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证明书范文

| 婕音

推荐文章

菁英职教网 培训啦 留求艺

低保户证明

兹有XX村XX屯村民XXX,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系我镇低保户。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XX镇民政办公室

年月日

各个省市各个地区都有生活困难、月收入低的家庭,这些家庭一般都是国家扶持的低保户,为了维持这些家庭基本的生活,国家会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生活困难的家庭,符合政策都可以向当地低保部门申请低保,申请时需要携带规定的相关的资料和低保户证明,向有关部门申请低保。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菁英职教网文章归档 教育资讯 留学攻略 七品教育网站地图xml
9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