坍塌事故(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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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事故范文第1篇

【关键词】支模架坍塌事故共性;预防措施

前言:

扣件式钢管支模架是一项比较成熟的工法,普遍用于浇筑混凝土构件搭设的承力支架―支撑架(formwork support),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仍旧事故频发。远的暂且不说就2014年12月至2015年元月就相继发生了多起支模架坍塌事故,比较典型的案例是2014年12月29日清华附中在建体育馆在钢筋绑扎过程中支模架坍塌夺走10条人命,2015年元月29日江西一所大学楼面坍塌已致一死十六伤,2015年2月9日云南省文山州职教园区学生活动中心坍塌事故,导致5人死亡、8人受伤;经对10起模板坍塌事故随机统计,死亡人数达60余人。

1. 坍塌事故的共性:

通过对支模架坍塌事故的分析,可以发现事故主要发生在混凝土框架结构的大跨度屋盖、中庭屋盖、大截面梁等部位。这些部位又多是大空间,高支模施工,空间跨度多在10M以上,结构跨度多在15M以上。事故主要发生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也有部分因模板安装过程中材料集中堆放或支撑架在未能承受一定的荷载之前就进行上部施工(如2014年12月29日清华附中在建体育馆在钢筋绑扎过程中支模架坍塌)而导致坍塌。

2. 坍塌事故的原因:

根据对多起坍塌事故的分析,可以发现事故原因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施工单位管理不善,专项方案未编制或者粗制滥造,严重偏离实际情况,技术交底没落实,搭设完成无验收或验收走过场;

(2)作为搭设材料的钢管扣件质量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抽样检测;

(3)支模架体系搭设不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要求,结构三维尺寸偏大,杆件缺失等造成支模架结构刚度降低,承载力低下。

3.此类事故预防措施:

从上面的归纳总结来看,要做到支模架安全施工,必须做到管理、技术两手抓,两手硬。

3.1 管理方面:

(1)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现场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编制支模架施工专项方案(提倡采用成熟的软件进行模板支架的设计,以保证模板支架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浙江省模板支架技术规程DB33/1035-2006配套软件已于2007年通过审查验收),在施工前通过企业技术部门、监理单位的评审。对于支撑高度在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等施工专项方案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的规定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应结合工程结构的高度、跨度、荷载和施工工艺等编制,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支撑系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计算(包括扣件抗滑移、地基或楼板承载力验算);

3.支撑材料的选用、规格尺寸及接头方法、剪刀撑等构造措施;

4.模板支架搭设平面(立面)布置图、细部构造大样图。

(2) 在相关的计算中,钢管壁厚应根据实际检查结果作必要的折减

1.为达到既保证施工安全又能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建议有条件的承包商采用早拆模模板体系(注1)(“承插型模板早拆体系工法”是建设部建建【2001】222号文公布的部级工法),o拆模模板体系的特点是通过特殊的装置达到模板可以先于支架拆除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先拆支架后模板的模板体系;

2.搭设支模架的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验收。

钢管、扣件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钢管规格为φ48×3.5mm, 表面应平直,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痕道,并进行防锈处理。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要求。扣件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并进行防锈处理,严禁使用裂缝、变形或螺栓出现滑丝的扣件。对于不符要求的钢管扣件必须拒之门外,防止因材料批量不合格致使支模架承载力不足而引起坍塌事故。

(3)方案在实施前,施工单位要对参与施工与管理的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尤其是要加强构造措施的交底,明确剪刀撑及节点的做法。施工过程中要跟踪检查,对违反施工方案的部位要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3.2 技术方面

为防止模板坍塌事故的发生,除了认真执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同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严禁随意扩大架构参数:

支模架中水平衡杆起着约束立杆变形,对立杆起着侧向支撑,保证架体整体稳定的作用。立杆的计算长度取决于横杆间的步距,直接决定了立杆的承载力。但在支模架坍塌事故中,经常看到立杆间每步水平杆单向交错设置或水平横杆单向设置,这样的做法减少了支模架中钢管用量,也直接导致支模架整体稳定性大幅下降,扫地杆能固定立杆底部,减少立杆的计算长度,增加立杆稳定性。有资料显示无扫地杆的杆件临界力仅是有扫地杆的杆件临界力的0.27倍。

(2)按需设置剪刀撑:

规范JGJ162-2008中,并未把剪刀撑的受力计算在内,通过采用线性屈曲和非线性屈曲分析方法计算支模架稳定承载力,对两种分析结果进行对比,发现剪刀撑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受力很小,但在失稳瞬间具有较大盈利,对架体整体稳定承载力的影响十分明显,尤其是对底层和顶层水平剪刀撑的影响尤为显著,因此支模架施工必须按照JGJ162-2008加强构造施工,根据要求设置剪刀撑。

(3)支架立杆顶部自由高度要控制:

根据有关试验,随着立杆超出顶层水平杆长度的增大,支架的稳定承载力急剧减小,实际搭设的模板支架立杆自由端长度过大正是造成北京某工程事故的主要原因,对立杆超出顶层水平杆的长度a须控制在300mm以内。

(4)支模架和建筑物拉结:

根据JGJ162-2008 6.2.4中第6条规定,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围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当外部没有固结点时,可按以上水平及竖向间距在周边设揽风绳,揽风绳拉结点要设在纵向与水平连续剪刀撑的交叉处。

