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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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 差异

由于小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以大中型企业为对象的会计准则和制度显然不适合在小企业实行。对此,国际上已达成共识,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都先后制定了专门适用于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或财务报告准则。为了简化和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切实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2004年4月27日,我国财政部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适用的会计主体不同,《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上存在许多差异,笔者就此进行比较。通过对二者的比较,可以使会计人员迅速高效地掌握《小企业会计制度》,方便新年度的核算。

一、合并、删除了部分会计科目,并增加了科目选择的灵活性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一级会计科目有85个,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一级会计科目只有60个,并且许多一级科目下的明细科目也进行了简化合并,科目总数大大缩减。比如,《将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并成“应收股息”科目;取消了“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应付债券”、“预计负债”、“专项应付款”和“递延税款”等一级科目;删除了“资本公积”科目下的“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三个明细科目;还将“利润分配”科目由12个明细科目减少为7个,取消了5个三资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明细科目等。《小企业会计制度》还规定,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规定的科目作必要的增减和合并。这主要是由于市场环境下,会出现许多突发的经济事项,而制度和准则又不可能包罗万象,且无法随时更改,因此增加了小企业在会计科目设置上的灵活性。

二、缩减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修改了一些具体的计提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对企业存在的8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而考虑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及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过程中需要较多的职业判断等情况,《小企业会计制度》中仅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和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对于坏账准备的计提,《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哪些情况不能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以及如何确定计提比例,但是《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没作具体规定。

2.对于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二者均规定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只能采用按投资总体计提跌价准备。

3.关于存货跌价准备,《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哪些情况不能全额计提跌价准备,但是《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没作具体规定。

三、调整了存货类科目,简化了存货的核算

1.在科目设置上,《企业会计制度》分设“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分别反映各类存货;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将各种材料和包装物合并到“材料”科目统一核算,取消了“自制半成品”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并在附注中规定,低值易耗品较少的小企业可以将其并入“材料”科目。

2.在核算方法上,《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对材料的核算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法,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法,并设置了“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材料核算一般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并设置了“在途物资”科目核算小企业已支付货款但尚未验收入库的材料或商品的实际成本。在附注中规定,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可以增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3.对于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成本结转,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根据金额大小分次结转或一次结转;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分金额大小均一次结转成本。

四、简化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

在长期股权投资方面,二者均规定可以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但考虑到小企业投资的情况比较少,完全运用《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规定可能存在困难,因此,仅要求按照简化的方法核算。

1.对于成本法核算,《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股权持有期内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且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超过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仅规定“股权持有期内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其他没有具体说明。

2.对于权益法核算,《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设“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和“股权投资差额”等明细科目;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取消了这些明细科目,对股权投资准备和股权投资差额的相关也没做具体规定。

3.《企业会计制度》对成本法和权益法相互转换,以及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之间相互转换作了具体的规定,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则取消了这项规定。在长期债权投资方面,《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长期债券的手续费等,金额大的可计入“债券费用”明细科目分期摊销,金额小的可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购入的长期债券发生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购入长期债券的手续费等无论金额大小,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发生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且只能以直线法摊销。

五、修改了固定资产的相关核算

1.固定资产的概念和折旧范围的调整。对于固定资产的概念,《企业会计制度》沿用了行业会计制度的标准,明确了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即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而《小企业会计制度》采用了固定资产准则的概念,没有明确给出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对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二者也有区别,《企业会计制度》仍沿用了行业会计制度的标准,分别列举了应该计提折旧和不应该计提折旧的范围;而《小企业会计制度》采用了固定资产准则的标准,扩大了计提的范围,即除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其他固定资产都要计提折旧。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制度》规定:“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入账价值。”由于在最低租赁付款额过程中涉及到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困难,《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于符合融资租赁条件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后的金额作为其入账价值。

3.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核算。

(1)对于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二者略有不同。《小企业会计制度》比《企业会计制度》少了两条规定。一是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入账凭据的,且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二是对接受捐赠的旧固定资产没做具体规定。

