式的,对细节没有很明确的阐述,就给各个国家在制定国内法规的时候留有很大的空间,因而也导致了各国在这个问题上规定的不一致。特别是在“专利权人不实施专利”中“实施”的解释上有很大的差异。发展中国家主张专利权人有义务在授予其专利的国家实施专利,“实施”包括制造和使用该专利产品或者方法;而发达国家则担心自己的专利权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强制实施制度的应用而无法得到充分的保护,难以维护自身的利益,所以主张严格限制该制度的实施条件,特别要求把“进口”专利产品纳入到实施的范畴。他们认为只要其将制造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制造的产品出口到授权国,就应该视为已经实施了专利。在这一点分歧上,双方一直没有真正达成共识,也给专利发展的国际化造成了显而易见的障碍。

直到1994年4月15日,关贸总协定各成员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签署了TRIPs协议,该协议于1995年1月1日与世界贸易组织同时生效,成为世界贸易组织一揽子接受的协议之一,而成为了当代最重要的知识产权领域内的国际公约,至此,有关专利强制实施的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首先,在TRIPs协议中第27条明确规定了专利权人的权利不得因发明地点不同、技术领域不同以及产品系进口或者系本地制造之不同而给予歧视。也就是说,该协议中对于进口已经取得专利的产品或者使用该专利方法而得到的产品,就被认作为实施该专利,而不得以此为由而实施强制许可。 同时,TRIPs协议中对专利的强制实施制度的内容有了很大的扩展,除了巴黎公约中规定的对滥用专利权的强制实施以外,又增加了公共利益强制许可、专利交叉强制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强制许可的内容。在TRIPs协定31条中规定:只有在使用前,要求使用的人曾经努力用商业条款和条件请求专利权人给予许可的期间内这种努力没有成功的,才能授予强制许可。只有在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或有极端紧急情形,或者在公共的非商业性使用的情形下才能授予公共利益强制许可。只有与第一专利的权利要求中声明的发明相比,第二专利的权利要求中声称的发明包含具有相当大的经济意义的重要技术进步,并在第二专利的实施依赖第一专利的实施时,才能授予依存专利强制许可。在第二专利权人取得使用第一专利权人的专利发明的情况下,第一专利权人也应有权以合理的条件交叉许可使用第二专利权人的发明。半导体技术授予强制许可只能限于非商业性使用,或者用于经司法或行政程序确定违反竞争行为而给予的补救。

TRIPs协议中对专利强制实施的规定不论从内容的广度和立法的严格性上都比巴黎公约有了很大的发展,同时也体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矛盾的协调。

同时比照我国的专利强制实施制度,我们也不难看出,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是完全依照了TRIPs协议的规则而进行的。特别是2000年的修改使我国法律制度与入世要求有了进一步的贴近,这为我国能够更好地利用国际规则奠定了基础。在专利强制实施方面,我国已经可以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了国际的要求和标准。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制度的立法理念

通过前文理解了专利强制实施许可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现状之后,为了更深刻地理解制度,下文将就这一制度的立法理念进行分析。

巴黎公社措施范文第5篇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在巴黎举行。12月12日,巴黎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全球气候变化新协定――《巴黎协定》。据悉,《巴黎协定》共29个条款,涵盖长期目标、减排目标、资金援助、透明度审查、损失评估等多项内容。业界认为,在全球对气候变化达成一致协定后,清洁能源的使用与节能减排技术将发挥巨大作用。

国情解读:我国已经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费国和世界第一大二氧化碳排放国,人均排放量超过了欧盟,煤炭等高耗能产品消费量均超过世界一半。可以说,中国的环境治理工作对全球意义深远。

・考点 链接・

全球气候变化在必修1和选修6《环境保护》中都有涉及,这部分内容可能以文字、统计图表、清洁能源分布图等形式来考查,这是每年高考地理的必考点。

1.全球气候变化的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自然原因主要从水、二氧化碳和能量循环以及大气中的尘埃含量等方面分析;人为原因则从工业废气排放、森林面积减少等角度分析。

2.目前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的特点(我国在能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改善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的途径和意义。(1)我国能源利用的现状:①能源总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少;②地区分布不平衡;③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以煤为主,约占71.6%);④能源需求增长快,供求矛盾日益突出。(2)我国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①能源利用率低,浪费严重;②能源勘探开发速度跟不上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3)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措施:①加强国际合作,增加能源进口渠道;②建立石油储备体系;③适度加大国内能源的勘探与开采力度;④加快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工程的建设;⑤因地制宜地发展沼气、太阳能、水能、风能等新能源。

3.世界和我国清洁能源的分布区域和特点,尤其是风能、太阳能、核能、海洋能等。考生要熟知各种清洁能源的分布位置,具体到经纬度,命题人常以小区域为载体来考查该知识点。

4.我国雾霾天气产生的原因、危害和治理措施。如今国人谈“霾”色变,但各个地方的雾霾成因各不相同,命题人常截取一个区域来考查,所以雾霾的成因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创新 预测・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在巴黎举行。大会目的是促使196个缔约方(195个国家+欧盟)形成统一意见,达成一项普遍适用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协议,并于2020年开始付诸实践。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可谓“言必信,行必果”,在巴黎大会上的重磅承诺和近几年的实际行动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多方点赞。

简述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措施。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巴黎公社措施(精选5篇)的全部内容了,更多精彩请持续关注我们。(本文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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