4.结语

我们常说:“施工安全三分靠技术、七分靠管理”。在工程施工中,因支模架坍塌事件造成的安全问题屡见不鲜,除了管理缺陷外,还存在因技术不普及导致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未能意识违规施工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因此加快普及施工人员和施工企业技术认识,规范施工过程,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对提高工程安全性有着重要的意义。

注1:

坍塌事故范文第2篇

关键词:模板;坍塌事故;原因;支撑体系验算;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 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建筑事业的迅猛发展,模板工程应用日益广泛。但由于建筑施工各方主体安全监管不到位,没有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导致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坍塌是建筑施工“四大伤害”之一,而模板支撑又是坍塌事故多发的主要危险源之一,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本人根据多年的施工现场经验结合模板支撑坍塌事故实例,谈谈防范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的对策。

1 工程简况

某建筑工程,包括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3511m2。事故发生区域模板及支撑体系范围为建筑物中部偏南侧大厅内15.7m×15.7m处。梁板结构东西向中部和南北向中部各设一道通长大梁,将屋面分为4格;每格内由井字梁均分为9小格(见图1)。

图1事故区域立面和平面图

混凝土浇筑包括梁、板、柱,总浇筑面积296m2,混凝土量为90m3。浇筑作业于事故发生当日16时开始,21时40分发生事故时已浇筑混凝土约83m3,占此次应浇筑总量的92%,浇筑作业快要完成。

2 现场勘查和取证情况

2.1 整体情况

模板支撑呈扇形坍塌,北侧落地,整体挤向南侧。抢救进行了约11个小时,移动了部分钢管和模板,事故发生后关键部位已无原貌。

2.2 支撑体系结构

用满堂模板支架作为梁板的支撑体系。横杆步距和立杆纵距并未区分梁和板。由于搭设不规范,步距h在1.3~1.6m之间,立杆纵距la在1.3~1.65m之间,偏差较大。立杆垂直度和横杆水平度情况已无法测量。

支撑体系没有设置竖向和水平剪刀撑,也未与已有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梁模板与梁下支撑构造如图2所示。

图2 梁下支撑示意图

2.3 搭设用钢管扣件材质

新旧钢管混合使用,旧钢管占大多数。新钢管有合格证;旧钢管管壁厚度为3.1~3.2mm的所占比例较大,无质量验收手续。

未见扣件合格证明,但检查发现很少有损坏的,受力较大处钢管有变形、弯折和个别的断裂的情况,但绝大多数扣件并未损坏。

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外观情况较差的钢管和扣件进行检测发现,个别钢管含碳量、抗拉強度、伸长率不符合《碳素结构钢》(GB700-88)中对Q235-A级钢的规定;扣件抗滑、抗破坏、扭转刚度等主要指标均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的要求。

4.取证发现存在的问题

模板及支撑体系搭设方案过于简单,没有可操作性,甚至没有绘制必要的图纸;从方案审核、批准的角度看,虽然相关人员签名齐全,但无论是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还是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没有指出方案存在的问题,可以说没有进行实质性审核。

从搭设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看,仅仅是笼统的、一般性的要求。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搭设不合格的架体验收为合格。

事故发生时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均不在作业区域。

事故发生前不久,作业人员听到有异常响声并看到现浇梁板北侧中部局部有模板塌陷现象,随后就自行组织人员对模板支撑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浇筑作业仍在进行,不久便发生了坍塌,作业面上的作业人员随模板坠落,进行检查的工人被砸、埋在坍塌的散落物中。

没有人对异常情况下继续作业和进入模板支撑内部进行检查的危险做法提出异议。

3 技术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

3.1 对支撑体系验算

(1)对主梁支撑进行验算

使用PKPM安全计算软件进行验算。在验算中不考虑横杆步距和立杆纵距偏差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取值:梁截面宽度0.40m;梁截面高度1.20m;混凝土板厚度100mm;立杆纵距1.50m;步距1.45m;梁支撑架搭设高度12.00m;梁两侧立柱间距1.50m;梁底支撑小横杆间距0.30m;钢管类型!48×3.20;单扣件连接方式,抗滑承载力设计值8.0kN;钢筋混凝土自重25kN/m3;模板自重0.35kN/m2;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1.0kN/m2;倾倒及振捣混凝土荷载标准值2.0kN/m2;钢材弹性模量2.06×105N/mm2;钢材抗弯强度设计值205.0N/mm2。

①不满足要求的项目

a)梁底支撑横向钢管

最大变形14.98mm,大于1500.0/150或10mm。抗弯计算强度357.52N/mm2,大于205.0N/mm2。

b)梁底支撑纵向钢管

最大变形12.52mm,大于1500.0/150或10mm。抗弯计算强度394.09N/mm2,大于205.0N/mm2。

c)扣件抗滑移

最大支座反力计算值14.18kN,大于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8.0kN。

②对立杆稳定性验算结果

立杆抗稳定性计算值为70.60N/mm2,

(2)对井字梁支撑进行验算

梁截面宽度0.30m;梁截面高度0.60m;其他取值同三.1(1),验算后得出所有项目均满足要求。

(3)对楼板支撑进行验算

由于支撑体系对井子梁是安全的,因此,对楼板来说更是安全的,故不用验算。

3.2 分析

(1)对支撑体系验算结果的分析

主梁下部梁底支撑横向钢管最大变形、计算强度,纵向钢管最大变形、计算强度,扣件抗滑承载力计算值均超过了设计容许值,超过的比例分别为49.80%、74.40%,12.52%、92.24%,77.25%。可见支撑体系存在着较大的隐患。