(2)关于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也有所区别。《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按确定的入账价值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非现金资产,则作了特别的规定,需要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即小企业对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核算同外商投资企业的核算相似。

4.有关固定资产的其他核算。“工程物资”科目不再规定明细科目,“在建工程”的明细科目也由6个减到了4个,相关的核算也简化了。购建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更简单,要求小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必与资产支出数相挂钩。

六、对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的核算也略作简化

1.《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生产成本的“基本生产成本”明细科目下可以设置“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明细科目,或者将“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单独设置为两个一级科目,以汇集和分配生产车间所发生的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而《小企业会计制度》未做出具体规定。

2.对于制造费用的核算,《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季节性生产企业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平时可以按计划分配率进行分配,年末再按实际数进行调整。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此并未做出具体规定。

七、修改了财务报告的有关规定

1.在会计报表的编报范围上有所区别。《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报表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分部报表等9种报表;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报表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并且现金流量表可选择编制,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编制。

2.在会计报表的编报上有所区别。由于核算的内容和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同,在会计报表的内容上也存在差异。比如,由于小企业不须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项目的金额就是期末该科目的期末余额,而不须减去减值准备。

3.小企业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较企业会计制度大为简化。《企业会计制度》共规定了13项应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事项;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仅仅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说明、应收票据贴现、或有负债以及本期购买或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事项。

八、其他存在差异的事项

1.盘盈、盘亏资产的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为了核算盘盈、盘亏的资产(不包括工程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应该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发生盘盈、盘亏时,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批准后再行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不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发生盘盈、盘亏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调整了损益类项目的核算内容。删去了“补贴收入”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两个科目,将“补贴收入”的内容并入“营业外收入”核算,将按国家规定给予的定额补贴而应收的补贴款(如出口退税)记入“应收补贴款”科目核算。

3.有关会计处理的调整。对于《企业会计制度》中提供的一些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结合小企业实际,选择了其中比较符合小企业特点的方法,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按照应付税款法或纳税会计法核算所得税,但《小企业会计制度》只要求小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4.关于非货币性交易和债务重组事项。《企业会计制度》对于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易和债务重组事项均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而小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很少发生该类事项,所以,《小企业会计制度》只是在总说明中作了简单介绍,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特征是简便易行,通俗易懂。它是在遵循一般会计核算原则的前提下,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们国家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的。充分体现了小企业自身及其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和特点。可以相信,小企业会计制度作为我国新型企业会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有效的促进我国小企业的健康、持续。

1.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出版社,2001

小企业会计制度范文第2篇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1、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纵观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变迁过程,每次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均是由经济的发展所推动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出台正是这一规律的体现。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工业企业法人中,按新的中小企业标准,小企业占工业企业法人总数近95%;小企业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GNP的近50%。从这组数据中,可见我国小企业虽然规模小、但是数量多,并且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的影响力。但在实际工作中,小企业一直遵循的是《企业会计制度》,这对其而言过于复杂,再加上相当一部分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会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会计制度不够规范,使得《企业会计制度》无法得到很好地执行,信息使用者掌握不到真实可比的会计信息,易造成决策的失败、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当然有必要通过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来满足中小企业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进而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服务。

2、国际协调化发展的要求。在会计制度设计的过程中,成本效益原则是非常重要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大都针对大企业和上市公司,基本上没有考虑中小企业的需求。在这样的前提下要求小企业同大企业或上市公司采用同样的会计科目,编报同样的会计报表,提供相同的会计信息,结果只能是大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因顾及小企业而无法提高;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因一味追求与大企业可比,而付出过多的编报成本,最终导致二者均不能达到最佳的会计信息披露均衡点,会计信息质量下降,严重违背了成本效益原则。因此,本着成本效益原则和国际协调化的思想,我国应当制定体现我国特色的小企业会计制度。

3、企业自身的要求。制定与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小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前已提到我国许多小企业存在会计核算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使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小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同时也无法给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有用的信息。所以,有必要专门制定合理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来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履行内部管理职能,推动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特点

1、与相关会计法规的协调性、一致性。首先,新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进一步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其主要依据国务院实施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另行规定”。其次,制度中对“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的界定符合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等文件的规定。最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本质上和许多主要方面,与《企业会计制度》保持一致,体现了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精华。在立足于小企业特点的同时尽可能与大企业所适用的会计规范相衔接,有利于小企业转化为大企业和大企业由于分立等原因转化为小企业时会计规范之间的衔接。

2、简明的会计处理。《小企业会计制度》是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一个简明读本,主要是在《企业会计制度》基础上进行一些删改、简化,更侧重基本业务的处理。比如:考虑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及计提长期资产减值过程中需要较多的职业判断等情况,小企业制度中仅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及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由此可见,《小企业会计制度》不仅考虑了会计自身的原则,还结合小企业的经济和财务状况,简化会计核算,增强会计制度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向国际惯例靠拢。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实行差别报告制度。国外差别报告主要有三种不同类型:立法形式规定中小企业的差别报告(德国、澳大利亚);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一套完整的会计准则(英国);制定一个针对中小企业的指导性会计准则(加拿大、新西兰)。美国会计准则(制度)的制定虽然以大型企业为标准,但对一些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某些准则和制度的豁免,并且在部分准则中已经开始注意到差别财务报告。欧盟、联合国国际会计准则与报告政府间专家组对中小企业差别报告问题制定了法令或指南;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也已经在研究制定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我国财政部也顺应经济和国际发展的要求,专门针对小企业制定了立法性质的《小企业会计制度》。

三、对有关问题的认识

1、小企业的界定问题。世界各国(或地区)小企业界定的标准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以单一从业人数作为界定标准,如意大利和法国;二类是既可以用从业人数作为界定标准又可以用资本额或营业额作为界定标准,如日本;三类是同时采用从业人员和营业额作为界定标准,但不同行业具体要求不同,如美国。我国《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中统一按销售收入、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的多少分类,主要的考察指标是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这是对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定量规定;《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又对小企业进行了定性规定(规模较小、不公开对外筹集资金的企业),所以从理论角度来说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是较完善的。但是,这种定义能否满足小企业核算的实际需求仍值得商榷。从财务核算与报告角度来看,目前的划分标准过于宽泛,应当考虑再划分一类企业。这类企业主要是由家庭或个体经营者经营,要求他们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披露报表有一定的难度,再加上这类企业大多采用定税制,不需要对会计资料进行正式管理,没有必要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编报。从上述探讨中,我们可以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缩小,使其适用性和可行性更强。

2、会计制度的选择问题。《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明确指出了不适合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两类小企业,同时还指出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核算,也可以选择《企业会计制度》,这就在规范的基础上给予小企业一定的灵活度。那么小企业将如何选择呢?通常情况下,符合规定的小企业还是应当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但实务中也存在例外情况。如果小企业预期短期内有可能发展成一个中型、甚至大型企业,就可以选择《企业会计制度》,这样可以避免改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带来的调整问题。又如一些已具一定规模、想通过外部有关法规规范会计行为的小企业比较适合采用《企业会计制度》。但是不能忽视成本效益原则。

小企业会计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小企业 会计制度

1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和基本特征

《小企业会计制度》由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为总说明,主要规定了本制度的依据、使用范围、应遵循的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以及会计记账和报告的基本要求等;第二部分为会计科目名称及编号,本制度规定了61个会计科目;第三部分为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这是本制度的核心部分;第四部分为会计报告格式,规定小企业编报的基本会计报表格式为“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还要求编报“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第五部分为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六部分为主要会计事项分类举例,为小企业实施本制度提供了指南。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考虑到长期资金的金额较难确定及计提长期资产减值过程中需要较多的职业判断等情况,本制度中只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及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二是考虑到小企业对外的投资情况较少,本制度关于长期股权投资一般采用成本法核算,即使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的投资也仅要求按照简化的权益法核算;三是对于借款费用的核算,要求小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必与资产支出数挂钩;四是对于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由于在最低租赁付款额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困难,小企业会计制度对于符合融资租赁条件的固定资产,以合同或协议约定支付租赁款加上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确定其入账价值;五是对于《企业会计制度》中提供的一些可选择的会计处理,结合小企业实际,选择了符合小企业特点的方法,如要求小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六是从会计报表体系来看,考虑到小企业及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仅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而现金流量表则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编制。