设计容许值并不是构件破坏或不破坏的临界值,因为《规范》对荷载、钢材強度等的取值上具有一定的安全储备。

(2)调整主梁下横杆步距和立杆间距后的分析

①主梁下横杆步距

在荷载和立杆截面尺寸一定的情况下,立杆的稳定性由长细比决定。图3的情况长细比是由横杆步距决定的。由稳定性计算可以看出,对立杆稳定性验算后安全裕量较大,为了减少钢管和扣件的用量,横杆步距还可以适当加大。

②主梁下立杆间距

在其他参数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将主梁下立杆间距调整为0.9m,其他取值同前,重新验算后得出,除最大支座反力为8.46kN,略大于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8.0kN外,其他构件最大变形和计算强度均满足要求。

适当地调整主梁下立杆间距就可以解决前面几项不满足要求的问题,可见主梁下立杆间距偏大是造成构件受力超过设计容许值的根本原因。

(3)关于剪刀撑的设置

支撑体系没有设置剪刀撑,为若干个四方形组成的空间受力结构,仅靠扣件和钢管间的握紧力抵抗横向变形的能力较差。

(4)分析结论

由于主梁下立杆间距过大,支撑体系部分构件变形和受力已在很大程度上超过了设计容许值,在浇筑混凝土的过程中随着荷载逐步增大,支撑体系在某个相对薄弱的部位首先发生破坏,即作业人员听到异响并发现局部有塌陷的情况。

3.3 防范对策

梁板结构中由于梁的高度远远大于板的厚度,因此支撑体系在梁下比板下应得到加強。在支撑体系全部采用钢管扣件搭设时,应经过计算对支撑钢管取适当的间距,而没有必要采用等间距。除受力必须满足要求外,如果能考虑到梁下立杆和板下立杆的间距能便于模板支架的整体布置就更好了。

对支撑体系进行计算,实际上是给定支撑体系的结构参数后进行验算的过程,如果不能满足要求,就应调整结构的参数,进行重新验算直至满足为止。在保证支撑体系的安全和梁板结构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地确定立杆间距和横杆步距,尽可能少使用一些设备料是技术人员应当认真关注的问题。按要求设置剪刀撑,并将支撑体系和已有结构连接。

采取从中部均匀向两端或从两端均匀向中部进行浇筑等对称方法对控制混凝土结构的尺寸偏差和减小支撑体系局部立杆受力过大方面都是有利的。

4 管理原因及防范对策

4.1 管理原因

此次事故管理上的原因主要如2.4所述,在方案的编制审查、安全技术交底、模板及支撑体系的搭设、验收、对施工过程的监控、平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等方面都存在问题。

4.2 防范对策

(1)施工单位

严格履行方案编制、审查、批准手续。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料在投入使用前不仅从数量上进行验收,而且还要把好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设备料投入使用。

搭设前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详细说明选用的材料、搭设要求、立杆间距、横杆间距、扫地杆、剪刀撑、拉结点等,局部须使用2个扣件的,也应详细说明,要明确每个人的责任。

严格按方案进行施工,如需变更应重新履行编制、审查、批准手续。

要杜绝常见的架体和模板由木工一并承包的做法,属于架体的部分应由架子工完成并做到持证上岗。

模板及支撑体系搭设完成后,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予以整改。

浇筑过程中现浇顶板沉降超过国家标准,尤其是发生较突然的沉降时,应停止作业,疏散作业面上的人员,并对现场进行隔离,监测沉降情况,待稳定后再按照专家意见进行支撑体系的加固工作。

杜绝以包代管,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对施工全过程予以控制。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尤其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要进行现场监督。

要做好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2)监理单位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审查有关人员的相关证件是否合法并在有效内。

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或旁站,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核查验收手续。

5 结束语

总之,模板工程的安全,关系到广大建筑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工程的结构质量安全,必须引起工程建设各方和行业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必须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切实可行的一切措施,减少模板坍塌一般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模板坍塌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坍塌事故范文第3篇

【关键词】桥梁工程;坍塌;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U4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由于地面交通线路日趋拥挤,已经无法满足车辆交通运行的要求。桥梁工程是建造于江、河之上的交通结构,各地区广泛开展桥梁工程建造,能有效地缓解地面交通的压力。但是,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桥梁施工期间常会出现各种意外事故,给桥梁结构性能造成极大的损坏。坍塌事故是常见的病害之一,若不及时处理会减弱桥梁结构的使用价值,施工单位需采取科学的防治策略。

一、桥梁工程坍塌事故发生的因素

行业勘测显示,坍塌是桥梁工程建设期间常见的病害,每年国内桥梁均有不同程度的坍塌现象,给桥梁交通的顺利运行埋下了安全隐患。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桥梁工程在交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显著,完善桥梁工程建设是施工单位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一般情况下,造成桥梁工程坍塌的原因较多,既有桥梁结构自身的结构问题,也有外界因素产生的不利影响。

1、方案因素。设计是桥梁工程建设的初始阶段,设计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完成项目规划任务,以提供科学可靠的项目方案。从实际情况看,设计单位在规划桥梁工程期间,未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导致桥梁设计方案与应用要求不符合,限制了桥梁结构性能的持续发挥。如:桥梁结构设计不合理,未设置有效的防护体系,减弱了其抗病害的能力。

2、环境因素。自然环境是影响桥梁坍塌的外在因素,这主要是由于外界环境变化产生的破坏,最终导致了坍塌现象的发生。具体情况:一是泥石流。泥石流是一种破坏力很大的山区自然灾害,常常会冲毁桥梁,造成严重的坍塌事故。二是冰凌,冰凌对桥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对桥墩的危害,如:覆盖冰层形成时,由于气温剧烈变化,冰膨胀所引起的静冰压力[1]。

3、外力因素。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跨线桥尤其是城市高架桥大量修建,再加上各种车辆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使得汽车与城市桥梁屡屡发生事故。车撞桥对桥梁造成的损坏是无法估量的,每一次的撞击都会使桥梁受到巨大的冲击。由于汽车撞桥事故及车辆超载等原因,使很多城市桥梁的平均使用寿命减少了近20年[3]。因此,车撞桥的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二、坍塌事故风险造成的不利影响

由于造成坍塌事故的因素复杂多样,施工单位现场作业时无法准确地预测事故,这给桥梁工程建设埋下了诸多隐患。结合早期施工积累的经验,坍塌事故对桥梁工程造成了诸多不利的影响,严重破坏了桥梁结构的实用性、稳定性、安全性,限制了路桥交通运输的有效结合。目前,坍塌事故对桥梁产生的破坏作用集中于:现场作业、工程质量、项目耗资、交通运行等方面。

1、现场作业。坍塌事故发生中断了正常的作业秩序,原先设计的工程建造方案无法正常实施,从而影响了现场作业施工的有序进行。如:正常情况下,桥梁坍塌事故维修需10d左右的时间,整个工程项目的工期也会随之延长,其它项目作业也无法正常安排[3]。桥梁建设期间遇到坍塌事故,通常要停工进行修补处理,阻碍了现场作业进度的提高。

2、工程质量。一般情况,坍塌事故具有偶然性、突发性、破坏性等特点,这些都是坍塌事故破坏力增大的根本因素,对桥梁现场施工质量会带来诸多不利。混凝土是桥梁工程的主要材料,桥梁浇注混凝土后发生坍塌事故,则限制混凝土材料凝固质量,最终减弱了桥梁结构性能的正常发挥。若现场处理不及时,坍塌事故将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

3、项目耗资。桥梁工程是国家新时期城市改造的主要项目,工程建设阶段消耗了大量的成本资金。从经济收益角度考虑,坍塌事故引起的一系列结构病害也损坏了工程建设的收益,给投资方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坍塌事故路段作业的返工返修率较高,处理不当引起的各种质量病害会增加现场操作的难度,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浪费势必影响工程收益。

4、交通运行。工程病害不仅减弱了桥梁的结构性能,也限制了交通运行效率的提升。桥梁工程已经成为现代交通网络的基本构成,桥梁项目施工质量对后期交通运输有着重要的影响。坍塌事故基础结构性能相对薄弱,这也影响了桥梁交通的顺利运行,阻碍了城市现代化发展的进程。即便施工现场未发现坍塌事故病害,桥梁正式通车后坍塌事故的性能受损程度更重。

三、现场防治坍塌事故的有效措施

新时期社会经济收益持续增长,政府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桥梁工程建设,满足了国内交通工程改造的要求。同时,实际建设阶段出现的各种病害,破坏了桥梁结构的完整性,易引发一系列的病害事故。鉴于坍塌事故对桥梁结构产生的破坏作用,以及桥梁工程在交通事业改革中的作用,工程单位必须从多个方面考虑病害防治方案。笔者认为,防治坍塌事故需注意:

1、优化结构设计。桥梁工程设计方案决定了后期建造的计划,设计是桥梁工程的关键工作,也是防范坍塌事故发生的初始步骤。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总工程图纸,详细地规划桥梁结构的组合形式,从局部增强桥梁的抗病害性能[4]。除了图纸上标注的结构,设计人员可适当进行优化修改,如:对桥墩、桥面等设置加固方案,坍塌事故发生后可及时支护桥梁结构。

2、完善施工工艺。现场施工是桥梁工程建造的核心环节,加强施工期间的质量管理决定了整个工程的质量水平。其中,完善桥梁施工工艺是最为实用的方式,通过对早期建造工艺加以更新改进,在提高桥梁工程建造质量的同时,也满足其抗坍塌病害的性能需求。如:现场施工工艺流程里添加结构加固方案,有效增强了桥梁抵制坍塌事故的性能,从而延长了桥梁的使用寿命。

3、强化工程监督。针对桥梁工程坍塌事故的具体成因,现场可建立自动化监测系统,利用计算机平台对桥梁作业情况综合监督。随着信息技术的创新发展,工程自动化监测方案得到了推广应用,给施工单位的工程监督提供了方便。计算机具有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配合其它辅助设备可自动获取数据信息,经过自动分析与处理分析坍塌事故的风险系统,提醒现场人员及时防治。