总之,《小企业会计制度》通俗易懂,简便易行。

2 小企业的界定标准

原则上小企业是指不对外筹资,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具体讲,不对外筹资,一般是指不对外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借款是可以的。至于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等四个部门,在2003年2月份联合制定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该标准从企业资产总额、营业额和雇员人数三个方面,分别从不同行业加以规定。以为例,小企业要同时具备300人以下( 不含300人)、销售额在3 000万以下( 不含3 000万)、资产总额是4 000万以下三个条件。《 小企业会计制度》就是按这个范围来划定的,在这个范围的法人企业执行《 小企业会计制度》。

3 关于简化业务处理对小企业的影响

对于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就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来说,如果原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势必会加大会计政策变更的调整工作量。对于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来说,对某些业务简化处理,相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其会计核算工作量可大大简化。

另外,简化会计处理的做法,对不同企业业绩的影响也不同。如《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可以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但是,如果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就会因未计提减值而夸大本期业绩。但从长期来看,固定资产要按成本计提折旧,这又直接导致未来业绩减少。再比如,专门借款发生的借款利息,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不与资本支出挂钩,这可能会夸大应予资本化的金额,进而多计固定资产价值,少计本期利润,但长远看又会使未来时期多计折旧,少计利润。另外,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法核算时,《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不对该差额进行摊销,因而当出现出资额小于其在受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时,会减少投资期间前面时期的投资收益,但转让投资时,又会因账面投资成本较大而使转让投资的收益减少或者损失增大。总之,简化的处理方法对小企业业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损益在哪个时期记录以及记录多少等方面,一般不会影响其业绩总量。这些影响对于小企业而言,因其数额不大,因而对各期损益的影响也不会很大。

4 关于处理与税收制度的协调

不少小提出,为了简化小企业的会计处理,避免繁琐的纳税调整,小企业会计制度应与现行税法一致,凡涉及税务方面的事项,会计处理完全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执行。纳税调整真的能避免吗?不是的。毕竟财务会计与税法所遵循的原则和规范的对象是不同的。具体来讲,有以下两个情况要考虑。

(1)永久性差异。设想通过设置 “税后支出”和“税后收益”之类的科目直接列支税法不允许税前抵扣的费用支出项目或直接确认税法允许免税的收人是不合适的,这并不能消除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的差异。因为对于税法允许税前列支但限定列支标准的费用支出项目,如业务招待费、宣传费等,在发生时并不能确定是否全部或有多少份额可以税前列支,直到年度终了才能确定。因此,发生时就不能直接计人“税后支出’账目,即使当月计人了,下月可能又要部分转回,年度内始终处于变数之中,人为增加会计程序,使得主观愿望想简化、客观结果却复杂化。而对于一些如凭证手续等与税法规定不符的收人和费用支出项目。企业执行中往往与税法规定存在偏差,在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时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税收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关的标准、等都可能发生变化,隶属的税务主管部门不同(国税或地税)、地区不同,税收政策标准也不完全一样,并且每年都会有政策变动或调整。因此,企业事先要做到完全按税法规定一致执行是不可能的,不论怎样,纳税调整项目始终存在。

(2)时间性差异。在应付税款法下,设想通过设置“税后支出”和“税后收益”科目达到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完全一致也是不现实的,因为对于会计上快于税法规定的时间或速度确认的费用支出项目(如开办费),到后期会计上实际已无需确认或确认的费用支出金额小于税法允许税前抵扣的金额,因此,纳税调整仍不可避免。在纳税法下,则是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确认与跨期摊配程序予以解决。

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协调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关系方面,不可能消除或减少永久性差异,只能尽可能减少(但不能消除)时间性差异并简化时间性差异的会计程序。也就是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和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原则的前提下,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能够一致的尽量保持一致,或者提供可以保持一致的备选。

5 结束语

由于适用对象的特殊性,小企业会计制度与我国现行的、主要适用于大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而我国以前从未出台过小企业会计制度,所以难免会有不完善之处,这些都还有待于在将来的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笔者希望以上的探讨能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度建设做出有益的贡献。可以相信,小企业会计制度作为我国新型企业会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有效的促进我国小企业的健康、持续。

l 财政部会计司编.企业会计制度讲解[M].北

京:出版社,2003

小企业会计制度范文第4篇

一、会计科目设置上的差异

(一)删掉了一些会计科目

由于新准则对资产采用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因此新准则将旧制度中“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会计科目删掉了;同时还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要求的会计科目也删掉了,如“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待转资产价值”、“委托代销商品”等科目。

(二)新增了一些会计科目

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与企业会计准则相近,新准则增加了一些会计科目,如预付账款、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益、应付利息、预收账款、递延收益、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科目。

(三)更换了一些会计科目的名称

为了便于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转换,节约转换成本。新准则将旧制度中的会计科目名称改了,如“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原材料”科目改为“材料”科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应付利润”科目改为“应付股利”科目,“营业费用”科目改为“销售费用”科目等。

(四)合并和拆分了一些会计科目

为了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科目统一,更清析的提供小企业的会计信息,新准则将旧制度中的“应付工资”科目与“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 科目,“应交税金”科目与“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 科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与“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合并为“营业收入”科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与“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合并为“营业成本”科目;同时将旧制度中的“应收股息” 拆分为“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两个科目。

二、会计确认、计量上的差异

(一)资产确认、计量上的差异

1、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要求不同

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的本质是预期能为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如果资产不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带来的经济利益低于其账面价值,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小企业的资产是否计提减值准备,新准则与旧制度不同,具体差异如下:

旧制度只允许对小企业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即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和存货三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而新准则第六条规定,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这就意味当资产发生减值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新旧制度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要求不同,对不同时期小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产生影响也不同。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选择的范围不同

旧制度规定,小企业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可以采用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而新准则将后进先出法取消了,其目的是防止小企业运用此方法人为的调节利润,同时也是与《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准则保持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不同

旧制度规定,小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而新准则规定,小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况,都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从而简化了小企业的会计核算。

4、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考虑的因素不同

小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应考虑的因素有三个,一是应计折旧成本;二是预计使用寿命;三是预计净残值。如何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是小企业计提折旧的核心问题。新准则强调在合理确定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时,应考虑税法的规定,此规定与旧制度不同。新规定缩小了会计与税法的差距,同时也减少了会计计税时的纳税调整,更有利于税务机关征税。

(二)利息确认、计量上的差异

小企业对外筹集资金,主要是向银行借款。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如何确认和计量,二者有所不同,具体区别如下:

旧制度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从满足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时起至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利息计算采用实际利率。

而新准则规定,利息计算要求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利息计算统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这一新规定降低了利息计算的复杂性,也减少了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

(三)资本公积确认、计量上的差异

旧制度规定,小企业资本公积主要包括资本溢价、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其他资本公积等四项内容。而新准则规定,小企业的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部分。两者核算内容上不一致,其主要是接受捐赠的资产的收益处理不同。关于接受捐赠的资产的收益旧制度是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而新准则是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两者处理的方法不同,对小企业不同时期的利润影响也就不同。

(四)收入确认、计量的差异

收入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对于小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旧制度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作为确认收入实现的重要条件;而新准则在确认收入时,是以发出货物和收取款项作为标准,同时对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如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时,采用托收承付方式时,应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时,以收到代销清单确认收入等。这一变化减少了小企业会计人员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也缩小了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五)费用确认、计量上的差异

小企业的费用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新准则与旧制度在费用确认、计量的口径上存在差异,如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旧制度只核算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而新准则将旧制度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费用列入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此做法更加全面、系统地揭示了小企业应纳的税费及附加情况,更利于信息使用。

三、财务报告上的差异

(一)财务报告的内容不同

旧制度规定,小企业财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对于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制度中没做硬性规定,只是规定小企业可以按需要来编。

而新准则规定,小企业主要的财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但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了适当简化,同时在附注中增加了纳税调整的说明。