4、坚持技术创新。先进的施工技术是预防桥梁病害的根本策略,现场人员采用创新型的施工工艺、作业模式、处理方法,有助于桥梁结构性能的优化。因此,防范坍塌事故风险必须注重技术创新[5]。桥梁工程涉及的技术包括:材料技术、加固技术、支护技术、安装技术等等,这些都是要作业人员根据长期施工经验加以改进的内容,在控制坍塌施工发生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结论

总之,桥梁工程已经成为交通建设项目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关系着地区经济、政治、交通等多项事业的发展状况。针对坍塌事故发生的诸多原因及其不利影响,施工单位应坚持“安全作业”的思想理念,制定科学可行的风险防治策略,促进桥梁工程作业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超.桥梁工程坍塌事故形成的因素与防治[J].施工技术,2010,16(10):55-57.

[2]陈为燕.浅谈桥梁工程施工潜在的风险隐患及其处理[J].桥梁工程研究,29(14):30-33.

[3]徐少坤.有关桥梁工程结构坍塌病害的探究[J].中小企业管理,2011,36(17):92-94.

[4]葛娟娟.新时期交通事业发展中的桥梁工程建设[J].城市项目规划,2011,18(4):9-12.

坍塌事故范文第4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青烟辘辘”为你整理了这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12月4日11时25分许,琼海市嘉积镇某项目工地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成立了“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故开展调查。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黎仕生同志、市综合执法局张巨雄同志、市住建局邢国亮同志、市应急管理局冯旭日同志、市住建局李天龙同志、市综合执法局吴丽玲同志、市综合执法局孙丽娟同志、市应急管理局李泉同志、嘉积镇政府符必桔同志、嘉积镇城北派出所林斯意同志、市总工会何书翔同志组成。调查组组长由黎仕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张巨雄同志、邢国亮同志、冯旭日同志担任。调查组邀请市纪委监委谭昌辉同志及市人民检察院陈学敏同志参加,聘请王康毓、陈宏东、王胜军三位海南省安全生产专家指导。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概况

项目地址:位于琼海市嘉积城区城北片区金海北路西侧,IFC国际度假村项目南侧,海伦世家项目南侧;

建设用地:面积28099.33m2,规划建筑面积67055.40m2,包括5栋商住楼;

建设单位: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海南水文地质勘察院

施工单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事故发生的管线安装工程概况

该项目管线安装工程,是琼海某小区项目工程的一部分。管线安装绕项目主体工程的延走。

建设单位: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管线安装工程技术要求

施工单位制定《沟槽开挖、回填专项施工方案》第五部分:

1、沟槽流程:场地平整测量放线开挖污、雨、给水沟槽安装管线沟槽回填;

2、沟槽开挖:采用挖机作业人工修边检底,管沟挖掘技术要求:沟深约2m,宽约1.5m,放坡要求大于50%;沟槽开挖过程中,周边不得有推土及任何可掉落的实物,以免造成施工人员受到伤害;

3、安全技术要求:挖土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裂缝及倾坍的可能时,人员应该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管道安装人员进入沟槽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戴安全帽等。

(四)项目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N7AW25;法定代表人钟任国;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住宅内装修:营业期限:2020年9月9日至长期。该小区项目于2020年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69002202010300801),项目负责人为代文峰。

2.施工总承包单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23192746T;法定代表人杨宝坚;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建筑机械安装维修等;营业期限:1997年3月25日至2027年3月24日。项目经理陈敬疆。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W344046101),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主要相关条款如下:

(1)工程内容:土建工程(含基坑支护等地基与基础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室外土建环境工程(包括分户围栏、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永久围墙)、附属工程(电气、通风与电梯、室外安装工程)等。

(2)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日;

(3)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0日。

(4)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管。

(5)特别安全生产事项:承包人在动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3.劳务分包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5080383661K;法定代表人刘丹; 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业; 营业期限:2013年10月22日至长期。项目现场负责人黄金成。

2020年12月1日,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监理工程分包合同补充协议》,承包园区内的市政管网安装工程,如电缆套管、排污管等。

4.监理单位: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721234595L,法定代表人韩敏,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工程招标。营业期限为2000年7月3日至长期。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炳跃。

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监理工程》合同,监理内容:项目地上及地下室范围内的房屋土建、装修、人防、机电安全、拦土墙、室外给排水、道路及基附属设施等工程、室外园建及绿化、防雷、防白蚁和公共区域、综合楼样板房内装修等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监督、安全施工监督、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施工过程资料及各项隐蔽验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以及办理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与收集。

(四)项目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1、代文峰男,身份证号码:210113**012******,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

2、陈敬疆,男,身份证号码:460002199303******,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

3、陈杰,男,身份证号码:460200**10******。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执行经理。

4、孙建安,男,身份证号码:433024196811******,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当班安全员。

5、王炳跃,男,身份证号码:152126196402******,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6、邹英林,男,身份证号码:210702196708******,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土建监理师,同时为安全监理员,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资质。

7、吴多胜,男,身份证号码:4600021199303******,挖掘机驾驶员资质。为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雇请,11月25日进场,主要任务是负责工程项目排污管沟挖掘工作,但未与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工资按实际工作小时结算。