(二)利润表提供的信息不同

旧制度规定,小企业利润表分为四层,即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各层计算项目没有细目。而新准则规定,小企业利润表分为三层,即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主要费用和支出要求列示细目。如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要详细列示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项目;营业外支出项目要求细列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项目。项目列示细化便于分析和决策。

综上所述,新准则和旧制度在会计核算确认、计量和报告上存在较大差异,通过分析探其核算之差异,握其核算之精华,对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顺利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都有着现实的意义。

参考文献:

①小企业会计制度研究组.《小企业会计制度》讲解[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②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M].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小企业会计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 内部会计控制 现状 内部控制制度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

中小企业经营规模比较小,机构设置简单,一般是由一人或少数人创建,以私营、个体居多,多数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经营管理权集中在企业主手中,一人多岗甚至是兼职兼岗,内部管理控制乏力,所以管理随意性强,缺乏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及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是影响中小企业战略贯彻到位的主要因素。内部会计控制在有的企业中成为管理工作的盲点,甚至有的企业根本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这无疑增加了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建立全员内部控制管理观念, 实施有效内部控制制度, 完善和加强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就中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谈谈如何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二、建立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

内部控制是企业为控制经营风险、实现经营目标而制定的各项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受企业领导层、管理当局和其他员工影响,旨在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果和效率以及现行法规的遵循。内部控制整体架构主要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项要素构成。“人”是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和实施的关键因素。内部控制制度能否顺利运行取决于企业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态度,取决于管理层与员工之间上下交流的通畅渠道,管理政策的全面贯彻及实施情况的及时和准确反馈的关键取决于企业全体员工的素质。

(一)增强企业全体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

1.提高中小企业管理者的内部控制意识

内部控制的成败关键取决于企业全体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和行为。而中小企业管理者的内部控制意识和行为是关键。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主要是由中小企业的管理者造就。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与企业领导是否重视,是否带头执行有很大的关系。企业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随意性往往会限制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严重的甚至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发展。提高企业领导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意识,使他们认识到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管理者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才能使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作用。

2.提高中小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内部控制知识水平

近年来,在一些中小企业,尚有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混进财会队伍,缺乏从事会计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同时,企业财会人员的思想教育又未能跟上形势,连正常的会计业务都处理不好,更谈不上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运用。有些财会人员虽然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但由于忽视对新的业务知识、法规的学习,账务处理违反新会计法规制度。作为企业会计控制的主体,财会人员的专业技术和内控知识的高低尤为重要。针对目前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会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不能实事求是,不能坚持依法办事,所披露的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状况,应从加强财会人员继续教育抓起,促使小企业财会人员不断学习会计知识和法律、法规,逐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法律意识,同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使其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实现“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有效。内部控制知识应作为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必学内容,有关方面应加大内控制度知识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内容中的分量,从而使内部控制制度逐步深入到中小企业财会人员的心中。

3.努力提升全体员工道德修养,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教育

大部分员工缺乏管理的专业背景与技能,难以接受新的管理体系,不适应与国际接轨的管理运作方式。员工习惯于在平均主义的环境中生存,对打破现有分配体制有一定的顾虑,要想在中小企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强调以人为本,要充分发挥人的作用,依靠提高人的综合素质、道德水平和法规意识,充分发挥控制者和被控制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只有当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都目标明确,观念趋同,内部控制才能有实效。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内部控制制度教育,使每一个员工都应树立企业应在内部控制制度的约束下开展经营活动的观念,使每一个员工都要有内部控制的概念和意识,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要受到内部控制制度的约束。只有将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并在企业内深入人心,把内部控制制度化为一种共识,建立起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环境,才能使广大中小企业在内部控制制度的保护下健康、茁壮成长。

(二)从中小企业实际出发,建立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应贯穿于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包括采购、生产经营、销售、财务管理、研究开发、人力资源等各个方面。