8、黄金成,男,身份证号码:512222197702******,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班组长)。

9、李涛(死难者):男,身份证号码:511528198603******,住址:四川省兴文县**镇**村*组**号。

2020年12月3日同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定《员工劳动合同书》,工作岗位(工种):工程项目管线安装技术员(负责测量),兼工程项目管道安装等。2020年12月2日经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级培训考核合格。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

(一)事故发生现场

事故发生于进入项目施工工地的门口附近的沟槽底中。沟槽底深约2米、宽约0.7米,沟槽土壁坍塌面积约2m2,土方约3m3(见下图1)。

(二)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经过

2020年 12月 04日7时30分左右,挖掘机驾驶员吴*胜进入综合楼东侧的管线安装工段区,进行管线安装的沟槽挖掘,沟槽深约2m,宽约0.7m。坡度约90°。接着,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李涛和庞*全、吴*兵等3人进入沟槽底部进行排污管敷设作业。

约10时20分,挖掘机驾驶员吴*胜大概挖到可以连接安装5根排污管的位置时(同敷设排污管点约相距20米),李涛进入沟槽底检查与测量,发现测量不准,排污管安装坡度不正确,会导致污水回流,要求吴*胜暂停挖掘作业。

约11时20分,挖掘机驾驶员吴*胜对现场的工人李涛和庞*全、吴*兵等说“既然不能挖掘,我准备下班了”。吴*胜刚说完,就发现李涛、庞*全和吴*兵等正在安装排污管地方,出现沟槽土壁有裂缝坍塌现象,便大声喊叫正在沟槽底部工作的李涛、庞*全和吴*兵等赶紧出来,离开沟槽底。

此时,李涛站在事故发生地点的沟槽底部中间,庞*全和吴*兵站在两侧。吴*胜刚喊叫完,沟槽壁体随即坍塌,庞*全和吴*兵快速反应,从两侧逃离,而李涛躲避不及,被坍塌的沟槽壁体土方掩埋(全身)于沟槽底部(见下图2)。

事故发生后,吴*胜立即同吴*兵、庞*全3人一起跳入沟槽,对李涛进行挖土抢救,随后工地的同事,公司领导都接而赶来,其中,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黄金成,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陈敬疆,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执行经理陈杰,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炳跃等都赶到现场,共同抢救。

约20分钟,李涛的身躯挖出来了,但李涛已晕迷,呼吸细弱,胸部有瘀青。接着,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派车将李涛送往琼海市人民医院抢救。13时10分琼海市人民医院宣布,李涛因重物压砸,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赔偿协商和事故报告

1、事故赔偿协商

李涛的家属到琼海后,由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领导同他们有关李涛死亡赔偿金进行协商。李涛的家属提出“私了”,并要求赔偿330万元,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意160万元。家属第二次同意减至300万元,但经双方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12月7日,李涛的家属拨打110,双方到城北派出所调解室继续进行协商。最后,双方同意200万元左右赔偿金达成协议。12月8日,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黄金成用手机转25.0888万元,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转175万元到李涛父亲的银行卡上。赔偿金到账后,家属签订了谅解书和赔偿协议,双方一起到琼海市人民医院拿李涛死亡的证明,然后,家属将李涛的尸体送到海口火化后送回老家四川省。

2、事故报告

12月7日下午6时左右,城北派出所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嘉积镇某项目管线安装工地发生沟槽土壁坍塌,死亡1人事故。接着,市应急管理局接到指挥中心通报。市应急管理局立即通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立即查清核实情况。晚上约12时,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市应急管理局情况属实。

8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北派出所、市综合执法局、嘉积镇政府等单位部门赶赴现场,核实12月4日项目管线安装工地发生沟槽土壁坍塌,死亡1人事故的事实。12月8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该项目下达停工通知书。

三、原因分析、性质和责任认定

(一)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李涛,在项目管沟槽底部安装排污管作业时,被沟糟土壁坍塌掩埋,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是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管线安装工地安全监管工作缺失,沟槽用挖机挖掘后,放任自流,没有技术人员进行指挥和检查,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

(2)沟槽挖掘中上层周围的土层疏松,沟槽土层是早期的填方,存在明显的至少四层以上的填方垃圾土层,如建筑碎石、旧布衣、杂草、腐烂物质等在填方夹层中。同时,存在不规则的裂缝及倾坍危险状态,土壁的不稳定性明显(见下图3)。

(3)沟槽挖掘施工违反施工方案要求。沟槽挖掘施工作业时,实际施工采取垂直开挖,深度约2m未放坡。违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制定《项目沟槽开挖、回填专项施工方案》有关“沟深约2m,宽约1.5m,放坡要求大于50%”的规定,现场的监理人员未能纠正,安全员也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沟槽挖掘施工的违规行为,也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注:施工技术要求见本《意见》一、基本情况(三)事故发生的项目管线安装技术沟槽流程、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要求)。

(二)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

1、事故性质认定

依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印发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115号)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事故责任认定

(1)责任单位认定

①劳务分包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该项目管线沟槽开挖、排污管安装施工的主体单位,施工单位,对其沟槽开挖、排污管安装施工,监管缺陷,违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制定的《项目沟槽开挖、回填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排除,沟槽开挖不放坡的现象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导致本次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应负有主要责任(约60%)。