1.首先解决中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岗位设置缺乏牵制性问题

中小企业因其规模和人数的特殊性,无法做到专职专人负责,所以加强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增加岗位设置的牵制性就显得特别重要。目前,有些企业迫于环境的压力,效仿其他企业的有关制度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不符合企业自身的实际状况,过于简单和条文化的制度无法对企业实施有效的控制。有的企业主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甚至认为企业是自己的,自己花钱、自己审批、自己报销合情合理,所以管理随意性强,安全性差,缺乏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有的企业即使有了内部控制制度,但不够全面没有覆盖所有的部门和人员,没有渗透到企业各个业务领域和各个操作环节,如有的支票印鉴一人掌管,库存材料的采购人、保管人甚至领用人都是同一人,一些小企业没有正规的财会部门,随意捏造会计数据,设置“小金库”,隐瞒收入、虚报利润、恶意逃避税收等。因此建立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首先要明确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严格坚持按公司、企业章程办事,防止个别人说了算;其次明确中小企业授权制度,对企业各个岗位都要有明确的授权,各个职能岗位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明确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企业财务专用章与法人代表私章由不同人员管理;财务专用章与银行支票应由会计、出纳人员分别保管;明确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使之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在正常情况下处理每项经济业务全过程或者全过程的某几个重要环节都规定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作人员介入负责,起到互相制约的作用。

2.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要考虑成本效益问题

中小企业因规模大小不同,在控制系统上所能承担的费用也不一样,应根据实际需要,实施不同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要合理地测算出控制成本和企业利润的关系,在最大程度地发挥内部控制作用的同时,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即效果最大化、成本最低化。这就要求内部控制必须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进行控制。如果企业缺乏成熟的资金运用和投资管理技能,就会造成资金运用的低效率。要提高人员素质和技术,做到高效率运作、低成本支出,使企业在各个方面都能良性发展。因此,中小企业的管理者要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企业的性质、规模、生产工艺过程、管理模式等内容,努力在实践中探寻出一个内部控制效果与内部控制成本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构建一个简单有效的控制系统,以防止错误和弊端,提高办事效率,实现最佳经营成果。对于不经常发生或未预计到的经济业务,原有的控制可能不适用,临时控制若不及时也会影响内部控制的作用和效果。因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考虑成本与效益问题时要全面。

3.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监察与考核,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为了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发挥作用,并使之不断地得到完善,企业必须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遵循,执行中有何成绩,出现了什么问题,还可以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等会计中介咨询机构对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了解本企业内部控制中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纠正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进而改进机制,使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监控效力。内部控制制度出现问题的典型“警告信号”:损失市场份额;交货期延长;竞争能力下降;生产率降低;客户满意程度降低;新近的政府改革/立法;行业趋势正在发生改变;陈旧的信息技术方法等等。

内控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只有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做到一视同仁,奖惩明确,考核到位,善始善终,才能使内控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内控制度本身又是一种监督制度,不但要对企业经营进行监督控制,还需对内部控制部门本身实施再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使内部控制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对于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于违规违章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与职务升降、薪金相联系。只有做到压力与动力相结合,才能最终实现内部控制的目的,把经营风险降到最低,促进整个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从企业实际出发,科学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应直接对企业最高领导层负责,保持相对独立性。企业通过内部审计制度对各级管理层的财务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评价,包括企业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内控环节的协调情况等。

4.建立一个有效的会计控制制度,实施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中小企业会计系统的建立也就是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不仅包括规定会计账户、账簿、会计报表等内容的编制说明,还包括发生在企业各部门间各类经营管理活动中会计处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要把内部控制抽象性及要素性的方法和程序融化为企业会计制度中具体可操作的方法与程序。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完善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将经历一个由初始状态到理想状态的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探索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使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日趋完善,从而提高中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资金运作效率,保证中小企业真正实现科学、健康、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单华军.深市A股公司内部控制数据分析与建议.财务与会计,2010(7)

[2]黄岩.高校内部会计控制的现状与对策.教育财会研究,2010(3)

[3]许叶枚.关于我国企业实施社会责任会计的思考.审计与经济研究,2008(5)

以上就是小企业会计制度(精选5篇)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愿我们如花绽放,不负韶华!(本文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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