②总承包单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

作意识薄弱,将项目管线分包给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后,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疏于形式,对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监管不足,放任自流,监管缺陷,未依照《安全生产法》第46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要应负有次要责任(约30%)。

③监理单位: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缺陷,不能及时发现与排除管线沟槽开挖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本次事故应负有一定责任。

(2)责任个人认定

①黄金成,是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班组长),对本次事故应负有领导责任。

②王炳跃,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本次事故应负有领导责任。

③陈敬疆,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对本次事故应负有领导责任。

(三)瞒报行为和责任认定

1、瞒报行为认定

该项目管线安装工地坍塌死亡事故,从12月4日发生到12月7日已超过三天,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或其他人员,都没有向琼海市应急管理局和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直到12月8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北派出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嘉积镇人民政府等单位部门赶赴现场查证情况属实。

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安监总政法〔2011〕91号)第三条“……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的规定。我们认为,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或其他人员未及时将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上报至相关部门的行为属于瞒报。

2、瞒报责任认定

(1)瞒报单位责任认定

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规定,我们认为,直接发生事故的分包施工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项目发包的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都是本次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单位,对事故的瞒报都应负有责任。直接发生事故的分包施工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负有主要责任(约70%),项目发包的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负有次要责任(约30%)。

(2)瞒报个人责任认定

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黄金成和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敬疆,对本次事故瞒报行为应负有相应责任。

四、事故教训和处罚、整改建议

(一)事故教训

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虽然是一般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但其教训深刻,引人深思。

1、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缺陷,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严格执行,对管线安装工地安全监管工作缺失,违规作业未能及时制止;

2、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现场监管缺失,放任自流;

3、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意识薄弱,不认真执行,未依照《安全生产法》第46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二)处罚建议

1、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处罚

(1)责任单位

①依照《安全生产法》第109条第一款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除了要求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依法处予罚款;

②依照《安全生产法》第109条第一款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次要责任的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除了要求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依法处予罚款;

③依照《安全生产法》第109条第一款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除了要求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依法处予罚款。

(2)事故责任个人处罚

①依照《安全生产法》第92条第一款、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黄金成,处予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②依照《安全生产法》第92条第一款、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应负有领导责任的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陈敬疆,处予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③依照《安全生产法》第92条第一款、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应负有领导责任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炳跃,处予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2、瞒报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处罚

(1)瞒报责任单位处罚

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6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对本次事故瞒报行为应负有主要责任(约70%)的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于相应罚款,对本次事故瞒报行为应负有次要责任(约30%)的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于相应罚款。

(2)瞒报事故责任个人处罚

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6条“……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规定,对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黄金成、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敬疆分别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三)整改与约谈建议

(1)整改单位:

①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认真总结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举一反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公司的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进行技术改造,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汲取教训。

②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要认真总结教训,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现场监理,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应立即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全面开展项目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和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③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执行,牢记《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分包单位要认真依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监管,加强安全施工现场大检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2)约谈单位个人

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代文峰。

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调查组

坍塌事故范文第5篇

【关键词】桥梁坍塌 泥石流 冰凌

一、泥石流造成的桥梁坍塌事故

1.泥石流造成的桥梁坍塌事故现状

泥石流是介于流水与滑坡之间的一种地质作用。在适当的地形条件下,大量的水体浸透山坡或沟床中的固体堆积物质,使其稳定性降低,饱含水分的固体堆积物质在自身重力作用下发生运动,就形成了泥石流。泥石流是一种破坏力很大的山区自然灾害,一次强大的泥石流,常常会冲毁桥梁,淤埋铁路,淹没车站,中断交通。是山区建设和铁路、公路运输中必须注意的自然灾害。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地面积约占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因而泥石流分布也较广,桥梁遭受泥石流的破坏,几乎连年不断,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我国铁路史上最大的泥石流灾害发生在成昆铁路向南行横跨大渡河后所穿越的第一条沟谷——利子依达泥石流沟中。该沟地属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是大渡河的一条支流。

这次泥石流灾害发生的时间是1981年7月9日凌晨1时30分。冲毁成昆铁路利子依达沟铁路桥一座,把2号墩连腰斩断,钢梁被冲入大渡河。当天凌晨1时46分,由格里平至成都的442次客车,不幸在桥位处与泥石流遭遇,两辆机车、一节邮政车、一节客车及一批旅客,一起被洪流推人奔腾咆哮的大渡河中,死亡275人,受伤数十人,酿成了我国铁路史上罕见的泥石流灾害事故。

2.减少泥石流对桥梁危害的措施

(1)排导工程。公路、铁路在选线时尽量避开泥石流的洪积扇,实在避无可避,可选择大的桥梁跨径,增大桥梁等构造物的泄洪能力。让泥石流按设计意图顺利通过排导设施顺畅地从要保护的桥梁的上游泄到下游,不造成危害。

(2)拦挡工程。在容易发生泥石流沟中修筑各种形式的拦挡坝,以控制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和雨洪径流,拦截泥石流的沙石、削弱泥石流的流量和能量。

(3)植物措施。以上措施虽然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泥石流对桥梁的危害,但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通过对泥石流的活动规律进行研究,可以发现:虽然其突发性强,治理难度大。但它的发生和森林植被覆盖率有很大的关系,森林植被覆盖率小的地方,水土保持能力差,容易或者有可能发生泥石流。因此,我们可采用以林为主,林、灌、草多层立体交错覆盖的造林结构,层层截流降水,减轻地表侵蚀,防止水土流失,防治泥石流。

(4)耕作措施。禁止毁林开荒和顺坡耕作,推广少耕、免耕、覆盖耕作等保土耕作措施。

二、冰凌对桥的破坏

1.冰凌对桥产生破坏的原因

在我国北方地区,尤其是东北及内蒙地区,气候严寒,封冻期长,平均封冻期在五个月左右,平均最大冰厚为l至 1.1米。因此在这些地方,冰凌对桥的危害就变得非常严重,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冰凌对桥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对桥墩的危害。冰凌造成桥墩破坏的主要原因,大致可分三种形式:一是覆盖冰层形成时,由于气温剧烈变化,冰膨胀所引起的静冰压力;二是流冰期冰块与桥墩碰撞时产生的动冰压力;三是流冰期冰覆盖层对桥墩的磨损作用上述三种形式并非单独存在,而是互为影响共同作用的。

2.冰凌对对桥的破坏实例

京包线妨水河桥1955年建成通车后,先后在1956年和1967年两次发生冰凌破坏,1956年1月9日,该桥第5—12号墩向上游倾斜,目测桥面变形,约180—250毫米。经过详细检查发现第4、5、6、7、8及19号墩断裂,第12、16、20号三个墩也发现裂纹,但未断裂。1967年12月8日,冰压力又将第6、9、13、17、18号五个墩挤坏,其中第6号墩是第二次折断,断裂位置及倾斜方向与第一次基本相似。造成本桥两次破坏的主要原因,系第一种形式,即冰在气温上升时膨胀而引起的静冰压力,而其他二种形式则起辅助作用。因为本桥桥位处,每日上午11点,气温上升速度较快,且时间较短,此时产生的静冰压力急剧增加,致使桥墩承受不了而被剪坏。1975年1月23日,大冰排将永和村津唐公路桥撞毁8孔。同日,宁车沽公路桥主流中4个桥墩也被撞击错位露筋。

3.防冰凌破坏的常用措施

(1)用人工把桥墩附近0.6—1米范围内的冰破开,或者用破冰船在距桥墩50米以外,撞开一条活水带,并围着桥上下游两侧破冰,以期达到保持不冻的目的。(2)开河前对大块冰凌预爆。(3)在桥墩位置选择破冰棱及护基工程。(4)改变过去桥的跨度小、墩密、横阻河道的设计方法,改用大跨径桥梁通过,减少桥墩数量。

三、车撞桥事故实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跨线桥尤其是城市高架桥大量修建,再加上各种车辆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使得汽车与城市桥梁屡屡“亲密接触”。以北京市为例,2005全年发生60余起车撞桥事故,2006年截止到5月底,己经发生了33起,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7.5%,全国其它的城市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实际上,车撞桥对桥梁造成的损坏是无法估量的。通常说的损伤是有形的,比如撞坏主梁等。但是,并不仅仅如此,因为每一次的撞击都会使桥梁受“内伤”。随着时间的推移,“内伤”带来的隐患则会逐步显现出来。有关专家指出,由于汽车撞桥事故及车辆超载等原因,使很多城市桥梁的平均使用寿命减少了近20年。因此,车撞桥的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四、结论

桥梁存在于自然界中,满足我们的使用要求。不管是在其建造阶段还是运营阶段,都不可避免的受到来自自然界的各种因素的影响,像我们前面各章所介绍的洪水、地震、风沙、冰冻、泥石流等等。这些自然界的不可抗力既然存在,我们的桥梁就避无可避,必然会遭到它们不同程度的破坏。短期内发生的诸如突然破坏与倒塌,多是由于施工质量没有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典型的问题包括材料强度不足和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也有个别桥梁存在诸如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严重的管理问题,更是对桥梁安全造成致命的损害。而大量的桥梁在远没有达到预期使用寿命时,出现了影响正常使用的病害与劣化;特别是一些桥梁在只使用了几年、甚至刚建成不久就出现严重的耐久性不足的问题,这也与施工质量低下有重要关系,典型的问题有钢筋保护层不足及目前广泛存在于施工现场的严重的构件开裂问题(主要原因包括:水泥选用、混凝土配合比、振捣、养护不当及预应力施加不合理等)。这些施工上的缺陷虽然短期不会对桥梁的正常使用产生明显的影响,但却会对结构的长期耐久性产生非常不利的危害,造成桥梁的安全隐患。在承认施工存在问题的同时,也不可否认,在桥梁设计领域,特别是关于桥梁施工和使用期安全性的问题还有许多可以改进的地方。结构设计的首要任务是选择经济合理的结构方案,其次是结构分析与构件和连接的设计,并取用规范规定的安全系数或可靠性指标以保证结构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周履.桥梁耐久性发展的历史及现状[J].桥梁建设,2000.

[2]王元清.钢结构脆性破坏事故分析[J].工业建筑,1998.

以上就是坍塌事故(精选5篇)的全部内容了,但愿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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